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希伯來書 10:26-39

希伯來書 10:26-39

26-31節的主題是[警告背道的危險和刑罰]這是本書最強烈的警告,與6:4-8的警告平行。26節開頭的[因為]顯示26-31節與22-25節的邏輯關係:信徒必須盡自己的本分(22-25節),尤其是不可停止聚會(25節)。停止聚會是背道的開始,而背道的結果是可怕的。[得知真道](26節)可譯為[領受了真理的知識]。所有的犯罪,本質上都是故意的,這裡的[故意犯罪](26)對應舊約裡不能藉著獻祭而得蒙赦免的[擅敢行事](民15:30),與[誤犯了罪](民15:27)相對。在新約聖經中[故意犯罪]就是背道的罪(6:6)[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29節)。 [故意犯罪]的原文是現在分詞,表示不是偶爾軟弱,而是持續地不認主,[把永生神離棄了](3:12)。[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6節)原文與[不用再為罪獻祭了](18節)基本上相同。一方面,基督的獻祭是唯一的救法,祂已經[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12節),不再重複獻祭,所以[故意犯罪],拒絕這救法的人再無其他得救的途徑。另一方面,贖罪祭只適用於誤犯的罪(利4:2)[故意犯罪]只能等候神的審判和刑罰(27節)。27-31節描述背道者將面臨的審判和刑罰。27節引自賽26:11,28節引自申17:6,30節引自申32:35-36。在舊約裡,[人幹犯摩西的律法](28節)憑兩三個人的見證,就可以定罪,[不得憐憫而死](28節)。在新約裡,信徒若持續地不承認[神的兒子]的身份,不尊重[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不理會[施恩的聖靈]的感動,罪行更加嚴重,[他要受的刑罰該怎麼加重呢](29節)?[主審判祂的百姓](30節)顯示背道者仍是信徒。神是公義的,祂為自己的百姓伸冤,是基於公義;祂審判百姓中的背道者,也是基於公義(30節)。背道的信徒若是拒絕神所提供的贖罪祭(26節),只能等待審判和刑罰(27節),[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31節)。32-39節的主題是[存勇敢的心忍耐等候應許]與6:9-11的鼓勵平行。這些信徒在信主之後,曾經為福音遭受逼迫,[忍受大戰的各樣苦難](32節):1.他們[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33節)成為被人恥笑,受羞辱的對象。2.他們[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33節)儘管自己受苦,仍然[體卹了那些被捆鎖的人](34節)。3.他們的[家業被搶去,也甘心忍受](34節)。因為他們[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23節),[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34節),所以沒有怨天尤人,而是輕看地上的損失。[不可丟棄勇敢的心](35節),指憑信心面對逼迫。[勇敢的心]原文是[坦然](19節)表示不是出於人的勇氣,而是因著對大祭司基督救贖的信心,所以[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35節),也就是[得著所應許的](36節)。屬靈生命的成長總是不進則退,信徒之所以會冷淡退後,[丟棄勇敢的心],往往是因為不能[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23節),不再盼望[更美長存的家業]。[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36節),指忍受逼迫(32-34節),等候神的拯救(37節)。神允許我們暫時落在患難中(37節),是因為[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羅5:3-4)。新約[更美之應許](8:6;9:15;10:23,36)是信徒忍耐的根據,得勝的秘訣。[還有一點點時候](37節)引自賽26:20[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37節)引自哈2:3兩者都是指神的審判和刑罰很快就會到來。[義人必因信得生](38節)引自哈2:4意思是如果要[忍耐],持守[勇敢的心],必須憑著對大祭司基督救贖工作(22節)和新約[所應許永遠的產業](9:15)的信心,只有這信心,才能使信徒[忍受大戰的各樣苦難]。39節表示 [後退]在此特指否認基督,退回猶太教。 思想: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每日我們都有各式各樣的挑戰,無論是生活,信仰,工作,家庭;我們都需要倚靠神從神得力滿有勇敢的心,面對我們的每一天;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我們必因信得生。 祈禱:親愛主,你最知道我們在地上所面對的挑戰,面對的難處;你樂意加我們的力量,因你的應許我們的日子如何,我們力量也如何。求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每日都信靠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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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若是認識了管教的意義(4-11節),就應當重新振作起來,繼續奔跑信心之路:1.[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12節)引自賽35:3,也是競技場中的比喻,比喻不再疲倦灰心,重新得力。2.[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致歪腳,反得痊癒](13節),引自箴四26,繼續競技場的比喻,比喻不偏離正路,直奔終點。信徒在逆境之中,若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必須做到三點:1.[要追求與眾人和睦](14節)。受過管教的人,才能[結出平安的果子](10節),與肢體彼此相交。2.[要追求聖潔](14節)。一個受管教的人,才能[在祂的聖潔上有分](10節),與神相交,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看見主](14節)。3.[又要謹慎](15節),免得在逆境之後[有人失了神的恩](15節),導致[眾人沾染污穢](15節)屬靈[淫亂](16 [貪戀世俗](16節),失去基督身體的見證。15節引自申29:18。16-17節以掃作為[失了神的恩]的例子:1.以掃的[淫亂],可能指屬靈的淫亂 [貪戀世俗]。2.[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16節)[長子的名分]原文是複數,指長子的承受產業的權利,包括雙份的產業(申21:17)成為一家之主等。以掃輕看這名分,為貪一時口腹之欲,就把[長子的名分]賣給了雅各(創25:29-34)。逆境中的信徒最大的試探,就是背棄信仰,放棄[長子的名分]和[天上諸長子之會](23節)中的席位。3.[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17節),因為父親的祝福是長子繼承權的一部分,以掃放棄了[長子的名分],所以也失去了父親給長子的祝福。4.[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迴轉](17節)指父親無法把已經給雅各的祝福轉給以掃(創27:35)所以以掃無論如何[號哭切求]也無法重新得回[神的恩]。這並不是說以掃再也沒有重新悔改的機會,因為以掃所[號哭切求]的並不是悔改的機會,而是父親的祝福(創27:34,38)。這也不是說已經重生得救的真信徒會失去救恩,因為以掃只是有[長子的名分]還沒有真正承受長子的祝福;而真信徒就像已經承受祝福的雅各,是[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1:14) [那承受應許的人](6:17),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28節),就永遠不會失去。因為基督作為[新約的中保]負責[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9:15)。18-24節的主題,是[來到天上長子總會]這是信心之路的終點。18-21節是一幅暴風驟雨中的戰兢畫面,象徵舊約之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舊約的信徒在靈裡來到的是[那能摸的山](18節),也就是神頒布律法的西乃山(出19:11)。這山雖然能摸,卻不允許隨意靠近(20節;出十九12-13),親近神的路尚未顯明(九8)。22-24節是一幅暴風雨之後的敬拜畫面,象徵新約之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錫安山](22節)原指耶路撒冷城南面的山丘,後來被用來代稱整個聖殿山(彌4:2)和耶路撒冷城(賽十32),象徵神國的屬靈治理中心(彌4:7)。新約的信徒在靈裡已經[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22節),在[永生神的城邑]裡有五樣事物,組成了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中心是神:[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 [名字記錄在天上],代表公民權。[眾長子],指所有得救的新舊約聖徒,他們都與神的[長子](一6)基督聯合,有權承受神[所應許永遠的產業](9:15)。[亞伯的血所說的](24節)是控告和懲罰(創4:10)從神面前驅逐罪人(創4:14);而[這血所說的](24節)是贖罪和赦免,邀請罪人親近神,所以[更美](24節)。25-29節的主題,是[謹守兒子順服責任]。新約的信徒(22-24節)比舊約的百姓(18-21節)有更大的親近神的權利,也伴隨著更大的順服神的責任。[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25節)指違背神在西乃山透過摩西頒布的律法(18-21節)。[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25節)指違背神從天上藉著祂兒子向我們啟示的福音。[當時祂的聲音震動了地](26節),指神在西乃山上頒布舊約律法(18-21節)。[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26節),引自該2:6。 [再一次],指主耶穌再來時要施行審判,把一切能[被震動的]( 27節)暫時之物都除去,只有[那不被震動的](27節)永恆事物得以常存。在審判的時候,[被震動的]都是沒有價值的,包括一切舊造和猶太教。 思想:雖然新約的信徒仍在[尋求那將來的城](13:14)但在靈裡已經[得了不能震動的國](28節),成為神的長子(23節)。因此,我們不但不能在逆境中退後,還應當用感恩回應;而感恩的表現,是[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28節),因為[神乃是烈火]( 29節)新約和舊約是同一位神(18節)。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要領我們生命到那永不震動的國,因世界有很多的改善,一切的事物都是幻變,真的沒有一樣事物能讓我們生命安穩平安;唯有是主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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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節)我們首先要對人間的大祭司有個概念,然後認識基督這位大祭司的超越之處(5-10節):1.大祭司是個人,從眾人中間被分別出來(出28:1)在神面前作人的代表。所以每個大祭司都是[從人間挑選的](1節)並不能由天使或其他非人類擔任。2.大祭司是[奉派](1節)的,是由神設立的,既不是民主選舉,也不是君王任命,更不是毛遂自薦。沒有人能自己決定是否要當大祭司[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4節)。在神頒布律法之後,將祭司的職分賜給亞倫和他的後裔(出28:1)外人不得擅自供職(民18:7)。但到了新約時代,猶太教大祭司的職位已淪為羅馬帝國的政治獎賞。3.大祭司的使命是代表人事奉神[替人辦理屬神的事,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成為神和人之間的中保,使人能與神和好,蒙神悅納。 [禮物與祭物]泛指一切祭(8:4)。4.大祭司[能體諒那愚蒙的,失迷的人](2節) [體諒metriopatheo](2節)原文可譯為[溫柔對待];大祭司必須執行律法,但卻不能冷漠地履行職責。他既不能對罪視而不見,更不能縱容姑息,同流合污,但卻必須約束自己,溫柔地對待罪人。因為需要大祭司[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的,都是承認自己是[愚蒙的,失迷的人]。大祭司若在心中對罪人充滿忿怒或惱怒,就無法為他們代求。5.大祭司之所以能體諒人,用慈愛和溫柔與公義調和,是[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2節)從經歷中認識自己的罪和失敗,承認自己該做的事沒做,不該做的卻做了;明明知道神的旨意,但卻沒有遵行的力量。所以,大祭司也必須承認自己是個罪人[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3節)。只有一個承認自己不配,需要神的憐憫的人(出32:2)才能向人流出神對不配之人的體恤(民14:5)。每個新約的信徒都是在基督裡[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這並非我們的選擇,而是神的呼召和揀選。但我們也都是[被軟弱所困]的人,所以都應該學習[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學習在自己的軟弱中體會到別人的需要。在幫助別人對付罪之前,首先應取用主的寶血,承認,對付自己的罪(利9:7)。雖然基督有權自取榮耀,但祂和人間的大祭司一樣[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5節)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10:7)榮耀祂的乃是父神(約8:54)。這裡用[基督](5節)來稱呼[神的兒子耶穌](4:14)因為[神的兒子耶穌]是表明祂的神人二性,[基督]是祂受膏就職的名字。5節引自詩2:7,預言基督的神人二性:1.[祢是我的兒子]是父神宣告基督的神性。2.[我今日生你]是父神宣告基督的人性,既包括童女馬利亞由聖靈感孕生子,也包括父神使基督從死裡復活(徒13:33)。6節引自詩110:4;既然猶太人和主耶穌都認為詩110:1(1:13)是神對基督說話,第4節當然也是神對基督說話,預言父神任命基督擔任屬天的大祭司(10節):1.基督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6節),職分與麥基洗德相似,並非依照律法從亞倫的後裔中挑選(4節)。 [麥基洗德]是亞伯拉罕時代的撒冷王,他在律法頒布之前,就已經擔任[至高神的祭司](創14:18)。基督這位[已升上高天尊榮的大祭司](4:14)既是大祭司,又是神國之王,正如麥基洗德既是[至高神的祭司](7:2)又是[平安王](7:2)。2.基督是[永遠為大祭司](6節)不受時間的限制(7:24-25),就像麥基洗德一樣[長遠為司祭](七1)。而任何人間的大祭司都不能長久,死後必須由別人接替(7:23)。 思想:主耶穌為我們成為大祭司目的是要讓我們能夠到神的面前,主耶穌在人的地位成為我們的大祭司,因祂明白我們的軟弱,我們的掙扎,更願意處理難阻我們到神面前的罪;今日我們因著信這位大祭司,已經再沒有藉口難阻我們到神的面前與祂親近。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你成為人作我們的大祭司,你明白我們的感受,我們生命的掙扎,更處理我們與神生命的難阻,你要領我們到神的面前,因你期望我們能與神親近;求主使我們明白你的作為,使我們渴慕親近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