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希伯來書1:1-4

希伯來書1:1-4

【希伯來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稱為[致希伯來人](Epistle to the Hebrews)。【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壹,貳,叁書】【猶大書】被稱為[一般書信General Epistles]或[大公書信Catholic Epistles ]因為這些書信都沒有指明特定的收信人,而且作者並非保羅。1-4節原文是由多個子句組成的一句話,堪稱古典希臘文中最高雅的傑作之一[古時πάλαι][眾先知προφήταις][多次πολυμερῶς]、[多方πολυτρόπως] [列祖πατράσιν]原文都是用希臘字母[π]開頭。作者先用22節經文闡明了神兒子的所是和所做(1:1-2:8),然後才指出:神的兒子就是耶穌基督(2:9)。(1節)循序漸進地透過舊約時代的先知,以不同的方式向猶太人的祖先啟示祂的旨意。神若不主動向人說話,人就不可能認識神;神在古時所說的話,在每個世代都有現實意義。(2節)指神兒子的道成肉身開啟了[末世]。舊約的歷史是有價值的,因為神透過歷史說話;但舊約的歷史也是不完全的,因為只有神的兒子才是啟示的頂峰。神自我啟示的頂點,就是[藉著祂兒子]來發表祂自己。神[藉著眾先知]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為[祂兒子]預備。 [眾先知]說出了神的[道],而神的兒子自己就是神的[道](約1:1)。聖子在地上的所是和所做(2-3節)向世人顯明了聖父的所是和所作所是。1-4節宣告了神的兒子超越萬有的所是和所作:1.祂是所有者:神[早已立祂為承受萬有的](2節)神的兒子擁有世界(林前10:26)就是神榮耀計畫的目的,永遠旨意的中心(弗1:10)。正因為如此,宇宙的存在才有了根據和意義。2.祂是創造者:神的兒子是神的道(約1:1)包括物質與非物質的世界(創1:1)也為人類的命運訂定了美好的旨意。歷史的目的就是要神國臨到地上,神的兒子作王(林前15:25)。[諸世界]原文是[諸世代],是猶太人的慣用語,指宇宙的時間和空間。3.祂與神合一:神的兒子[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3節)與神的本性完全相同。神的本性是合一的,並沒有某種屬性凌駕於別的屬性之上或之先。[本體]原文指本性,本質。 [真像charakter]原文是印模在錢幣上壓出的印記,後來演變成英文的[性格character]。4.祂是照顧者:[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3節)話語裡帶著權柄和能力。 [托住萬有],指維持宇宙井然有序地穩定運行,把宇宙和歷史帶向神所既定的目標(林前15:24-25)。5.祂是救贖者:[洗淨了人的罪](3節)讓人[得與神和好](羅5:10),把萬有恢復到神起初的旨意裡去。神的兒子一面[托住萬有],令人高不可攀;一面又[洗淨了人的罪],讓人可近可親。6.祂是得勝者:現在[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3節)等候神使祂的仇敵作祂的腳凳(13節)。[右邊]在古代中東代表尊榮的地位(王上2:19)猶太人都知道坐在神寶座右邊的就是彌賽亞(詩110:1)。7.祂超越天使: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後[比天使微小一點](2:7)降卑於天使之下,但卻藉著死而復活。在聖經裡,名字代表一個人的特性(撒上25:25)。只有神的兒子才配作神完全的發表(約14:11)[祂所承受的名](4節)乃是[兒子](5節)的名,所以[比天使的名更尊貴] (4節),[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因此,神[藉著祂兒子]向人類說話,也[遠超過天使](4節),比藉著天使所傳的律法更有權威(2:2)。 思想:神的能力與神性從宇宙如此之大,人類如此渺小,我們都能夠感受與經歷;但人的罪卻需要宇宙的創造者和照顧者親自施行救贖,可見罪已經嚴重危害了神的創造。我們有否看到上主的神性,讓我們敬畏祂呢? 祈禱:親愛主耶穌,你是神,充滿神的能力與神性,你真的是超越一切;求主讓你的神性光照我們,使我們進到你的榮耀與權能當中,使我們有敬畏的心,遠離罪惡。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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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節證明基督的祭司職任才能使人得完全。1-10節已經證明了麥基洗德超越了利未祭司,但也有人會認為∶麥基洗德的等次無論如何超越,總是曇花一現,亞倫的等次則歷經千年,還是有價值的。因此,11節繼續指出:神的百姓不能[藉這職任能完全](11節)也就是不能[進到神面前](19節)。[利未人祭司職任](11節)只能叫人[想起罪來](10:3),[斷不能除罪](10:3-4)所以也不能使人得赦免(10:18)良心得潔淨(9:9),因而與神恢復完全的相交(9:14;10:1,14)。因此,需要另外興起一位[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的祭司,才能使人[得完全]。律法是以利未祭司製度為基礎的,所以說[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11節)。既然百姓並不能[藉這職任能得完全],所以律法也就[一無所有](19節)。因此,[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12節)。[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13節)指[另外興起一位祭司](13節),不是來自利未支派。摩西律法只允許利未支派中亞倫的子孫擔任祭司(出28:1)其他支派[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13節)。當時的猶太人都承認彌賽亞基督將出於猶大支派(太2:4-6),甚至用[大衛的子孫](太21:9)來代稱彌賽亞基督,而主耶穌正是出於猶大支派的[大衛的子孫](太1:1-2),所以說[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14節)。雖然[這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14節),但在猶太人所公認的彌賽亞詩篇預言:[你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110:4)不是利未的後裔。先知撒迦利亞也預言,大衛的後裔既是君王,又是祭司:[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祂要在本處長起來,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祂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亞6:12-13)。死海古卷表明,為了解決這個難題,當時猶太人認為將有兩位彌賽亞:一位是君王和戰士,是出於猶大支派的大衛的後裔;而另一位是祭司,出自利未支派。[等次]只是指一個體系,[樣式]則表明,麥基洗德這個人本身就預表了基督(3,16節)。(15節) [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意思是既然已經[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15節),就證明[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新約將代替舊約。[祂成為祭司](16節)顯示基督的祭司職任與祂的道成肉身是分不開的,祂具備作祂子民大祭司的資格,是因為祂與人同有血肉之軀(2:14,17)。[照屬肉體的條例](16節)指利未祭司依照家譜世襲的製度,是必死的。主耶穌基督[照著無窮之生命的大能](16節),勝過了死亡,以復活顯明祂是神的兒子(羅1:4)並在這生命中成為永遠的大祭司,[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24節)可以拯救我們到底(25節)。17節再次引自了詩110:4(5:6)要我們注意關鍵字[永遠]也就是[無窮之命]。[先前的條例](18節)指規定只有亞倫的子孫才能擔任祭司的[屬肉體的條例](16節)以及建立在利未祭司製度基礎上的獻祭,禮儀條例。[軟弱無益](18節),指[律法原來一無所成](19節)並不能讓人[藉這職任能得完全](11節)[進到神面前](19節)。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因為它的基礎[利未人祭司職任](11節)就存在局限性。[廢掉](18節)是法律用語,指法律的廢除。新約的祭司不再照[屬肉體的條例]設立,主後70年聖殿被毀,猶太教也不再有祭司,當時擔任祭司的撒都該人很快也從歷史上消失了;[引進了更美的指望](19節)。 思想:經文要讓我們明白藉著主耶穌基督大祭司的職任,信徒得以坦然無懼地親近神,不再受制度,不再受階級,甚至宗教去限制;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是我們的大祭司,你要將我們完全帶到神的面前,你將這美好的指望賜給我們,使我們進到神面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肋。願我們一生都樂意到神的面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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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若是認識了管教的意義(4-11節),就應當重新振作起來,繼續奔跑信心之路:1.[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12節)引自賽35:3,也是競技場中的比喻,比喻不再疲倦灰心,重新得力。2.[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致歪腳,反得痊癒](13節),引自箴四26,繼續競技場的比喻,比喻不偏離正路,直奔終點。信徒在逆境之中,若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必須做到三點:1.[要追求與眾人和睦](14節)。受過管教的人,才能[結出平安的果子](10節),與肢體彼此相交。2.[要追求聖潔](14節)。一個受管教的人,才能[在祂的聖潔上有分](10節),與神相交,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看見主](14節)。3.[又要謹慎](15節),免得在逆境之後[有人失了神的恩](15節),導致[眾人沾染污穢](15節)屬靈[淫亂](16 [貪戀世俗](16節),失去基督身體的見證。15節引自申29:18。16-17節以掃作為[失了神的恩]的例子:1.以掃的[淫亂],可能指屬靈的淫亂 [貪戀世俗]。2.[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16節)[長子的名分]原文是複數,指長子的承受產業的權利,包括雙份的產業(申21:17)成為一家之主等。以掃輕看這名分,為貪一時口腹之欲,就把[長子的名分]賣給了雅各(創25:29-34)。逆境中的信徒最大的試探,就是背棄信仰,放棄[長子的名分]和[天上諸長子之會](23節)中的席位。3.[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17節),因為父親的祝福是長子繼承權的一部分,以掃放棄了[長子的名分],所以也失去了父親給長子的祝福。4.[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迴轉](17節)指父親無法把已經給雅各的祝福轉給以掃(創27:35)所以以掃無論如何[號哭切求]也無法重新得回[神的恩]。這並不是說以掃再也沒有重新悔改的機會,因為以掃所[號哭切求]的並不是悔改的機會,而是父親的祝福(創27:34,38)。這也不是說已經重生得救的真信徒會失去救恩,因為以掃只是有[長子的名分]還沒有真正承受長子的祝福;而真信徒就像已經承受祝福的雅各,是[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1:14) [那承受應許的人](6:17),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28節),就永遠不會失去。因為基督作為[新約的中保]負責[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9:15)。18-24節的主題,是[來到天上長子總會]這是信心之路的終點。18-21節是一幅暴風驟雨中的戰兢畫面,象徵舊約之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舊約的信徒在靈裡來到的是[那能摸的山](18節),也就是神頒布律法的西乃山(出19:11)。這山雖然能摸,卻不允許隨意靠近(20節;出十九12-13),親近神的路尚未顯明(九8)。22-24節是一幅暴風雨之後的敬拜畫面,象徵新約之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錫安山](22節)原指耶路撒冷城南面的山丘,後來被用來代稱整個聖殿山(彌4:2)和耶路撒冷城(賽十32),象徵神國的屬靈治理中心(彌4:7)。新約的信徒在靈裡已經[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22節),在[永生神的城邑]裡有五樣事物,組成了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中心是神:[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 [名字記錄在天上],代表公民權。[眾長子],指所有得救的新舊約聖徒,他們都與神的[長子](一6)基督聯合,有權承受神[所應許永遠的產業](9:15)。[亞伯的血所說的](24節)是控告和懲罰(創4:10)從神面前驅逐罪人(創4:14);而[這血所說的](24節)是贖罪和赦免,邀請罪人親近神,所以[更美](24節)。25-29節的主題,是[謹守兒子順服責任]。新約的信徒(22-24節)比舊約的百姓(18-21節)有更大的親近神的權利,也伴隨著更大的順服神的責任。[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25節)指違背神在西乃山透過摩西頒布的律法(18-21節)。[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25節)指違背神從天上藉著祂兒子向我們啟示的福音。[當時祂的聲音震動了地](26節),指神在西乃山上頒布舊約律法(18-21節)。[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26節),引自該2:6。 [再一次],指主耶穌再來時要施行審判,把一切能[被震動的]( 27節)暫時之物都除去,只有[那不被震動的](27節)永恆事物得以常存。在審判的時候,[被震動的]都是沒有價值的,包括一切舊造和猶太教。 思想:雖然新約的信徒仍在[尋求那將來的城](13:14)但在靈裡已經[得了不能震動的國](28節),成為神的長子(23節)。因此,我們不但不能在逆境中退後,還應當用感恩回應;而感恩的表現,是[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28節),因為[神乃是烈火]( 29節)新約和舊約是同一位神(18節)。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要領我們生命到那永不震動的國,因世界有很多的改善,一切的事物都是幻變,真的沒有一樣事物能讓我們生命安穩平安;唯有是主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