[亞裡達古](10節)是來自帖撒羅尼迦的馬其頓人,他曾在保羅第三次宣教旅程中與保羅一同在以弗所事奉。保羅剛說完[必須往羅馬去看看](徒19:21),亞裡達古就出現了:他出現在以弗所騷亂的戲園(徒19:29),出現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徒20:4),出現在地中海的風浪中(徒27:2),出現在羅馬的監牢裡(西4:10)。主不但自己安排天使與保羅同行(徒19:23),也安排弟兄一路陪伴。使命需要同工之間的彼此配搭,彼此激勵;在患難中同行的弟兄,乃是主的恩典和安慰。[巴拿巴的表哥馬可](10)可能是《馬可福音》的作者,他參與了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徒13:5) ,但中途退出(徒13:13);在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出發之前,保羅因他的緣故和巴拿巴爭論,導致二人分開(徒15:36-39)。經過多年,馬可早已重得保羅的接納與賞識,成為保羅的得力助手(提後4:11)。[耶數](11節)原文是[耶穌],中文聖經改譯此名,以便與主耶穌有所區分。 [猶士都](11節)是他的羅馬名字。[奉割禮的人](11節)指猶太信徒,保羅的同工大都是外邦信徒,被囚期間只有亞裡達古,馬可,耶數等三位猶太同工。[以巴弗](12節)是原先在歌羅西傳道(1:7-8)的人。[你們那裡的人](12節)指他來自歌羅西。他為歌羅西教會的禱告,是[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12節),暗示以巴弗擔心歌羅西人可能被假師傅迷惑。[老底嘉並希拉坡里](13節)是兩個距離歌羅西十多公里的城市,比歌羅西更繁榮。[醫生路加](14節)就是《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底馬](14節)是保羅的同工(門24)後來因貪愛世界而離棄了保羅(提後4:10)。[寧法](15節)是一位姊妹,老底嘉的教會可能在她家聚會。初期教會沒有幾百,上千人的大聚會,通常是二,三十人擠在某位信徒的家中一起用飯,彼此親密相交,沒有角落可以隱藏。一個地方教會可能分為好幾個家庭教會(羅16:5,14,15)。新約時代的家庭成員也包括屬於主人的奴僕,僱工,親友(徒10:24),全家歸主的現象(徒11:14)與初期教會在家中聚會的方式有直接關係。能夠開放家庭作為教會聚會場所的信徒,在經濟基礎,人生經驗和信仰程度上相對較成熟,所以往往成為教會天然的領袖。家庭教會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但也存在容易分門結黨(林前1:10-17),難以執行紀律(林前5:1-8)信仰參差不齊的缺陷。在保羅的宣教旅程中,無論是在會堂(徒18:4),在家裡(徒18:7),或在推喇奴的學房(徒19:9)聚會,都是因時,因地制宜。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實際。[從老底嘉來的書信](16節)可能就是《以弗所書》。初期教會還沒有成文的新約聖經,使徒們的書信在眾教會之間傳閱,抄錄,為教會建立根基(林前3:10-11)。[亞基布](17節)是腓利門的兒子(門2)。在以巴弗滯留羅馬期間,可能把牧養歌羅西教會的責任交給了他,所以保羅特別囑咐他[務要謹慎,盡你從主所受的職分](17節)注意防備異端。保羅的書信大部分是自己口述,由別人代筆(羅16:22),結尾由保羅親筆問安(林前16:21;帖後3:17;門19)。保羅請歌羅西人記念他的捆鎖,也提醒他們:傳道者的鎖鏈並不能捆綁神的道(3節)。本信以恩惠開始(1:2),又以恩惠結束(4:18)。當教會面臨異端威脅的時候,最好的做法不是辯論,紛爭,靠肉體糾正肉體(2:23),而是仰望神的恩典持續運行在我們中間,使我們能[循規蹈矩,信基督的心也堅固](2:5)。 思想:從保羅的書信中,無論是在監獄中,在宣教的旅程中,他都不是獨自面對,他明白神榮耀的工作是教會的群體,強如保羅的屬靈人都需要同工,需要代禱,需要支持,我們又有否意在這天路中成為別人的同行者,更願意別人與你同行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永遠在我們生命中,陪伴我們,支持我們,更藉著身邊的人,成為我們生命的天使,求主讓我們明白天路中,不單需要主你,也需要身體的弟兄姊妹,同行者。阿們!
歌羅西書 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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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羅西書 3:18-25歌羅西書 3:18-25
3:18-4:1是信徒[穿上了新人](10節)之後,在家庭裡應當如何生活。這裡列出了家庭中最基本的三種關係:夫妻之間(3:18-19),親子之間3:20-21)和主僕之間(3:22-4:1)原則也是[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17節)。保羅關於這三種關係的教導,現代讀者往往以為這不足為奇,甚至覺得妻子,兒女和員工已經凌駕於丈夫,父母和雇主之上。我們只有明白當時的社會與現代截然不同,才能明白聖經所教導的偉大,體會聖經對人類的影響之深。18-19節是夫妻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家庭中最重要的關係。[你們作妻子的人](18a)指作妻子的信徒,但她們的丈夫未必信主。妻子若是[穿上了新人](10節),[奉主耶穌的名]說話行事,就[當順服自己的丈夫](18b)。動機不是被迫,也不是不平等,而是因為[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18c)是神在家庭中設立的權柄,所以既不根據感情的起伏,也不取決於丈夫的回應。[你們作丈夫的人](19a)指作丈夫的信徒,但他們的妻子未必信主。丈夫若是[穿上了新人],[奉主耶穌的名]說話行事,就[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19b)。因為這是履行神所交託的責任,所以既不根據感情的起伏,也不取決於妻子的回應。20-21節是親子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家庭中第二重要的關係。[你們作兒女的](20a),指作兒女的信徒,但他們的父母未必信主。兒女若是[穿上了新人](10節)[奉主耶穌的名](17節)說話行事,就[要凡事聽從父母](20b),也就是聽從父母不違背神的旨意的話。[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20c),是神在家庭中所設立的權柄; [你們作父親的](21a)指作父親的信徒;雖然他們的兒女未必信主,但父親有權柄教養兒女。父親若是[穿上了新人],[奉主耶穌的名]說話行事,就[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21b)。因為這樣是履行神所託付的責任,父母養育兒女的目的,不是把兒女當作自己的財產,實現自己的理想,而是按神的旨意,管理祂交託的產業。因此,[不要惹兒女的氣],並不是不可管教,責罰兒女(箴13:24)而是要尊重造他們的神(箴14:31)避免濫用管教的權柄。22-25節是主僕之間的關係,這是羅馬帝國時代的家庭中第三重要的關係。[僕人](22節)就是家裡的奴隸。雖然奴隸的生活如此可怕,但保羅的首要任務不是為他們爭取人身自由(林前7:20-24),而是讓他們得著[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加2:24)。[你們作僕人的](22a)指作奴隸的信徒,但他們的主人未必信主。僕人若是[穿上了新人](10節),[奉主耶穌的名](17節)說話行事,就[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22b)。動機不是因為害怕人,而是因為敬畏主。信徒即使是做奴隸,也要[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23節)。[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就是從靈裡給主做,工作的標準與世界完全不同。無論是羅馬時代的奴隸,或是現代社會的僱員,信徒的身分都是基督的僕人,首先關心的不應該是自己的權利,而是如何[給主做]。所以工作不應當得過且過,敷衍應付,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動機不是迫於壓力,發財謀生,而是為了[討神的喜悅](帖前4:1),完成的每件產品,提供的每項服務,都應當好得足以獻給神。這樣,即使是世人眼中最低賤的奴隸,實際上[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24b);信徒這樣做的原因,是[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24節)。 思想:今天的信徒還有什麼藉口不服事主,不追求[得著基業為賞賜]呢?我們信徒[肉身的主人]很可能性情乖辟,刻薄,但身為僕人的信徒真正[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是被基督差派到這個失喪的人中作大使,所以不必自己伸冤,因為[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不偏待人](24節)。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讓我們知道生活的價值,無論是工作,家庭,都能經歷主你的同在,你的愛,求主使我們真知道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阿們!
歌羅西書 2:11-15歌羅西書 2:11-15
11-15節闡述[信徒在基督裡得了豐盛]詳細說明與[不照基督](8節)相反的另一個選擇:[在基督裡](9,10,11,12節)。9-10節先解釋,為什麼要[在基督裡面]。[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住在基督裡面](9節)祂是完全的神,並非只是[神本性]中的一部分,所以信徒在基督之外一無所有。[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10a)信徒若是知道自己信主以後,就已經得著了神在基督裡[一切的豐盛](1:19)就沒有興趣再去聽假師傅的言論,只需要[在祂裡面生根建造](7節)。人性並不能妨礙神的豐盛在我們裡面,因為基督不但完全是神,也完全是人,與祂有生命聯結的信徒。為了說明這一點,保羅又補充說:[祂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10b;1:16)是一切靈界善惡勢力的源頭和主宰,信徒要得到屬靈的豐盛,不需要倚靠基督以外的任何人,事,物。11-15節用四個比喻,闡明如何[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10a)。其中的動詞原文都是過去式,比喻這些都是每個信徒在歸信基督時已經發生的事實,不需要特殊的操練,也不需要遵從規條。1.[割禮](11節)是切割男性生殖器的包皮,原本是古代中東一些民族的習俗,被神用來作為與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立約的證據](創17:11)。猶太男孩必須在出生的第八日行割禮(利12:3)。真正的割禮[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11節)。[肉體]代表墮落的人性;[脫去apekdusis]原文是一個罕見字,與[解除apekduomai](15節)和[脫去apekduomai](3:9)是同源動詞,聖經中只出現在這三個地方。人沒有辦法倚靠肉體對付肉體,肉體的掙扎不能脫離肉體的困擾。當我們歸信基督的時候,基督已經在我們心裡施行了真割禮(羅2:29;),不是剝去一小片肉,而是[脫舊人和舊人的行為](3:9 ),解除了罪轄制我們的權勢。2.洗禮(12節):信徒在靈裡接受真割禮(11節)的時間,發生在身體接受水洗的時候。 [你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12a),這是一個已經發生的事實,已經[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6:4)不需要照假師傅所說的,在基督之外再加上什麼(8節)。 [在此]指在水洗裡面。水洗不是像徵,而是表明,是歸信基督過程的一部分。水洗並不能使人得救,但卻能見證裡面的信心,身體受洗的行動,表明靈裡確實接受了真割禮;相反,人若有條件受洗,卻不肯按照主耶穌的命令接受水洗(太28:19),證明自己還沒有真信,肉體還沒有被主對付。3.撤訴(13-14節): (13節)指信徒在接受真割禮之前(11節),靈性已經與神隔絕](1:21),不再能與神交通,任何自我改善都是徒然的。 [未受割禮的肉體]不只是外邦人的光景,也包括那些身體受過割禮,但靈裡還沒受過[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的猶太人。但是,[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13b)。這種赦免是徹底的,因為神就是撤銷了律法對我們的指控,信徒不必再回到律法的權勢之下(加3:25)。[字據cheirographon]原文指負債者手寫的欠條。神把律法的功用刻在世人的心裡(羅2:15),就像全人類都簽署了承諾順服的[字據],但卻無法遵行,所以神的[律例]就成了指控我們的欠條。因此,律法並非使人稱義的途徑,只不過是定罪人的證據(羅3:19)。神撤銷指控的方式,不是廢除律法,而是把我們的欠條[釘在十字架上](14b)。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死,已經為我們承擔了當受的刑罰,滿足了律法公義的要求(加5:4-5),信徒無法還清的欠條也與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被一筆勾銷了。4.誇勝(15節):這裡的[祂],原文既可能指神,也可能指基督,兩者都合理。神把控告我們的字據[釘在十字架上],從此仇敵再也沒有理由攻擊信徒,因此[廢除了他們的權力],解除了魔鬼和一切邪靈的武裝。從此,那些靈界勢力只能虛張聲勢,在信徒身上已經沒有任何權勢。 [解除apekduomai]原文與[脫去apekduomai](3:9)是同一個字,聖經中只出現在這兩處。[在凱旋的行列中,把他們公開示眾],是用羅馬凱旋歸來的將軍坐在戰車上,帶領展示戰俘和戰利品的公開遊行,比喻基督的復活和升天。 思想:主耶穌基督被剝去衣服(太27:35),掛在十字架上羞辱(太27:39-44),結果卻是基督剝去[一切執政者,掌權者的權勢],把他們[公開示眾]。仇敵用來攻擊基督的十字架,反而成了基督勝過他們的武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得勝,也成了與祂聯合的信徒的得勝。因此,信徒不必再懼怕那些靈界勢力,不必到假師傅那裡尋找脫離靈界權勢的方法。 祈禱:親愛主,是你為我們受苦受死受羞辱,使我們不至滅亡,更與你聯合,與你得勝,求主使我們深信你的大能,深信你救恩的能力。使我們能過誇勝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