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約伯記 14:13-22

約伯記 14:13-22


惟願祢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祢的忿怒過去;願祢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人若死了,豈能再活?我勞苦的日子,必等候,直到我被釋放的日子到來。你呼叫,我便回答;你手所做的,你必羨慕。但如今你數點我的腳步,豈不知察我的罪嗎?我的過犯被你封在囊中,也縫嚴了我的罪孽。山崩變為無有;磐石挪開原處。水流消磨石頭,所流溢的洗去地上的塵土;你也照樣滅絕人的指望。你攻擊人常常得勝,使他去世;你改變他的容貌,叫他往而不回。他兒子得尊榮,他也不知道;降為卑,他也不覺得。但知身上疼痛,心中悲哀。 (14:13-22)繼續約伯的夢想,轉向陰間的渴望與對神審判的掙扎,語氣在盼望與絕望間救贖,隱含對復活的渴求,引領新約復活的真理。在本書中,約伯一共三次求神[記念זָכַר](7:7;10:9;14:13)。第一次是在對以利法的回應中,約伯只是[求你想念,我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7:7),認為生命是無指望的(7:6);第二次是在對比勒達的回應中,約伯[求你記念製造我如摶泥一般,你還要使我歸於塵土嗎](10:9),開始思想神創造生命的意義;而第三次是在對瑣法的回應中,約伯[願祢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13節),越來越確信神對祂所造的生命一定早有美意(10:13)。雖然神未曾回答一句,但祂卻藉著三個工具的引導,使約伯對生命的思考越來越深刻,心思越來越往前行、越來越接近神的[旨意](42:2)。(13-15節)約伯在極度痛苦中竟發出一個不尋常的禱告:[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這不是求死,而是祈求暫時的[隱藏],直到神的忿怒過去。這裡透露出他對神仍有一絲盼望,甚至夢想人死後有機會再被[記念]。(16-17節)約伯由盼望再次轉入現實,他指出神數點他的腳步(16節):約伯感覺神像嚴厲的監工,記錄他每個過犯。[封在囊中] [縫嚴](17節)比喻神將他的罪存檔,不遺漏任何一項。他形容自己的罪[被封在袋中],顯示約伯深感神不肯忘記他的過犯,即使他覺得自己是無辜的。(18-22節)他用自然界的力量-山崩、石頭被水磨損,塵土被沖刷;比喻神的權能能摧毀人類的盼望與存在(18-19節)。[你也照樣使人的指望歸於無有](19節)是極大的感嘆:即使人擁有尊嚴與理性,在神面前仍是脆弱。最終,約伯承認人在死後對世界毫無感知(21節),只剩下個人[身上的疼痛,心中的悲哀](22節)。他沒有看到死後的榮耀,反而感受到極大的隔絕。 思想: 約伯深知神察看人的一生,連腳步與言語都記錄。若按公義審判,無人能站立。我們今日更需倚靠基督的赦免與寶血,才能坦然面對審判的神。約伯的禱告不是完美的、神學也不全對,但卻誠實而真實。這鼓勵我們:即使疑惑、苦難、看不見未來,也可以來到神面前傾心吐意。神接納誠實的心。 祈禱: 親愛主,在人生最黑暗的日子裡,我學習約伯的禱告。即使我們不明白祢的作為,我仍願將盼望放在祢裡面。求祢記念我,藏我在祢的恩典中,等候復活的那一天。幫助我們在傷痛中,不只是感受自己的悲哀,更能看見祢恩典的記號。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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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4:7-11約伯記 4:7-11


[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按我所見,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神一出氣,他們就滅亡;神一發怒,他們就消沒。獅子的吼叫和猛獅的聲音盡都止息;少壯獅子的牙齒也被敲掉。壯獅因無獵物而死,母獅之子也都離散。](和合本) 第7-11節則進入以利法的核心論點:苦難是罪的報應,義人必蒙保守。以利法的發言(4-5章)奠定三位朋友的神學立場:因果報應。第7-11節結構分為兩部分:因果原則(7-9節)與獅子比喻(10-11節)。他試圖以此[安慰]約伯,卻顯露對苦難奧秘的誤解。(7節):以利法以反問開場,主張無辜與正直之人不會遭受毀滅。這呼應舊約的報應觀(如箴 11:5),暗示約伯的苦難必有原因。(8節):他用農業比喻(耕、種、收),強調罪(’āwen,罪孽)與苦難(‘āmāl,毒害)的直接關聯,聲稱這是他觀察的規律。(9節):以利法將惡人的結局歸於神的審判,[出氣](nĕšāmâ)與[發怒](’ap)象徵神的主權懲罰。以利法的邏輯簡單清晰:罪帶來苦難,義人得平安。他以此推論約伯的苦難非無辜,卻忽略神試煉的可能(1:12)。(10節):以利法用五個獅子意象(獅子、猛獅、少壯獅子、壯獅、母獅之子)描述惡人的力量衰敗。獅子在舊約中象徵強勢與威脅(如詩 7:2)。[少壯獅子的牙齒也被敲掉](10節)、[壯獅因無獵物而死](11節):他描繪獅子失去威脅(牙齒被毀)與生存能力(無獵物)。[母獅之子也都離散](11節):惡人的後代也無法延續,顯示徹底敗亡。這詩意平行句(希伯來文特色)強化以利法的論點:惡人看似強大,終將被神消滅。他暗指約伯若無罪,怎會像獅子般衰敗?以利法的觀點有部分真理:神確審判罪惡(詩 1:6),惡人終將敗亡(如箴 24:16)但他將因果報應絕對化,認為苦難只因罪,忽略約伯的義(1:8)與神試煉的旨意(2:3)。他的話安慰失當,因未同理約伯的痛苦(3:24-26)反而加深其孤單。 思想: 4:7-11 是以利法對苦難的解釋,他以因果報應與獅子敗亡安慰約伯,卻因缺乏同理與全貌而失誤。這段經文提醒我們,苦難非簡單公式可解,神的公義與憐憫超越我們的認知。願我們在患難中信靠神,也以愛陪伴身邊的約伯。 祈禱:慈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從以利法的話中看見人的有限。當我們面對苦難,求祢超越我們的理解,賜我們信靠的心。當我們安慰他人,求祢教我們聆聽與同理,而非論斷。阿們。

約伯記 9:1-12約伯記 9:1-12


約伯回答:我真知道是這樣,但神面前的人怎能成為義呢?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一也不能回答。他內心有智慧,能力強大。誰向他強硬而得亨通呢?他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不覺。他使人震驚,離開了自己的位置,柱子就搖晃了。他囑咐日頭不升起,日頭不升起,又封閉眾星。他獨自鋪張蒼天,行走在海浪之上。他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眾星。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他從我旁邊走過,我看見;他在我面前行走,我也不覺得。誰敢問他:你做什麼? 【約伯記】第9章是約伯對比勒達首次回應(第8章)的回應。比勒達強調神的公義與報應論(8:3-6)假設約伯的爭議與犯罪有關,呼籲他悔改。約伯6-7章已表達痛苦與對神的困惑,這裡(9:1-12)他承認神的至高權能,但質疑人在神面前如何能自辯或稱義。他的語調充滿敬畏與無奈,反映對神的偉大與自身渺小的深刻認知。當中分為三個分段包括: (9:1-2)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9:3-10) 神的智慧與大能; (9:11-12)神的隱密與主權。(9:1-2)約伯承認比勒達的觀點有一定的道理,但他提出了一個更深的問題:即使一個人是義的,他在神面前如何能證明自己的義?約伯意識到,人與神之間的差距如此之大,以至於人無法在神面前為自己辯護。這不僅是法律上的[稱義]問題,更是存在層面的差距。(9:3-10)約伯描述了神的至高無上:約伯以壯麗的詩句形容神無限的權能;[北斗,參星,昴星](9節)指秋天在北方天空的三大明亮星群。[北斗]是大熊座的北斗七星,[參星]可能指獵戶座,[昴星]可能指昴星團。祂移山,震動地基,遮蔽日頭,鋪張星宿這些都是為了凸顯人與神之間的極大鴻溝。即使人自認為[無辜],也無法在神面前站立得住。(9:11-12)約伯感覺到神是隱藏的[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祂的行事方式對人而言是神秘的。神的主權是絕對的:[祂奪取,誰能阻擋?]約伯的困惑在於:如果神如此偉大且隱秘,人如何能明白祂的旨意?如何能為自己辯護? 思想:約伯的質問對信仰的核心:我們如何在全能的神面前堅定?他的無力感令人共鳴;當宗教無法解釋時,我們常問[為何]。約伯雖困惑,卻未放棄與神對話。神的公義也許是秘密的,但他的信實永存。我們能否在困惑中繼續尋求?當我們看不見神的作為、感到祂[奪取]我們所愛(12節),我們能否像約伯一樣仍然承認:[祂問誰說:你作什麼呢?]這不是消極地認命,而是積極地信靠;即使不明白,仍願意倚靠那位全知全能的主。 祈禱:親愛主,當我無法理解人生的苦難時,幫助我仍信靠祢的智慧與主權。像約伯一樣,即使一無所有,也不否認祢的偉大。教我學會敬畏,安靜,等候,因為祢行奇事不可測度,祢的意念高過我的意念。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