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已升天60年,見過主耶穌的門徒漸漸離世,大部分信徒都是第二,三代基督徒,但主耶穌卻還沒有再來。因此,不少信徒漸漸懈怠,不再警醒等候,同時又出現了各種[敵基督的](2:18)和[假先知](4:1)。例如早期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幻影說(Docetism)和克林妥主義(Cerinthianism),他們對神(2:4),基督道成肉身(2:22;4:4),罪(1:8-10)和彼此相愛(2:9-11)都有錯誤的主張。信徒彼此相交,實質是神兒女的家庭關係:1.彼此相交是雙向的:一面分享自己所認識的神,所領受的恩典,正如使徒約翰希望信徒與自己相交,是因為[我們乃是與父,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3節);一面領受別人所認識的神,所領受的恩典,正如使徒保羅希望[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羅1:11-12)。2.彼此相交的前提是與神相交。人若沒有與神相交,就會用社交代替相交:談論世界眉飛色舞,談論聖經意興闌珊;說教抱怨滔滔不絕,自我剖析避重就輕。如果信徒的彼此相交停留在聚餐聊天,運動郊遊,互助互惠或輔導查經上,也許關係密切了,問題解決了,知識增加了,但卻越來越不需要神了。3.彼此相交的目的是要與神相交。神要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教導,互相勸戒](西3:16)[彼此認罪,彼此代求](雅5:16),[彼此相顧](林前12:25),從而進入與神更美好,更豐盛的交通。因此,人若想藉著彼此相交得著人的幫助或同情,難免都會失望。因為彼此相交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心中給神騰地位:順服地讓神拿走人所倚賴的,好把祂自己更豐富地給我們。因此,當我們與神相交到一個地步的時候,[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4.彼此相交是為了主動地給,而不是被動地得。人生的意義就是成為別人的益處,作恩典的管道:[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4:10)[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4)。因此,信徒的[得]就在於[給]。5.彼此相交是生命的試金石。肉體裡的驕傲,無知,優越,自卑,嫉妒,抱怨,都會阻擋彼此相交。人若還活在肉體裡,就會保持安全距離,避免肉體相撞;人若已經重生得救,必然會與神相交,也漸漸彼此相交。因此,信徒若是不能彼此相交,必定生命出了問題;傳福音若不能把人帶進彼此相交,生命永遠不會長進;父老若是輕看小子的餵養,表明生命還不成熟;傳道人若是強裝屬靈,就是生命枯乾的信號。6.彼此相交是生命的磨刀石,[鐵磨鐵,磨出刃來](箴27:17)。因為彼此相交不但有給予,也有接受;不但有付出,也有得著;不但服事別人,堅固肢體,也尋求幫助,操練自己;不但使別人得著餵養,也使自己更加成熟。 思想:認識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目的不是只成為與主獨處的[神人],而是要我們將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與神相交,與人相交都是生命的目的與方向;主要我們知道帶出的結果就是-使你們的喜樂充足。我們有否明白彼此相交的意義與目的呢? 祈禱:親愛主,你要我們的生命不只是接受,更是付出,你要我們的生命不只領受,更是要分享;是因你賜予我們豐厚的恩典,使我們不是獨享,而是分享,這正是你要我們明白生命之道目的,求主教導明白相交的重要,使我們彼此經歷生命的主,經歷喜樂充足的生命。阿們!
約翰壹書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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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 5:14-21約翰壹書 5:14-21
13-17節是[禱告的確據]。一旦我們有了永生的確據(13節),也就有了禱告的確據,一生都可以[存坦然無懼的心](15節)親近神,知道[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14節),因為:1.[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3:22)從神兒子的生命出來的禱告,並不是祈求自己的心願,而是只求神的旨意成全(太26:39) [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37:4)。2.[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15節),[無不得]的原文是現在時,意思現在就已經得著。因為重生的人所求的乃是[與神相交](1:6),而不是堅持自己的願望。連摩西(申3:23-28)保羅(林後12:8-9)和主耶穌(太26:39)的禱告好像未必立時成就,何況是我們呢?因此,我們只要[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15節),就已經足夠了,因為我們可以確信[照祂的旨意求]的一切都已被神垂聽,並會在神國降臨(太6:10)的終極旨意中得著最好的成就。[照祂的旨意求]包括為那些犯罪的弟兄代禱(16節),因為[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1節):[不至於死的罪](16節),包括[偶然被過犯所勝](加6:1)被假先知迷惑,若不認罪(1:9),就會妨礙[與神相交](1:6)。所以我們[當為他祈求](16節),[神必將生命賜給他](16節),讓他恢復[與神相交]。[至於死的罪](16節)包括不認神的兒子(12節)沉溺於犯罪(3:8)。他們[褻瀆聖靈](太12:31)本來就[不是屬我們的](2:19)並不是神的兒女(3:10)。這種人禱告了也沒有用,所以約翰[不說當為這罪祈求](16節)。在人看來,罪有輕重之分,但在神眼中[凡不義的事都是罪](17節)結局都是死,[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羅6:23 )。但是,重生的信徒不會犯至於死的罪,因為[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1);沒有任何事物能奪走我們的永生,這就是我們為弟兄代禱的確據。18-20節用三個[知道]重申了三個得勝的確據:1.救恩的保障:[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18節),重生的信徒不會沉溺於犯罪,也不會犯那[至於死的罪](16節)。因為主耶穌已經求神[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17:15)不允許撒但長期轄制他們。18節 [犯罪][保守][害]原文都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狀態。2.身分的保障:[我們是屬神的](18節)所以惡者無法轄制我們。[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19節)但這個世界又在神的掌管之下,任何事情都在祂的護理之下發生,直到祂預定的時候(啟11:15)。在這之前,每個人或是[屬神的],或是[臥在那惡者手下],沒有第三種立場。3.相交的保障:[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並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20節),當我們認識真神與神相交的時候,就能勝過一切異端(4節)。既然知道了[這是真神,也是永生](20節),約翰就呼籲[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21節)。信徒是蒙神保守的人(18節),但神的保守並不是人放鬆懈怠的理由,反而是人保守自己的根據。正因為信徒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彼前1:5)對自己的[保守]才不會徒勞落空,而不[保守]自己必然被神管教。所以,立約之民有責任守住蒙召的地位(出19:5)神的兒女有責任[自守](約壹5:21),遠避一切代替真神的偶像,遠離一切引誘人的假先知。 思想:今天,教會裡有否摻雜了不少自以為[屬神],但卻[臥在那惡者手下]的人呢?我們極需對照約翰的話來驗證自己的重生身分。我們更要保守自己活在屬神的生命中,因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我們必需深信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祈禱:親愛主,你是真神,也是永生。面對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我們很需要保守自己,更需要活出屬你的生命;求主使我們倚靠你;因我們若照你的旨意求什麼,你就聽我們。阿們!
約翰壹書 5:6-12約翰壹書 5:6-12
6-10節是[信心源自神的見證]。[信耶穌是神兒子](5節)的信心,建立在[神的見證](9節)的基礎上:1.[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6節)[水和血]見證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代贖之死(約19:34)證明祂是獻上挽回祭(2:2)的主基督(徒2:36)。約翰強調這[不是單用水,乃是用那水又用那血](6節)原文的定冠詞,特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有血和水流出來](約19:34)。2.耶穌基督不但有[水和血]作見證,也[有聖靈作見證](7節)聖靈的工作就是為基督作見證(4:2)。祂之所以有資格作見證[因為聖靈是真理](7節;)。3.第8節可表示 [水與血]是客觀;歷史的見證,[聖靈]是主觀,經驗的見證,這三重見證其實是同一個[神的見證]。依律法,有兩三個人作見證,證詞就能成立(申19:15)。既然我們能接受[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申19:15)那麼,神為祂兒子所作的三重見證豈不是比[人的見證](9節)更加有力,更應當領受嗎?但是,並非每個人都接受[神的見證]一個人得救的信心,實際上是聖靈的工作:1.[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9節)表示人的信心是聖靈在裡面工作的結果(7節)。神賜下聖靈住在我們裡面(3:24)教導我們真理(2:20;27)使我們能相信[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4:2)。2.[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10節)也就是[褻瀆聖靈](太12:31)。人若沒有聖靈在裡面工作,按著肉體並不能接受神同樣的見證。11-12節是[永生向人見證基督]。[這見證](11節)的內容,[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11節);也就是說,神用白白賜給人的永生來見證[耶穌是神兒子](5節):1.[永生]不是人的舊生命長生不老,而是一種永恆的、豐盛的新生命,也就是神兒子裡面的生命(12節)。這種新生命不是在人復活以後才會有,而是在重生的時候就開始了(3:14),因為[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加2:20),使我們能[活著就是基督](腓1:21)。 [賜給]原文是過去式,表示當我們重生得救的時候,就已經白白領受了[永生],也就是[神所賜的生命](弗4:18)。2.[永生]就是上帝兒子的生命,所以[是在祂兒子裡面](11節),耶穌基督本身就是[生命](1:2)。因此,[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12節)。對重生得救的人來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3:4)。3.一個人[信靠神兒子]以後,就會知道自己有永生,因為當我們[與神相交](1:6)的時候,[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 。4.人若[信耶穌是神兒子](5節),就能得著永生,這個事實證明,耶穌就是[神的兒子]。思想: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所以我們不用多想今天我犯罪了我還有永生嗎的問題。最重要的問題是有否讓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生命;有否真正願意遵行神的話;這才真正的永生。祈禱:親愛主,是你讓我們有真正的生命,你要我們能活在你賜給我們的永生,就是讓主你成為我們的生命,活出遵行主你的話。求主藉聖靈每日引導我們進到你的永生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