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節的主題是[勉勵信徒殷勤行道]。第9節這顯示4-8節只是警告,並非讀者實際的光景。[屬於救恩]意思是從他們的行為可以看出,他們的救恩是真實的(10節)。雖然他們現在的情況並不能代表將來也能堅持,但只要得救的經歷是真實的[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7:25)。公義的神不會[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10節),因為信徒遵行神的旨意[所做的工],反映了[為祂名所顯的愛心]。11節表示因為信徒基於愛心的殷勤服事,動機是因為愛神;工作和愛心的見證,正是他們得救的確據(10節)。12節可[懈怠]原文與[聽不進去](5:11)是同一個詞,那裡是說在聽道上不要懈怠,這裡是說在行道上不要懈怠,兩者都會使屬靈的生命停滯不前。相反,一個[藉著信和忍耐]殷勤行道的人,必能[承受應許]。13-20節的主題,是[神的應許是可靠的]。13-14節引自創22:16-17神應許賜福給亞伯拉罕,使他和他的後裔必得承受世界(羅4:13),即神永遠的產業(11:10,16)。(16節)指當時的人必須找比自己更大的人確認所起的誓,否則這個誓言就毫無價值。但是神[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13節)所以祂自己所說的話就夠了。神[指著自己起誓](13節)指神的誓言就像祂自己的存在一樣確定。神[起誓]的事實本身,暗示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不會立即實現,否則神就不必以誓言來保證祂的應許了。因此,亞伯拉罕從得著應許開始,就成了一個[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12節)最好榜樣。15節指亞伯拉罕等候了15年,才生下神所應許的後裔以撒(創15:4);而從他生下以撒到[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22:17),又過了約四百年(創15:13)。17節表明神降卑自己,照人的習俗[以起誓作保證]。18節[這兩件不可更改的事]指神的應許和誓言,就像舊約裡的兩個見證人(申19:15)。這兩件事是完全可以信賴的,因為它們都是來自絕不說謊的神。因此,信徒的指望不在於自己的信仰有多穩固,而在於神的應許和誓言絕對可靠。[幔內](19、20節),指至聖所。在會幕裡,用幔子分隔聖所與至聖所,代表神同在的約櫃在幔內的至聖所(出26:33)。18-19節用三個比喻來形容耶穌基督。1.基督是我們的[避難所]。舊約的百姓若是誤殺了人,可以逃到逃城裡(民35:6,9-32)或抓住祭壇的角(出21:14)尋求庇護。信徒就像[逃往避難所]的人,而[擺在我們前頭的指望]就是基督。我們只要躲在基督裡,抓緊基督,就有得救的盼望。2.基督是我們[靈魂的錨](19節)當時航海的船隻若因低潮或其他原因無法及時入港,水手就會在港口外將錨拋越過沙灘,固定在港口內的海床上,船才能忍受大海浪的衝擊。等潮水漲高後,船隻再安全駛入港口。信徒的[指望](19節)像[靈魂的錨],直接[通入幔內](20節),也就是天上的至聖所,能確保信徒屬靈生命的安全。初期教會的信徒常以錨的圖案作為他們的象徵,並且和魚的圖案連結在一起。3.基督是我們的[先鋒](20節) [作先鋒的耶穌](20節)是我們的代表,祂進入了天上的至聖所,是[為我們進入幔內](20),不但為我們在神面前代贖,也使[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27:51)為跟隨祂的人開通了來到神面前的路,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卹,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4:16)。19-20節預告了7-11章的主要內容,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思想:經文讓我們一再明白神對這救恩一再的保證;更因耶穌基督[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20節)與人間的大祭司不同,既是我們的[避難所],也是我們[靈魂的錨],更是我們的[先鋒]。只有基督,才是每個信徒得救的指望和確據。我們有否確認主為我們作成的救恩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為我們成就的救恩,更要藉著神的起誓,你成為我們的[避難所],也是我們[靈魂的錨],更是我們的[先鋒];求主使我們確認你救恩的果效,使我們一生單單信靠你。阿們!
希伯來書 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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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5:1-6希伯來書 5:1-6
(1-4節)我們首先要對人間的大祭司有個概念,然後認識基督這位大祭司的超越之處(5-10節):1.大祭司是個人,從眾人中間被分別出來(出28:1)在神面前作人的代表。所以每個大祭司都是[從人間挑選的](1節)並不能由天使或其他非人類擔任。2.大祭司是[奉派](1節)的,是由神設立的,既不是民主選舉,也不是君王任命,更不是毛遂自薦。沒有人能自己決定是否要當大祭司[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4節)。在神頒布律法之後,將祭司的職分賜給亞倫和他的後裔(出28:1)外人不得擅自供職(民18:7)。但到了新約時代,猶太教大祭司的職位已淪為羅馬帝國的政治獎賞。3.大祭司的使命是代表人事奉神[替人辦理屬神的事,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成為神和人之間的中保,使人能與神和好,蒙神悅納。 [禮物與祭物]泛指一切祭(8:4)。4.大祭司[能體諒那愚蒙的,失迷的人](2節) [體諒metriopatheo](2節)原文可譯為[溫柔對待];大祭司必須執行律法,但卻不能冷漠地履行職責。他既不能對罪視而不見,更不能縱容姑息,同流合污,但卻必須約束自己,溫柔地對待罪人。因為需要大祭司[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的,都是承認自己是[愚蒙的,失迷的人]。大祭司若在心中對罪人充滿忿怒或惱怒,就無法為他們代求。5.大祭司之所以能體諒人,用慈愛和溫柔與公義調和,是[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2節)從經歷中認識自己的罪和失敗,承認自己該做的事沒做,不該做的卻做了;明明知道神的旨意,但卻沒有遵行的力量。所以,大祭司也必須承認自己是個罪人[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3節)。只有一個承認自己不配,需要神的憐憫的人(出32:2)才能向人流出神對不配之人的體恤(民14:5)。每個新約的信徒都是在基督裡[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這並非我們的選擇,而是神的呼召和揀選。但我們也都是[被軟弱所困]的人,所以都應該學習[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學習在自己的軟弱中體會到別人的需要。在幫助別人對付罪之前,首先應取用主的寶血,承認,對付自己的罪(利9:7)。雖然基督有權自取榮耀,但祂和人間的大祭司一樣[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5節)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10:7)榮耀祂的乃是父神(約8:54)。這裡用[基督](5節)來稱呼[神的兒子耶穌](4:14)因為[神的兒子耶穌]是表明祂的神人二性,[基督]是祂受膏就職的名字。5節引自詩2:7,預言基督的神人二性:1.[祢是我的兒子]是父神宣告基督的神性。2.[我今日生你]是父神宣告基督的人性,既包括童女馬利亞由聖靈感孕生子,也包括父神使基督從死裡復活(徒13:33)。6節引自詩110:4;既然猶太人和主耶穌都認為詩110:1(1:13)是神對基督說話,第4節當然也是神對基督說話,預言父神任命基督擔任屬天的大祭司(10節):1.基督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6節),職分與麥基洗德相似,並非依照律法從亞倫的後裔中挑選(4節)。 [麥基洗德]是亞伯拉罕時代的撒冷王,他在律法頒布之前,就已經擔任[至高神的祭司](創14:18)。基督這位[已升上高天尊榮的大祭司](4:14)既是大祭司,又是神國之王,正如麥基洗德既是[至高神的祭司](7:2)又是[平安王](7:2)。2.基督是[永遠為大祭司](6節)不受時間的限制(7:24-25),就像麥基洗德一樣[長遠為司祭](七1)。而任何人間的大祭司都不能長久,死後必須由別人接替(7:23)。 思想:主耶穌為我們成為大祭司目的是要讓我們能夠到神的面前,主耶穌在人的地位成為我們的大祭司,因祂明白我們的軟弱,我們的掙扎,更願意處理難阻我們到神面前的罪;今日我們因著信這位大祭司,已經再沒有藉口難阻我們到神的面前與祂親近。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你成為人作我們的大祭司,你明白我們的感受,我們生命的掙扎,更處理我們與神生命的難阻,你要領我們到神的面前,因你期望我們能與神親近;求主使我們明白你的作為,使我們渴慕親近神。阿們!
希伯來書 8:1-13希伯來書 8:1-13
第八章的主題是[大祭司耶穌更美的職任]作者從兩個方面論證[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6節):1.祂在天上的聖所事奉(8:1-5);2.祂是更美之約的中保(8:6-13)。(1節)意思是接下來要討論的是基督大祭司職任的重點。作者已經解釋了耶穌大祭司的身分,接下來要解釋基督大祭司的職任,所以不照地上利未祭司的製度和禮儀。這是5-10章所有討論的頂點:1.基督[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寶座右邊]引自詩110:1但這裡不是為了強調基督的尊貴地位,而是表明基督是在天上的聖所事奉。2.基督[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2節)。惟有藉著大祭司基督在天上聖所的事奉,敬拜神的人才能真正親近神,這個目的是無法藉著地上的會幕和祭司達成的。3.[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和祭物而設立的](3節),主要職責是獻祭(4b)。基督[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7:27),具有永遠的功效。4.主耶穌在地上按肉身屬猶大支派,並非亞倫的子孫,所以按著摩西律法[必不得為祭司](4節)。5.摩西在曠野所造的帳幕,只是天上[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5節),但也必須嚴格按照神[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5節)建造,這就證明在天上有一個更大更美的聖所。這職任之所以更美,是因為[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6節),而這約之所以更美,是因為[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6節)。[更美之約]指新約。[中保mesites]原文的意思是[中間人,仲裁者]而7:22的[中保egguos]意思是[保證人,擔保人];這裡的中保是立約的雙方的斡旋者,任務是維持立約雙方彼此的交通。新約和舊約都是憑應許立的,但新約的[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因為神應許要把律法寫在人心裡(10節),能徹底解決人在神面前的難處,使人得著完全的赦免(12節)。(7節) [前約]指舊約;[後約](7節)指新約。[瑕疵](7節)是指律法並不能供應軟弱的人守約的能力(羅7:14-15)天性悖逆的百姓無法恆心守約(9節)。因此,神若照約履行,人都要落在神的定罪裡。8-12節引自七十譯本的耶31:31-34 (8節)神[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顯示新約和舊約一樣,既是神與團體立約(出19:4-6)也是與個人立約(出32:33 );並非舊約是集體與神的關係,新約是個人與神的關係。無論是新約或舊約,神的心意都是為了得著一群合一的百姓。 (9節)指西乃之約(出19:4-6)也就是舊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9節)這是宣告人沒有可能倚靠自己守約,所以就成了舊約的[瑕疵](7節)。 [我也不理他們](9節),指神與人之間不能彼此相交,是神的百姓[不恆心]守約,背離神的必然後果。(10節)表明新約不倚賴人的熱心或敬虔,而是倚靠神;[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11節)不是說不必再教導律法的知識,而是說不必再教導[你該認識主]。若是律法被[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百姓就不必再彼此教導[你該認識主],而是人人都成為[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新約與舊約的相同點是: 1.內容相同,都是神宣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10節)。活在這種關係裡的立約之民都有守約的義務:舊約的百姓有責任順服神,保守自己在應許之地的[日子長久](申30:20);新約的百姓有責任順服神,[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裡](猶21)。2.律法相同,都被神稱為[我的律法](10節)。3.恩典相同,新約和舊約都是恩典之約,都是神主動透過恩典設立,藉著[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2:4)來施行。4.來源相同,舊約源自於神向亞伯拉罕應許的[永遠的約](創17:7)新約也是神向百姓應許的[永遠的約](耶32:40)。新約與舊約相比的[新]在於 1.守約的方式不同。舊約的律法是寫在石版上,從外面約束人;新約的律法卻是[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從裡面催促人。2.守約的根據不同。舊約是倚靠人自己的生命,而新約是倚靠基督作我們的生命。3.赦罪的途徑不同。舊約的百姓在神面前維持正確的立約關係,要靠人間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10:11)。新約的百姓卻是靠那永遠的的大祭司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十10)。4.立約的中保不同;摩西是西乃之約的中保,但他縱然願意為百姓代死(出32:32)結果也只能悲嘆:[我知道我死後,你們必全然敗壞](申31:29) ;基督是[新約的中保](9:15)。因此,當時面對逼迫的猶太信徒不應該再回到猶太教。 思想:無論是舊約,新約都是指向耶穌基督,目的都是要藉著主的救恩來到神的面前,主要用約來承諾祂對我們的愛,承諾祂對我們的信實,我們有否樂意接受及對主的信實與愛向主回應祂承諾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無論在舊約及新約中你對我們的承諾,對我們的愛都沒有改變;求主使我們每日都珍惜,重視主你的承諾,你的愛;使我們懂得回應你的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