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後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1:5-10

帖撒羅尼迦後書 1:5-10

[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5節),這句話的意思是:1.保羅早就告訴初信者[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3:3)信徒遭遇[逼迫患難](4節)既不是意外,也不是神的懲罰,而是我們脫離世界,跟隨神的必然結果(彼前4:12-13)。因為[神的國]就是神掌權的領域,信徒若要順從神,就要預備在悖逆神的世界[為這國受苦]。2.信徒遭遇患難,並不是因為神沒有[公義判斷]這個世界;相反,[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因為信徒[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4節),證明神已經做出了[公義判斷],因為信徒若[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腓1:28)順服者的得救和悖逆者的沉淪都已經被神預定了。3.[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指信徒的[忍耐和信心],證明他們已經被神接納,得著了神的[公義判斷]。[忍耐與信心]並不能為人賺取進入神國的資格,卻能證明他們已經獲得了進入神國的資格。6-10節解釋[神公義判斷]最終將如何實現,包括兩個面向:一面是消極的,要報應那加患難給信徒的人;另一面是積極的,要使受患難的信徒得著安息。1.[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6-7a)。公義之神必然會報應仇敵,伸張正義,為百姓伸冤(申32:40-41,43)。[報應]不是報復,而是讓各人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7節[平安anesis]原文是[安寧](林後7:5)[輕省](林後8:13)意思是從患難的壓力下得著釋放,得享安息。2.[那時,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7b-8節)。負責[報應]的主耶穌,就是那位負責[報應]的神(6節)。[報應]的對象是[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逼迫信徒並非出於私人恩怨,而是因為與神為敵;所以信徒不必倚靠自己報仇伸冤,而要盼望主耶穌再來[報應]他們。[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原文各有一個定冠詞,表示是兩類人,前者包括沒有聽過福音,但拒絕認識那位顯明於人心和萬有中的真神的人(羅1:19-21)後者包括聽見福音卻拒絕接受的人。他們都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3.[神公義判斷]的第一面是消極的:[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9節)。既然這兩類人選擇拒絕神的救恩(約3:18)所以最公義和公平的審判,就是讓他們按照自己所選擇的,持續地經歷[永遠沉淪],這就是永遠的刑罰。永刑和永生在時間上同樣永久,在內容上卻完全相反(太25:46)。[永遠沉淪]的定義,就是永遠[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這表示受罰者在死後繼續存在,仍有知覺,並非[人死如燈滅]。 [沉淪olethros]原文的意思是[毀壞]又被譯為[敗壞](提前6:9),並非消失,而是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人若永遠離開了公義,慈愛,智慧,良善,光明,只剩下邪惡,仇恨,愚昧,自私,黑暗,就不再有任何值得活下去的東西,但卻又永遠存在,這就是最嚴厲的刑罰。地獄的實質,就是[與神隔絕](賽59:2)永無安息;而天堂的實質,就是與主永遠同在,永享安息(帖前4:17 )。4.[神公義判斷]的另一面是正面的:[這正是主降臨,要在祂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10a)。這不是在信徒被提的時候(帖前4:13-18)而是基督再來審判猶太人(太24:31)和外邦人(太25:31-46)建立地上國度的時候(啟19:11-20:4)。對信徒來說,那將是一個榮耀和奇妙的日子,基督[要在祂聖徒的身上得榮耀],祂的榮光將在每個信徒身上彰顯出來,[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約壹三2),使我們與祂一同分享榮耀。因此,[一切信的人]都會因那榮耀而覺得希奇,包括那些因為信了使徒的見證(10b),所以正在患難中忍耐的帖撒羅尼迦初信者,也包括歷世歷代每個[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的信徒。 思想:在信仰的路途中,聖經一直真誠告訴我們必然面對困苦,患難,因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這不信徒的命苦,更不是信徒的不幸,而是要我們能與愛我們的主過同甘同苦的生命,而且要讓我們經歷只是至暫至輕的苦楚,為要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我們有否願意與主過同甘同苦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你是最愛我們,你願意我們在地上面對困苦,患難,但主你一直與我們同在,一更與我們一同面對,是你使我們生命不孤單。願我們每日都緊靠你,信任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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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15的主題是[感恩與勸勉]與1:3-12[感恩與讚美]前後呼應。保羅一面糾正初信者的誤解(2:1-12)一面堅固他們的信心(2:13-3:5),並且勸勉他們一邊等候主來,一邊為主而活(3:6-15)。1-2節是保羅請帖撒羅尼迦信徒為自己代禱。患難中的信徒最容易陷於自憐之中,這時更應該多為福音的事工代禱(1節)多為肢體的患難代禱(2節),這樣才能脫離自我。基督身體裡的禱告原則是:[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擔當別人的禱告重擔,也能使自己的重擔輕省(加6:2)。使徒保羅有極大的屬靈恩賜和成就,但他在許多書信中都要求對方為自己代禱(羅15:30)。這不是為了博取對方的同情,也不是因為沒有代禱神就不會帶領,更不是代禱的人越多神就越垂聽。神所要得著的是基督的身體,而不是一個超級肢體,因此保羅照著神的旨意,把自己和同工們擺進基督的身體裡,盼望所有的肢體都藉著同心禱告活在基督的身體裡,在靈裡合一,彼此聯絡,互為肢體,彼此配搭,彼此供應,一同爭戰,[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2節) [脫離無理之惡人的手]原文有定冠詞,指在哥林多給保羅帶來麻煩的猶太人(徒18:12)[因為人不都是有信心](2節)。當我們為福音的事工禱告時,要必須清醒地體認到,並非所有的人都會信主,唯有蒙神揀選的人(2:13)才有信心正面回應福音。3-5節是保羅為帖撒羅尼迦信徒代禱。保羅請對方為自己代禱[脫離無理之惡人的手]的同時,立刻想到對方所受的逼迫患難,所以從[信心pistis](2節)過渡到相似的[信實pistos](3節)一詞,馬上就說[但主是信實的,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惡者](3節)。在基督裡的禱告,總是讓我們仰望基督,考慮基督的身體,顧念基督的心意,而不是定睛在自己的難處。[主是信實的]祂[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1:6-7)。雖然祂允許[惡人]驅趕自己的僕人[惡者]逼迫自己的教會,但祂不會撇下自己的羊群不管,而會一直護衛他們,[愛他們到底](約13:1) [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2:17)他們。保羅的[靠主深信,你們現在是遵行我們所吩咐的,後來也必要遵行](4節)他的[深信]是根據神自己的[揀選](2:13)和[信實],而不是根據人不可靠的表現。因此,當我們的肢體軟弱,跌倒的時候,我們不可憑血氣責備,論斷,而要[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帖前5:14),因為[靠主深信]神必成全祂在信徒心中所動的善工(腓1:6)。第5節這是保羅的第三次禱告(1:11-12;2:16-17)與第二次禱告(2:16-17)首尾呼應。 思想:信徒之所以能[愛神,並學習基督的忍耐](5節),並不是倚靠人的努力或模仿,而是因為主不但[安慰](2:17)我們的心,而且[引導]我們的心經歷神的愛,使我們能更愛神,活出基督的堅忍,等候祂的再來。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使我們生命能經歷你的安慰,更經歷你賜予我們生命的盼望,你的愛成為我們生命的力量,求主的愛每日都充滿我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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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節是對不順服者的警告。[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什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11節)與[因為我們在你們中間,未嘗不按規矩而行,也未嚐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7-8節)首尾呼應。帖撒羅尼迦教會是一個因愛心勞苦的教會(帖前1:3)[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1:3)。但也有人濫用弟兄的愛心。有些人可能認為既然基督馬上就來,工作沒有什麼意思,所以遊手好閒。有些人可能受希臘文化影響,輕看體力勞動,認為自己在基督裡已被釋放,為何仍得像奴隸一樣工作?有些人可能不屑從事[屬世]的工作,專注於追求[靈命增長]。正當的工作就是在事奉神,所以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3:23)。除非清楚蒙召做全職傳道人,否則信徒應該一面做工,一面等候基督再來,因為不是出於神呼召的[志工]只會[專管閒事],在教會中惹是生非,製造問題。[我們靠主耶穌基督所吩咐,勸戒這樣的人](12a)與[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6a)首尾呼應,是一個非常嚴厲的警告。[要安靜做工,吃自己的飯](12b)這是等候基督再來的正確態度。這不是保羅的新教導,他在前書裡已經提到(帖前4:11)現在再次強調。13-15節是對順服者的勸勉;首先,信徒要[行善不可喪志](13節)。因為我們的善行和事奉[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帖前2:4),所以,即使愛心被人濫用,也不可灰心,厭倦,而是[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3:23)。其次,對於不順服使徒的[吩咐,勸戒](12節),不肯悔改的人,信徒不要礙於面子,維持一團和氣,也不要擔心論斷人,破壞合一,而要有智慧地辨別是非[記下他,不和他交往](14節)目的是要[叫他自覺羞慚](14節),向神認罪悔改。第三,[但不要以他為仇人](15a)管教的目的不是把弟兄變成敵人,軟弱的弟兄還是基督的肢體,所以我們[要勸他如弟兄](15b)[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6:1)。3:16-18是[問安]與1:1-2的[問候]首尾呼應。16節是保羅的第四次禱告(1:11-12;2:16-17;3:5)他的勸勉(6-15節)以禱告結尾,因為若沒有神的平安和同在,一切的勸勉和紀律都會歸於徒然。當教會內部必須採取懲戒措施的時候,特別需要禱告:[願賜平安的主隨時隨地給你們平安!願主常與你們眾人同在](16節),包括那些順服的和不順服的信徒。[隨時隨地]原文為[隨時以各種方式]。保羅寫信常常是自己口授,別人代筆記錄(羅16:22)然後在信尾用親筆問安。 [凡我的信都以此為記,我的筆跡就是這樣](17節)顯明不同的筆跡,有助於收信者鑑別[冒我名的書信](2:2)。本信最後的問安除了加上[眾人](18節)一詞,與前書(帖前5:28)完全相同。因為保羅盼望每個人,包括那些[不按規矩而行](6節)的人,都能順服使徒的教導和勸勉,恢復教會的合一。這樣的合一隻能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恩](18節)才能成就。 思想:在保羅的書信一次一次都以祈禱開始,祈禱結束,因他深知惟有祈禱是我們事奉的幫助,是我們事奉的力量,更是我們事奉的中心;我們有否只憑著自我的知識,智慧,經驗去面對事奉?還是願意到主面前將生命的事奉作出信靠的禱告呢? 祈禱:親愛主,或許我們都會借助我們所謂的知識,智慧,經驗去事奉,求主今日再次藉著經文使我們更懂得要倚靠主你,作一個願意禱告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