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稱為[給提多的信Epistle to Titus]。[提多]這個名字的意思是[養育]源自拉丁文。提多是希臘人,保羅的同工,曾隨保羅到耶路撒冷參加會議,但保羅卻並未勉強他受割禮(加2:1,3)。當哥林多教會與保羅產生矛盾時,提多曾從中調解(林後7:6)。1-4節原文是長句;這段問候是教牧書信中最長,最複雜的,也超過了保羅書信大部分的問候,一開篇就涵蓋了本信將要論及的重要觀念:第1節表示本信是保羅寫給提多個人的,但卻一開始就非常鄭重地申明自己的使徒權柄:[神的僕人,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因為保羅有意讓提多向克里特島的眾教會公開誦讀本信(3:15)。[僕人]原文是奴隸,保羅是站在奴隸的地位上[服事主](徒20:19)等候神的差遣。保羅只在本信中自稱[神的僕人],也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羅1:1)[基督耶穌的僕人](腓1:1)。[使徒]的意思是[使者,被差遣者]。保羅所接受的福音職事,不是為了改善道德,改良社會,也不是傳播某種理論,哲學,而是[為了使神的選民信從與認識合乎敬虔的真理]。[選民]在舊約指以色列人(詩105:43),在四福音中指猶太人(太24:22,24,31)而在保羅書信中指神所揀選的信徒所組成的教會(羅8:332)。神所啟示的是[合乎敬虔的真理]這種真理必然會導致敬虔。2-3節表示保羅稱神為[無謊言的]是為了提醒克里特的信徒,他們與當地說謊的文化和異教迥然有別(12節)。保羅稱神和基督為[我們救主](3,4節)是為了提醒克里特的信徒,他們與當地的凱撒崇拜迥然有別,因為羅馬凱撒自稱[救主]。有了信心和真理,就有永生的盼望,這盼望是聖父在永恆裡應許,聖子在歷史裡成就,聖靈在當下藉著福音應用到選民身上的。這就是保羅和提多的[共信之道],雖然克里特的信徒此時未必完全理解,但教會在以後與謬誤的爭戰中,將會越來越理解這些教導。保羅的職分和權柄來自神。神把傳揚福音真理的責任交託給了保羅,不是出於他的志願,而是按著神的[命令]。[提多](4節)是保羅的同工,是外邦人,保羅在其他書信中屢次提到他(加2:3;林後2:13;7:6;8:6;8:23;12:18;提後4:10)可以看出他老練又恩賜。[真兒子](4節)原文的意思是[合法所生的兒子]。當時的門徒關係常以父子相稱,提摩太和提多都被稱為保羅的[真兒子](提前1:2),顯示保羅希望當地的教會把他們看作自己的代表,並透過這兩位[真兒子]的榜樣,知道怎樣效法他們的[父親](林前4:16-17)。保羅的問安語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4節)和希伯來式的[平安](4節)。在保羅心目中[恩惠]幾乎就是[基督]的同義詞,因為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什麼可以給人恩惠,神的平安也是藉著基督來的。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 思想:主耶穌把大使命交託給了所有的信徒(太28:19-20)正是我們面前主的命令,面對主大使命的挑戰正是真理的知識與世上謊言作出認知,我們必須因著主的恩惠平安去明白,而不是世上的學識去理解。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將你的命令大使命託付我們,使我能將敬虔真理的知識彰顯,更盼望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求主光照我們每日都活在你敬虔真理的知識中。阿們!
提多書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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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多書 3:1-8提多書 3:1-8
3:1-8的主題是[向教會之外的善行]與2:1-10在教會之內的善行]前後呼應。2:1-10要勸眾人的善行,是關於信徒之間的關係,讓外人看見了[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2:5)[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 (2:10)讓外人被神的道所吸引。而3:1-8[要提醒眾人](1節)的善行,是關於信徒對外人的影響。在任何社會制度下,基督徒都應該是最好的公民。1.[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1節)與[不服約束] [悖逆](一10)的假師傅迥然有別。克里特於主前67年被羅馬征服,此時屬於羅馬元老院行省克里特與昔蘭尼加(Crete and Cyrenaica)。[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羅13:1)每一個政權的存在都仰賴神的允許,地上的權柄不過是表明神的權柄。任何政權無論信仰是敬虔,順服,或抵擋、悖逆,若沒有神的允許,沒有一個能夠存在。因此[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實際上是順服允許這權柄存在的神。因此,當人的命令違背神的命令時,我們在行為上便不能[順從],因為[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但在態度上還是要[順服]。保羅勸勉信徒順服掌權者,並非因為當時的政權善待教會。事實上,正是猶太公會和羅馬帝國兩大權柄合作將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當時的羅馬帝國是奴隸制,沒有民主,自由和人權,在位的羅馬皇帝尼祿(主後54-68年)是一個聲名狼藉的暴君,死後甚至被羅馬元老院宣佈為人民公敵,施以除憶詛咒(Damnatio memoriae)。保羅寫完本信之後大約一兩年,尼祿殘害基督徒,保羅和彼得都在此期間殉道。2.[預備行各樣的善事](1節)[善事]的標準[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與[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1:16)假師傅迥然有別。[善行,善事](1:16;2:7,4;3:1,8、14)是本信的關鍵字。3.[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2節)與造成[辯論,紛爭,爭競](9節)的假師傅迥然有別。第3節這是信徒在得救之前自我的本相,始於無知,終於仇恨,與得救之後的善行完全相反:1.[無知、悖逆、受迷惑]與順服,遵命(1節)相反。2.[作各樣私慾和宴樂的奴隸]與預備行善(1節)相反。3.[在惡毒、嫉妒中度日],與不毀謗、不爭競(2節)相反。4.[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與和平,溫柔(2節)相反。雖然克里特人的道德水平低下,但保羅提醒信徒:蒙恩的罪人不可藐視尚未得救的罪人,因為我們從前也是如此。信徒真正的溫柔謙卑(1-2節)源自於對自己原先絕望光景的記憶,以及對自己自我本性的認識。信徒若認為第3節這份清單中有任何其中一項是自己絕對不會去犯的,那一樣就是我們的破口。4-7節原文是長句,指出神是如何把我們從過去的絕望光景中拯救出來的。1.拯救的時間:[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祂便救了我們](4-5a)救恩完全是根據神的永恆計劃。2.拯救的基礎:[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5b),救恩完全不含人的努力成分。3.拯救的方法:[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5c- 7a),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主動作為。[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綜合引自結36:25-27等多處舊約,指聖靈首先重生我們,人才能悔改,相信,然後因信稱義。聖靈[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綜合引自結39:29等多處舊約,指被聖靈更新。4.拯救的目的:[可以藉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7b),救恩完全為了神的榮耀旨意。[稱為義]是福音的首要福分,[成為後嗣]則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權。[永生的盼望]並不是說永生要等到將來才能得到,而是說今天我們對永生的初嘗就是將來[得基業的憑據](弗1:14)。第8節可譯為[這話是可信的。我願你堅持這些事,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行善。這都是美好且對人有益的]與[預備行各樣的善事](1節)首尾呼應。 思想:信徒向教會以外的人行善,就是活出宣教的人生、作神施行救恩的管道,可以從正面影響世人,吸引蒙揀選者來認識福音真理。我們有否願意為主竭力成為神救恩的管道,讓世人都認識神慈愛的救恩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讓我們認識你的救恩,更讓我們能成為你救恩的管道,讓這救恩廣傳,求主每日都感動我們,使我們活出宣教的人生。阿們!
提多書 2:1-10提多書 2:1-10
2:1-10的主題是[在教會之內的善行]與3:1-8[向教會之外的善行]前後呼應。假師傅[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祂相背](1:16),但傳道者[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1節)。對於隨從或傳播謬誤的人,首先[要嚴嚴地責備他們,使他們在真道上純全無疵](1:13);而對於其他的人,應當教導他們行為[合乎那純正的道理]用自己的善行避免[神的道理被毀謗](5節)並且[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10)。初期教會都是家裡的教會,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宣教。只有使家中男女老幼的行為都[合乎那純正的道理]才能使基督徒的家庭與世界迥然有別(1:11)成為在敗壞的文化環境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的宣教之家:1.[勸老人家要節制,端莊,自守](2節)與克里特敗壞的世俗文化迥然有別。老年人有豐富的人生經驗,所以更應該在[在信心,愛心,忍耐上都要純全無疵](2節)。2.[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諦言,不給酒作奴僕](3節),與克里特敗壞的世俗文化迥然有別。3.對於少年婦人,保羅並沒有讓年輕的提多自己去勸,而是讓他先勸老年婦人[用善道教訓人](3節),然後由老年婦人[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4-5節)這樣才能避免留破口。克里特文化本來就比希臘文化更尊重女性的權益和自由,被羅馬統治以後,更是順理成章地接受了羅馬新女性的前衛風潮,因此,少年婦人的家庭生活應當[合乎那純正的道理]與世俗文化迥然有別,[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5節)。4.對於四十歲以下的少年人,應當[勸少年人要謹守](6節),凡事有節制,與克里特敗壞的世俗文化迥然有別。提多自己也是少年人,所以必須注意以身作則,[凡事要顯出善行的榜樣;在教訓上要正直,端莊,言語純全,無可指責](7-8節),與[不受約束,說空話欺哄人]1:10)的假師傅迥然有別。只有言行一致的生活,才能讓世人抓不到把柄[叫那反對的人,既無處可說我們的不是,便自覺羞愧](8節)。5.對於作奴隸的信徒,應[勸僕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9節)。當時有許多的奴隸信主,但在教會中並不分[自主的,為奴的](加3:28;西3:11),因此,有些信主的奴隸以為不必再順服主人。神不認同任何一種人間的製度,也不提倡暴力革命,而是賜給我們生命和能力,在任何制度下都能活出[純正的道理]。奴隸頂撞主人,偷東西是司空見慣的現象,但信徒連作奴隸都應當與世人迥然有別,[凡事討他的喜歡,不可頂撞他,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9-10節) ,這樣就能[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10節),甚至讓主人被[神的道]所吸引。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奴隸來說是很可怕的。奴隸制是羅馬帝國經濟的支柱,羅馬城有一半是奴隸,義大利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隸,整個帝國有五分之一是奴隸,服務於羅馬生活的所有領域。奴隸被認為是羅馬公民的必需品,他們通常是戰俘,奴隸母親的後代或被綁架者,在奴隸市場被出售。有些公共奴隸為帝國建造道路和其他公共設施,擔任城市的文員和收稅員,會計師,醫生,製造商,生意人和妓女通常都是奴隸。奴隸在法律上不是一個人,而是一件物,只是會說話的工具,沒有權利和地位,主人對奴隸擁有生殺大權,雙方的關係就像仇敵。 思想:在我們信仰的生命中每日都會面對不同的關係,有親密的,有萍水相逢的,當中如何相處,如何活出主在我們生命的見證,經文讓我們明白唯一的重點就是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願主保守我們每日所講,所表達的都合乎那純正的道理。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賜予我們生命各種的關係,有親密的,有暫時的,當中你讓我們學習愛,更學習活出合乎那純正的道理的表達,求主每日都教導我們,記念我們所講,所表達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