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 約翰壹書 1:1-2

約翰壹書 1:1-2

【約翰壹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被稱為[約翰的第一封信First Epistle of John]。【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壹,貳,叁書】【猶大書】被稱為[一般書信General Epistles]或[大公書信Catholic Epistles ]因為這些書信都沒有指明特定的收信人,而且作者並非保羅。本信和【希伯來書】一樣,開頭沒有問安,也沒有提到作者的名字,但教會傳統和內證,外證都指向是【約翰福音】的作者使徒約翰。使徒約翰晚年定居於羅馬亞細亞行省的以弗所,他在羅馬皇帝多米田(Domitian,於主後81-96年在位)的大逼迫中被流放拔摩島,後來回到以弗所,於第一世紀結束之際去世。他可能在主後90年代,從以弗所給附近亞細亞的教會寫了本信。[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1節)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1.神的兒子是真實的[生命](約1:4)也就是[那永遠的生命](2節),祂也要將這種生命賜給人(5:12)。2.神的兒子是[道](約1:1)。作為[道]祂是啟示者,是神向人彰顯自己的媒介。[道logos]的原文可翻譯成[話](約10:19)[說](約4:39)或[緣故](太5:32)。3.神的兒子是[生命之道],祂[從起初原有的]永恆存在(約1:1-2),又道成肉身,進入時間,已經在歷史中向人顯現出來(2節)是使徒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1節)。神的兒子基督把[生命之道]從最抽象變為最具體,不但完美地彰顯了父神(西1:15),也完美地彰顯了生命(2節)。4.[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2節),所以信徒對於真實生命的認識,既不是根據哲學家莫衷一是的推斷,也不是按照科學家眾說紛紜的定義,而是根據使徒的親身經歷(約1:39)。使徒們所見證的福音(2節)就是在傳[生命]要叫人[得生命](約10:10);離開了[生命],一切屬靈的追求和神學都失去根基,毫無意義。有了生命的定義,就有了生命的意義;生命的定義是[原與父同在](2節)的基督(約11:25),所以生命的意義就是[與神相交](6節):1.[相交koinonia]原文的意思是[溝通,參與,分享](林後8:4[有分];英文譯為[團契fellowship。聖父和聖子在永恆裡彼此相交(約10:38),基督道成肉身以後,這種永恆的相交就進入時空(約17:21)。[那永遠的生命]從神出來,把人領回到神面前,從祂那裡得著行公義(2:29)和愛弟兄(3:10)的能力。因此,[相交]是雙向的:一方面把自己的分享給別人,另一方面接受別人的分享。[相交]也是立體的:首先是[與父,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3),其次是信徒之間[彼此相交](7節)。2.罪使人[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3:8),墮落的第一個惡果就與神失去相交。而在神的救恩計畫裡,從曠野建造會幕(出25:8),應許[以馬內利](賽7:14),基督道成肉身(約1:14)神揀選人,呼召人的目的,都是為了讓人與祂恢復相交。使徒約翰[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3節),就是為了[使你們與我們相交](3節),以便更好地與神相交。因此,傳福音的終點並不是脫離罪,上天堂,得永生,而是與神相交。3.相交的前提是生命,生命的本質有兩種。一種是適合地獄的生命:我的好處歸我,你的好處歸你;存在就要排除,增加就要吞吃;大魚吞吃小魚,強者吞吃弱者的資源,意志和自由。因為這種生命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但卻資源有限,必須競爭。另一種是適合天國的生命:天國的公理是[萬物多種多樣,同歸於一,我的益處是成為祢的益處],這種不可思議的事稱為愛。[神是愛](4:16),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因為這種生命以神為神,當然資源無限,福杯滿溢,所以才能[彼此相交]。4.相交是新天新地的生活方式,所以主耶穌為教會的代求,就是要我們現在就開始在地上適應這種生活。思想: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聖經讓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生命的主宰,生命源頭,不但使我們明白生命的來源,祂更要我們明白生命的意義。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每日都活我們的生活;我們有否樂意經歷這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愛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呢?祈禱:親愛主,你要讓我們知道明白你就是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你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更是我們生命的主宰,唯有主你才能帶給我們生命的價值和意義,求主引導我們每日都樂意到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主你面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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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是[聖靈讓我們知道神的愛]與9-10節[聖子向我們顯明神的愛]前後呼應。1.我們之所以能知道自己[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13節:約14:20)是因為[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13節:三24:約14:16-20)。2.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2節:林前12:3)使我們能[認耶穌為神兒子](15節)也就是承認[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14節)。這就是神所顯明的愛(9-10節),也是信徒們[所看見,作見證的](14節)。3.因此,是聖靈使我們知道並且深信神藉著聖子所顯明的愛(9-10)。[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16),可譯為[我們知道並且深信神是愛我們的](和合本修訂版)。16b-18節是[愛是得救的確據]與7b-8節[愛是認識神的確據]前後呼應。1.[神是愛](16節)愛是神的本性,因此,[住在愛裡面](16節),是人[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祂裡面](16b)的確據。2.當[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17節),實現了神的愛在我們裡面所要達到的目的以後,就可以讓我們有把握[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17節)。因為愛能證明我們像基督(3:2),可以在神面前[坦然無懼](2:28:3:21:5:14),所以[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18節:羅8:15)。3.相反[懼怕裡含著刑罰](18節),被[懼怕]控制的人已經在接受刑罰,成了[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5)。愛的完全帶來的第一個果效就是在審判之日能坦然無懼,與此相反[懼怕]是對其果效的否定性疑惑。常常擔心自己沒有得救的人,是因為沒有[在行為和誠實上](3:18)彼此相愛,所以[在愛裡未得完全](19節)神的愛還沒有實現在他們裡面所要達到的目的。19-21節是[應當愛弟兄,因為神先愛我們]與7a[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從神來]首尾呼應。[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19節)。祂的愛已經向我們[顯明了](9-10節)[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主動賜給我們得救的確據(17節)。若有人自稱[愛沒有看見的神](20節)卻[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20節)[就是說謊話的](20節)。[愛神的,也當愛弟兄[(21節)因為[愛神]與[愛弟兄[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綱[(太22:37-40)。對信徒來說,愛不是一個選擇,也不是一個建議,而是一個命令;人若愛神,就必須遵守祂的命令(2:5;5:3)而祂的命令是[彼此相愛](3:23)。一個人若自稱[愛神]卻不肯[愛弟兄[或只愛那些可愛的弟兄,表示他的生命有問題。 思想:神不要我們因為[懼怕刑罰]而愛,而是要我們與祂有一樣的性情。要我們因為被祂的靈引導,超越自己舊有的本性,被聖靈感動甘心去愛。我們對神,對人的愛,是回應和彰顯神的愛。愛神的心不只是情感或言語,更要[在行為和誠實上](3:18)透過愛弟兄的行動顯明出來(3:14)。 祈禱:親愛主,我們愛,因為神你先愛我們。主你不要我們因為[懼怕刑罰]而愛,而是要我們與你有一樣的性情;願主你的愛讓我們活出完全的生命。使我們能愛你所愛。阿們!

約翰壹書 3:16-24約翰壹書 3:16-24

16-18節是[如何驗證真正的愛]。愛可以驗證一個人是否得救(14-15節),但愛本身也需要被驗證。人人都可以宣稱自己有愛,如果沒有可靠的方法來驗證愛是否真實,也就無法用愛來驗證一個人是否得救。[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16)。因此,真正的愛,是在必要時[為弟兄捨命](16節)。1.愛的本質就是[捨己](加2:20)。世人的恨帶來[殺人](15節),基督的愛帶來[捨命],所以我們的[彼此相愛](11節)也當效法基督[為弟兄捨命]。2.[為弟兄捨命]並非只是願意為弟兄而死,更是願意為弟兄而活,甘心樂意地放下自己,[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在日常生活中與弟兄分享生命中的所有(17節)。為弟兄死容易,為弟兄活難,因為需要時時顧念弟兄的感受,放下自己的堅持。17節可譯為[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缺乏,卻關閉了惻隱的心,神的愛怎能住在他裡面呢](和合本修訂版)。1.我們可能很少有機會[為弟兄捨命]但卻有很多機會與有需要的弟兄分享[世上財物](雅2:15-16)捨棄自己,供應別人。如果我們[看見弟兄缺乏,卻關閉了惻隱的心]表明自己裡面並沒有[神的愛]住在自己裡面(24節)。2.16節的[弟兄]是複數,17節的[弟兄]是單數,我們很容易愛整個普世教會,但卻不容易愛我們所[看見]的那位不太可愛的[弟兄]。愛的本質不是感覺,不是言語,而是[捨己]的行動,[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18節)表達出來。不付出代價[只在言語和舌頭上](18節)的憐憫,同情或安慰,根本不是真正的愛(雅2:15-16);只有虛偽的外表,沒有內心真誠的行動,也不是真正的愛(雅2:20,16)。因此,任何關於愛的宣稱或感受,都必須[在行為和誠實上]經過檢驗,才能證明一個人[已經出死入生了](14節)。19-22節是[愛弟兄有得救確據]。如果我們能[在行為和誠實上](18節)驗證自己的愛,就可以從這一點確信自己[是屬真理的](19節),因為這是[神的愛](17節和合本修訂版)在重生得救的人裡面工作。而有了得救的確據,[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19節)。20節表示良心的安慰很可能會作假,但良心的自責通常都是公正的,惟有神的憐憫和赦免才能平息它的聲音。即使我們偶爾跌倒,也沒有任何新的證據能推翻祂對我們的揀選。如果我們[是屬真理的]良心的功能就是正常的。這時,[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21節),就可以[坦然無懼](21節)地親近神(來4:16),並且知道[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22節)。因為我們所有的祈求都是為[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22節;5:14-15)。[命令]原文是複數,指神所有的命令。23-24節是[神的命令是信和愛]。23節的[命令]原文是單數。約翰將神所有的命令(22,24節)總結為[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23節)。 [信pisteuo]和[愛agapao]是這個命令的兩個方面,涵蓋了所有的命令。我們對主的信,是[使生命發仁愛的信心](加5:6)。人若不能[彼此相愛]就證明不信;人若不信,就不可能[彼此相愛]。24節的[命令]原文是複數,包括神所有的命令。只有順服神命令的人,才能[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24節),也就是[與神相交](1:6)。我們之所以能確信[神住在我們裡面](24節),不是透過邏輯的推理,肉體的感覺或神祕的經驗,而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24節)。一方面,聖靈向我們見證[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4:2);另一方面,順服不是人的天性,是聖靈使我們[心意更新而改變](羅12:2),得以遵守神的命令,[與神相交]。 思想: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真正的愛的本質不是感覺,不是言語,而是[捨己]的行動;從主耶穌捨己的生命,我們有否明白何為愛?我們能否因著主耶穌捨己的愛,去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呢?因我們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祈禱:親愛主,你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一切的愛都是從你而來,沒有主你我們的愛可能只是一種的感覺,一堆的虛話;求主使我們不再有藉口沒有力量去愛,不懂得去愛。因主你藉聖靈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懂得愛,有力去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