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約伯記 12:13-25

約伯記 12:13-25


在神有智慧和能力;他有謀略和知識。他拆毀的,就不能再建造;他捆住人,便不得開釋。他把水留住,水便枯乾;他再發出水來,水就翻地。在他有能力和智慧,被誘惑的與誘惑人的都是屬他。他把謀士剝衣擄去,使審判官變成愚人; 他放鬆君王的綁,用帶子捆他們的腰; 他把祭司剝衣擄去,又使有能的人傾敗; 他除掉忠信人的講論,又奪去老人的聰明;他使君王蒙羞被辱,放鬆有力之人的腰帶; 他將深奧的事從黑暗中彰顯,使死蔭顯於光中; 他使邦國興旺而又毀滅,使邦國開廣而又擄去;他將地上民中首領的聰明奪去,使他們在荒廢無路之地漂流; 他們無光,在黑暗中摸索,又使他們東倒西歪,如同醉酒的人。 在回應朋友的指控後,約伯轉向頌讚神的至高主權。這段經文(12:13-25)並非傳統的[讚美詩],而是以一種近乎震撼的方式描述神在自然,歷史,人類社會中絕對的掌控力。約伯透過這番話表明:神的智慧與權能遠超人類狹隘的因果報應觀,祂的作為無法用人間的道德公式來解釋。約伯開宗明義指出:真正的智慧與能力唯獨屬神,與朋友的[人本神學]形成對比。約伯列舉自然界中[不可抗拒]的現象:建築物的毀壞(14節上)表示人的努力在神面前徒然。旱災與洪水(15節)表達生命存亡完全在於神。(17-21節)約伯描述神如何顛覆人間的權力結構:約伯列出一連串社會尊貴者的崩塌:謀士,審判官,君王,祭司,勇士,長老等;神能使他們失去尊榮,智慧與能力,甚至變得像愚人,被擄,軟弱,蒙羞。人間的成就,地位,智慧,沒有一樣能獨立於神的權柄;神的作為常顛覆人間邏輯。(22-25節)神能揭露黑暗中的奧祕(22節),興旺與毀滅列國(23節),祂的審判不僅是個人的,也是集體性的。祂奪去首領的智慧,讓他們如醉漢般在荒野漂流(24-25節),顯示神掌管歷史的進程與政治格局的轉變。 思想:經文其實是約伯宣告自己的[神觀]。神使用瑣法的無禮,刺激約伯重新思考自己所信的是怎樣一位神。三位朋友心目中的神黑白分明,賞善罰惡,非常符合人的想法,但卻與世人發明的宗教沒有任何區別[所有的宗教都是勸人為善],只需要努力,不需要信心。但是,約伯的觀察更加誠實,思考更加深刻,他並沒有用自己能理解的善惡框框去套神,而是用信心仰望人類智慧無法測透的神:這位神對義人並非一昧施恩,也會[拆毀](14節)。實際上,約伯對神的第一句宣告,就已經接近了真相:[祂拆毀的,就不能再建造;祂捆住人,便不得開釋](14節)。換句話說,神所[拆毀]的,只有祂能[建造];既然神已在約伯身上[拆毀],祂就必要在約伯身上[建造]! 祈禱:親愛主,祢的智慧奇妙,祢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當我們在混亂中尋找方向,求祢賜我們敬畏與安穩的心。教導我們不倚靠人的權勢,也不被世人的尊榮所迷惑,只單單信靠祢的主權與慈愛。願我們在困難中仍舊敬畏祢,等候祢的光明照亮黑暗。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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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4:7-11約伯記 4:7-11


[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按我所見,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神一出氣,他們就滅亡;神一發怒,他們就消沒。獅子的吼叫和猛獅的聲音盡都止息;少壯獅子的牙齒也被敲掉。壯獅因無獵物而死,母獅之子也都離散。](和合本) 第7-11節則進入以利法的核心論點:苦難是罪的報應,義人必蒙保守。以利法的發言(4-5章)奠定三位朋友的神學立場:因果報應。第7-11節結構分為兩部分:因果原則(7-9節)與獅子比喻(10-11節)。他試圖以此[安慰]約伯,卻顯露對苦難奧秘的誤解。(7節):以利法以反問開場,主張無辜與正直之人不會遭受毀滅。這呼應舊約的報應觀(如箴 11:5),暗示約伯的苦難必有原因。(8節):他用農業比喻(耕、種、收),強調罪(’āwen,罪孽)與苦難(‘āmāl,毒害)的直接關聯,聲稱這是他觀察的規律。(9節):以利法將惡人的結局歸於神的審判,[出氣](nĕšāmâ)與[發怒](’ap)象徵神的主權懲罰。以利法的邏輯簡單清晰:罪帶來苦難,義人得平安。他以此推論約伯的苦難非無辜,卻忽略神試煉的可能(1:12)。(10節):以利法用五個獅子意象(獅子、猛獅、少壯獅子、壯獅、母獅之子)描述惡人的力量衰敗。獅子在舊約中象徵強勢與威脅(如詩 7:2)。[少壯獅子的牙齒也被敲掉](10節)、[壯獅因無獵物而死](11節):他描繪獅子失去威脅(牙齒被毀)與生存能力(無獵物)。[母獅之子也都離散](11節):惡人的後代也無法延續,顯示徹底敗亡。這詩意平行句(希伯來文特色)強化以利法的論點:惡人看似強大,終將被神消滅。他暗指約伯若無罪,怎會像獅子般衰敗?以利法的觀點有部分真理:神確審判罪惡(詩 1:6),惡人終將敗亡(如箴 24:16)但他將因果報應絕對化,認為苦難只因罪,忽略約伯的義(1:8)與神試煉的旨意(2:3)。他的話安慰失當,因未同理約伯的痛苦(3:24-26)反而加深其孤單。 思想: 4:7-11 是以利法對苦難的解釋,他以因果報應與獅子敗亡安慰約伯,卻因缺乏同理與全貌而失誤。這段經文提醒我們,苦難非簡單公式可解,神的公義與憐憫超越我們的認知。願我們在患難中信靠神,也以愛陪伴身邊的約伯。 祈禱:慈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從以利法的話中看見人的有限。當我們面對苦難,求祢超越我們的理解,賜我們信靠的心。當我們安慰他人,求祢教我們聆聽與同理,而非論斷。阿們。

約伯記 9:1-12約伯記 9:1-12


約伯回答:我真知道是這樣,但神面前的人怎能成為義呢?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一也不能回答。他內心有智慧,能力強大。誰向他強硬而得亨通呢?他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不覺。他使人震驚,離開了自己的位置,柱子就搖晃了。他囑咐日頭不升起,日頭不升起,又封閉眾星。他獨自鋪張蒼天,行走在海浪之上。他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眾星。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他從我旁邊走過,我看見;他在我面前行走,我也不覺得。誰敢問他:你做什麼? 【約伯記】第9章是約伯對比勒達首次回應(第8章)的回應。比勒達強調神的公義與報應論(8:3-6)假設約伯的爭議與犯罪有關,呼籲他悔改。約伯6-7章已表達痛苦與對神的困惑,這裡(9:1-12)他承認神的至高權能,但質疑人在神面前如何能自辯或稱義。他的語調充滿敬畏與無奈,反映對神的偉大與自身渺小的深刻認知。當中分為三個分段包括: (9:1-2)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9:3-10) 神的智慧與大能; (9:11-12)神的隱密與主權。(9:1-2)約伯承認比勒達的觀點有一定的道理,但他提出了一個更深的問題:即使一個人是義的,他在神面前如何能證明自己的義?約伯意識到,人與神之間的差距如此之大,以至於人無法在神面前為自己辯護。這不僅是法律上的[稱義]問題,更是存在層面的差距。(9:3-10)約伯描述了神的至高無上:約伯以壯麗的詩句形容神無限的權能;[北斗,參星,昴星](9節)指秋天在北方天空的三大明亮星群。[北斗]是大熊座的北斗七星,[參星]可能指獵戶座,[昴星]可能指昴星團。祂移山,震動地基,遮蔽日頭,鋪張星宿這些都是為了凸顯人與神之間的極大鴻溝。即使人自認為[無辜],也無法在神面前站立得住。(9:11-12)約伯感覺到神是隱藏的[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祂的行事方式對人而言是神秘的。神的主權是絕對的:[祂奪取,誰能阻擋?]約伯的困惑在於:如果神如此偉大且隱秘,人如何能明白祂的旨意?如何能為自己辯護? 思想:約伯的質問對信仰的核心:我們如何在全能的神面前堅定?他的無力感令人共鳴;當宗教無法解釋時,我們常問[為何]。約伯雖困惑,卻未放棄與神對話。神的公義也許是秘密的,但他的信實永存。我們能否在困惑中繼續尋求?當我們看不見神的作為、感到祂[奪取]我們所愛(12節),我們能否像約伯一樣仍然承認:[祂問誰說:你作什麼呢?]這不是消極地認命,而是積極地信靠;即使不明白,仍願意倚靠那位全知全能的主。 祈禱:親愛主,當我無法理解人生的苦難時,幫助我仍信靠祢的智慧與主權。像約伯一樣,即使一無所有,也不否認祢的偉大。教我學會敬畏,安靜,等候,因為祢行奇事不可測度,祢的意念高過我的意念。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