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2節的主題是[基督的獻祭確立了新約]。15節表示1.基督成為新約中保的原因,是因為祂獻上自己為祭(14節)帶來罪得赦免(12節),良心得潔淨(14節)的恩典。這恩典是新約的基礎(10:17-18),使信徒能發自內心地遵行神的旨意,這是新約更美的應許之一(8:10)。基督之死的救贖功效不但適用於將來,也能追溯既往,新約聖徒固然是因信靠基督而罪得赦免,舊約聖徒也同樣是因信神的應許而蒙神赦免(11:39-40)。2.基督作新約中保的目的,是要[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15節),這是新約另一個更美的應許。16-17節 [約]原文也可譯為[遺命](16節),這裡是雙關語。在立遺囑的人尚未死以前,遺囑並沒有生效,還可以修改。但立遺囑的人死了以後,遺囑立刻生效,就再也不能更改了。因此,新約是根據基督之死,基督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為祭,就確認遺囑已經生效,不但贖了眾人的罪,也[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18節),意思是說:新約是因基督的血而立,又因祂的死而生效;舊約作為新約的預表,也是用牛羊的血作立約的憑據(19-20節)。19節引自出24:6-8和利14:6。20節引自出24:8;這話與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設立新約時所說的話類似(太26:28)。21節指建好帳幕以後,將帳幕分別為聖的啟用禮(出40:9-11)。摩西五經並未提到[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21節),但猶太史學家約瑟有此記載(《猶太古史記》卷3第8章)。[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22節),指舊約大多數潔淨禮儀都藉著祭祀所流的血來進行,只有少數是用水(利15:5- 27)或火(民31:21-23)潔淨。[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22節),[流血]代表喪掉生命,[因血裡有生命](利17:11);而[赦免]則是得著生命,赦免的原則是以生命換生命。23-28節的主題是[基督一次獻祭,永遠擔罪]與10:15-18[基督一次獻祭,永遠赦罪]首尾呼應。[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23節)指摩西的帳幕和其中各樣的物(8:5)。[用這些祭物去潔淨](23節)指帳幕的啟用禮。[天上的本物](23節)指天上的[更大更全備的帳幕](11節),是屬靈的[真帳幕](8:2),並不需要潔淨。[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23節),指天上[真帳幕]的啟用禮是用基督自己和祂的血(12,14節),正如地上帳幕的啟用禮一樣(21節)。[天堂](24節)原文是單數的[天]指神所在的第三層天(林後12:2),那裡就是屬靈的[聖所](24節)。基督作為代表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顯在神面前](24節)我們才可以[靠著祂進到神面前](7:25)。第25節基督[只一次](12節)獻上自己的血,而地上的大祭司則須[多次]獻上[不是自己的血],每次只能為過去一年的罪贖罪。第26節這是用反證法表明,基督受死的贖罪功效不但適用於新約的信徒,也適用於所有信靠神應許的舊約聖徒(15節;11:39-40)。舊約贖罪日的獻祭只是暫時遮蓋過去一年的罪,但罪仍在那裡。但基督的獻祭能徹底[除掉罪],[只顯現一次],就永遠有效,新舊約聖徒蒙赦免的根據,都是基督之死(羅3:25-26)。因此,身為人子的基督也要死一次,在十字架上代替人接受審判[擔當了多人的罪](賽53:12)。第28節在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聖所供職的時候,以色列人要在外面等候他出來(利16:17)。同樣,新約的信徒也在等候已經進入天上聖所的基督[再一次顯現]。祂的再來[不是為擔當罪](28節),不必再獻祭買贖我們,而是為了成全救恩,拯救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 思想:主耶穌基督所獻上自己的祭能夠徹底[除掉罪],[只顯現一次]就永遠有效。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正是舊約獻上祭物的預表,是新約我們信靠的救贖;主所救贖是最徹底,永遠有效的。神的兒子為你和我成為贖罪的祭物;我們能夠與罪無關;是因祂是愛我,為為捨命。 祈禱:親愛主,我們真的要獻上無限的感謝,因是你愛我,為我成為贖罪的祭牲,更為我們流出寶血,完全捨去你自己。願我們一生都願明主愛,更以愛還愛。阿們!
希伯來書 9: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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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7:20-28希伯來書 7:20-28
20-28節證明基督的祭司職任是永遠的。人間的祭司是根據律法條例設立的(18節)而[耶穌為祭司](20節)是根據神的誓言設立的(17節)。根據律法設立的祭司有被廢除掉的(撒上2:36)當時羅馬政權也常根據政治的需要廢立猶太教大祭司。[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21節)所以[絕不後悔](21節)[永遠為司祭](21節)。21節引自詩110:4。(22節)顯示[約]與祭司職任之間是密切相關的。一方面,祭司職任是由約而生,另一方面,約的基礎就是祭司職任(11節)。只有透過祭司的工作,才能達到約的目的,建立並維持神與人之間的相交關係。1.[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12節)律法所代表的舊約也必然更改。而新祭司的興起,意義新約的生效。2.[更美之約]就是[新約]9:15)[起誓立的](21節)新祭司比[不是起誓立的](21節)舊祭司更美多少,新約就比舊約更美多少。因為約的永久性,在於祭司職任的永久性。新約的祭司耶穌是由神[起誓立的],既然祂的祭司職任是永遠的,新約也就成為一個[永約](13:20)所以比暫時的舊約更美(8:13)。3.[中保egguos]原文在聖經中只出現在此處,是法律名詞,意思是[保證人,擔保人]。主耶穌所擔保的是新約的永久性。因為主耶穌的祭司職任是[起誓立的]永遠職任,[絕不後悔],所以就保證了以這職任為基礎的新約是永遠有效的,不會像舊約那樣被[廢掉](18節)。人間的祭司[都是必死的人](8節)[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23節),大祭司的職任都是暫時的(民35:28) 。但耶穌基督[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24節),不必由別人繼承,所以這位永遠的大祭司能[拯救到底](25節)。(25節)表明若人不肯[靠著祂],就沒有其他的途徑可以[進到神面前];人若[靠著祂],[便可以進到神面前](19節),而[永遠常存的]主耶穌就會負責在時間上[拯救到底],[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5:9)。(25節)永遠在父神的右邊[替我們祈求](羅8:34)永遠都能求神[體卹](4:16)[搭救](2:18)落在試探和磨難中的信徒,確保我們最終被領進[榮耀裡去](2:10)。新約的大祭司不但擔保[更美之約]的永久性,而且保證[更美之約]的履行;祂不但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了[更美之約],並且負責把[更美之約]的履行;祂不但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了[更美之約],並且負責把[更美之約]實現在被揀選的人身上。[聖潔](26)是神性情的完全彰顯。[無邪惡](26)原文意思是[無罪的,誠實的]。[無玷污](26)指[不會被弄髒的],雖然主耶穌來到罪人中間,卻不會被罪玷污。[遠離罪人](26節)意思是與罪人分開,主耶穌雖然[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2:17),祂的心思言行卻遠離罪人的心思言行,祂所走的十字架道路也遠離罪人所走的路。(26節) [高過諸天]指主耶穌被高舉的超越地位1:3)祂正在天上的至聖所任職。[原是與我們合宜的](26節)顯示主耶穌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大祭司,最適合為我們完成救贖的工作。[我們]不是指所有人,而是指那些[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25節)。人間的大祭司[每日](27節)都要獻上燔祭(出29:42)和素祭(利六20),但為自己的罪獻祭卻是在每年的贖罪日(利16:29-34)。因此27節的意思是:[在祂每日的事奉中,祂不像那些大祭司一樣為自己獻祭…]。主耶穌是[聖潔,無惡,沒有玷污](26)的,也是[永遠常存的](24節),所以祂在十字架上[將自己獻上](27節),就能代贖所有信靠著祂的罪人;並且[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27節),果效存到永遠。28節 [律法以後]指詩110:是在頒布律法之後所寫的。 [立了兒子為大祭司]是把詩110:4與詩2:7合併起來。本節總結了根據[律法]和根據[起誓]所立的大祭司的最大的不同,證明了主耶穌祭司職任的超越。 思想:主耶穌藉著降卑,受死和高升,完成了在地上的彌賽亞使命,完全勝任作我們永遠的大祭司(23-25節)。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祈禱:親愛主,你為我們降卑,受死付上最大的代價,你真很想我們每一個都能到神的面前,你更要拯救我們到底,因為你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這真的是一個完美的救恩。阿們!
希伯來書 4:1-7希伯來書 4:1-7
第1節可這句話包含三層意思:1.[進入祂安息的應許依舊存在]表明這應許不只是舊約的以色列人進迦南(申12:9-10)所以與今天的新約信徒也有關係。[安息日](出20:8)和迦南[安息地](申12:9)都是預表[在基督裡有分](3:14)的屬天安息(太11:28-30)。2.這應許不是[安息]而是[進入祂安息]。因為神的[安息]已經預備好了,現在就可以得著,並非將來才有的盼望。3.人若要[進入祂安息]首先[就該有畏懼的心]。人若懼怕神(12:28-29)就必不懼怕人(13:6);人若不懼怕神,就會懼怕人,結果像曠野裡的以色列人那樣惹神發怒(3:8,11 );新約的信徒雖然已經得救,但生活也可能[似乎沒有得到安息]。人要進入神的安息,必須有兩個條件:1.[福音](2節):就是[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對於曠野裡的以色列人,就是約書亞和迦勒對流奶與蜜之地的美好見證(民14:7-9);對於新約的信徒,就是主耶穌已經成就了[這麼大的救恩](2:3)。[福音euaggelizo]與[應許epaggelia]原文諧音。2.[信心](2節):這是本書原文第一次提到[信心pistis]這個字。迦南美地不是以色列人自己預備的(申6:10-11),基督的救恩也不是靠人類成就的。人所當做的不是努力實現安息,而是用[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2節)相信神能成就祂的應許;人若不憑信心跟隨神,不管聽了多少的道,[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2節)。這信心並非得救的信心,而是得安息的信心(民20:12)。事實上,當以色列人聽到摩西帶他們出埃及的好消息時,[百姓就信了](出4:31),並且出了埃及,過了紅海,但在加低斯卻不敢相信神能領他們戰勝巨人,進入應許之地(民十四1-3)。出埃及的以色列人能否承受迦南為業(書1:2-4),取決於他們是否憑信心順服地踏入約旦河(書3:15);得救的信徒能否在基督裡得安息,也取決於我們是否憑信心接受[進入祂安息的應許]。 (3節) [已經信的人]並不是指所有得救的信徒,而是指憑信心進入安息的人。神的安息不是將來的盼望,而是現在就可以經歷的實際;不需要倚靠人的努力實現,而是神[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3節)。這安息早已預備好了,相信就可進入,不信就不得進入,所以已經信的人現在[進入那安息],而不信的人[斷不可進入](3節)。4-6節的主題是[安息仍為人存留],與8-10節[為人存留的是神的安息]前後呼應,論證神的旨意不會因著人的不信而落空。[ (4節) [第七日]指神創造的第七日,也就是安息日(創2:3)。[到第七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4節;創2:2)顯示神的安息從創造的[第七日]就已經預備好了。神[不疲乏,也不困倦](賽40:28),祂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並不是需要休息,而是因為完成了創造的旨意和工作,所以[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出三十一17),心滿意足。[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5節),引自詩95:11。4-5節運用了猶太拉比[米大示Midrash]解常用的[串珠Gezerah Shavah]原則,把有相同或相似關鍵字,詞組的經文連結在一起彼此解釋。創2:2的[歇了κατέπαυσε]與詩95:11的[安息κατάπαυσίν]在七十士譯本中字根相同,所以可以將詩95:11[我的安息]解釋為創2:2神在第七天所享受的安息,也就是[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6節)表示雖然[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7節),神卻定意保留[進入祂安息的應許](1節),[讓某些人進入]。因為這安息是創世以來已經預備好的,也是神定意要與人分享的;神的旨意絕不會因著人的悖逆和不信而落空,救恩就是要把罪人恢復進祂創造時所預備的安息裡。第7節是4:1-13交錯對稱結構的中心,[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7節),是整段勸勉信息的核心。[ (7節)大衛的書]是猶太人對《詩篇》的稱呼,第7節引自詩95:7-8。[又限定一日](7節),可譯為[又定了一天『今日』;[今日]這個字就像一個警鐘,在本書中一共敲響了八次(1:5;3:7,13,15;4:7×2;5:5;13:8),提醒每個信徒:[今日]是神給我們的機會,我們應當抓緊[今日],進入安息。 思想: 『今日』我們如何渡過呢?會否仍然衝衝忙忙,營營役役地渡過,還是願意放下重擔,放下手機,用片刻的時光,再次信靠主抓緊進入主『今日』呢?願主使我們『今日』能進入主的安息,平安! 祈禱:親愛主, 你是我們生命的主,你最知道我們的需要,每日或許我們都要面對衝衝忙忙,營營役役的生活,但主你知道我們最需要的是進到你給予我們的安息;求主引導我們放下重擔,願意到你面前,安息在你的愛中,親近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