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約伯記 10:1-7

約伯記 10:1-7


我厭惡我的性命,必由我自己描述我的哀情,因為我內心苦惱說出我的話。我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明我,你為何與我爭辯?你手所設計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點燃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你的眼豈是肉眼?你的眼目豈像人的眼目?你的日子豈不像人的日子?你的歲數豈像人的歲數?就追問我的罪孽,尋找我的罪嗎?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也沒有人能救我割斷你的手。 【約伯記】第10章是約伯對書亞人比勒達(第8章)回應的讚揚,緊接在第9章。經文(10:1-7)是約伯內心痛苦的史詩,他直接向神傾訴,質問神無故與他爭辯,並堅稱自己的無辜。語氣從哀嘆轉為詔問,反映他對神公義的困惑與自身對正直的堅持。這段經文是約伯在極度痛苦中的心靈獨白,呈現了三個層次的掙扎:情感宣洩(1節):表明要盡情吐露苦情;直接質問神(2-5節):四個尖銳的問題;信仰的困境(6-7節):明知自己無辜卻無處申訴。1節約伯以極強烈的語氣表達他的痛苦與倦怠,他不想再活下去,但不是出於自暴自棄,而是因為他渴望明白這痛苦的意義。他選擇[向神說話],這本身就是信心的表現。約伯採用”自我對話”的形式,表明要打破沉默。 “厭煩”原文指靈魂的極度厭惡,是信仰誠實的表現。第2節:約伯的訴求包含兩個層面:消極層面:”不要定我有罪”否認朋友的指控;積極層面:”指示我”尋求明白神旨意”爭辯”一詞在法庭用語中表示”提出訴訟”,約伯視自己為神的”被告”。第3節:三個連續指控:”欺壓”:指神像壓迫者對待所造之物;”藐視”:認為神輕看自己的創造;”光照惡人”:指控神似乎偏待惡人;約伯用創造論質疑神的護理,這種表達類似耶利米的困惑(耶12:1)。第4-5節:兩個反問構成平行結構:第4節:質疑神的認知方式是否與人相同,第5節:質疑神的時間觀念是否與人相同;暗示神的審判標準超越人理解,呼應以利戶後來的回答(33:12); 第6-7節:信仰的矛盾頂點:第6節:明知神全知卻感受不到神的公義;第7節:承認神知道祂的清白卻無處申訴;”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顯示約伯雖困惑仍承認神主權。 思想:約伯在痛苦中選擇向神傾訴,而非沉默。他的坦誠是信仰的真實面;不假裝堅強,而是將苦楚帶到神前。我們是否也敢在低中向神訴說?約伯的詘問態度積極,卻未放棄與神的關係。他雖不解,仍求神顯明。我們是否也曾在困苦中質問神?約伯用反誹謗提醒自己,神的洞察遠超人的眼睛。當我們感到被判斷或不公平時,是否忘記了神的視野無限?約伯堅信自己的正直,卻無力自救。這呼聲人類對救贖的需要;無人能割除神的權能,惟有神自己賜救恩。 祈禱:親愛主,在我們不明白的日子裡,讓我們學像約伯一樣,不躲避祢,而是勇敢地將心中疑問與痛苦傾訴給祢。求祢用祢的憐憫擁抱我們,使我們在疑問中仍然信靠祢的美善與主權。阿們!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Related Post

約伯記 7:7-16約伯記 7:7-16

求你想念,我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我的眼睛必不再見福樂。觀看我的人,他的眼必不再見我;你的眼目要看我,我卻不在了。雲彩消散而過,照樣,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他不再回自己的家,故土也不再認識他。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我對神說;我豈是洋海?豈是大魚?你竟設立守衛監察我?若說;我的床必安慰我,我的榻必解我的苦情,你就用夢驚擾我,用異象恐嚇我,甚至我寧肯噎死,寧肯死亡,勝似留我這一身的骨頭。我厭棄性命,不願永活。任憑我吧,因為我的日子都是虛空。
這段經文(7:7-16)延續他的哀嘆,從生命的無常轉向對神直接的質問與控訴,表達內心的苦毒與對生存的厭倦。這是約伯與神關係緊張的高潮,展現他坦誠卻痛苦的信仰掙扎。這段經文是約伯對生命痛苦的深刻控訴,包含三個遞進層次;(7-10)生命的短暫與無望(11-16節)向神的直接質問(15-16節)求死的哀歌。(7節)[請思念]原文是[求祢記念]。這是約伯在與三位朋友的辯論中第一次向神禱告。約伯從朋友那裡得不著滿足,就不再對人有什麼奢求,而是把目光和心思轉向了神,求神顧念他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可譯作[風]或[氣息],象徵生命的脆弱;[不再見福樂]表示絕望。(8節)約伯感受到被神[丟棄]的孤獨,(9節)比喻生命消逝的終極性,反映約伯對死亡的無奈認知。11-16節每一句都充滿了[我],這是約伯裡面的[我]與神之間的對話。約伯並沒有禁止我口、靠肉體撐下去,而是盡情向神傾訴靈裡的[愁苦],心中的苦惱。這不是以口犯罪,而是向神吐露哀情,他始終敬畏神,始終把神當作唯一的禱告對象,恰恰是真正的屬靈。在古代中東的文化中,洋海和[大魚]都代表著混沌的勢力,必須被打敗和囚禁,世界才能恢復正常的秩序。約伯在詩中使用這比喻(詩74:13;89:9-10;104:7-9),並不是證實海怪的存在,而是比喻自己只是渺小的普通人,不是擾害世界的大魚,何必被神嚴加[防守]呢?此時他還不了解,他裡面的肉體的確與[洋海]和[大魚]沒有兩樣,的確需要被神[防禦]、對付!13-14節表示連睡眠這最後的避難所也被神的[驚嚇]侵入,展現全方位的痛苦。約伯感到神無故敵對他,甚至剝奪休息。(15節)約伯的求死並非軟弱,而是對無意義痛苦的終極抗議。(16節)厭棄一詞強烈表達對存在的絕望,約伯對生存失去意願,寧願結束痛苦。
思想:當約伯感到生命短暫如氣,卻仍呼求神記念他。約伯的苦毒傾瀉而出,甚至質問神。這份坦誠是信仰的真實面;不掩飾痛苦,而是帶到神面前。當我們心靈愁苦,能否如約伯般勇敢向神訴說?約伯感到神如敵人,無故限制他。我們或許也有類似困惑;約伯的絕望令人動容,他甚至失去生存的動力。然而,他的故事未在此終結。即使如約伯般厭棄性命,我們能否相信神在黑暗後有光?
祈禱:全能的天父,我的生命如一口氣,求祢記念我。當我如約伯般苦惱,甚至厭棄日子,求祢賜我勇氣向祢傾訴。幫助我信靠祢的守衛,在虛空中看見祢的永恆。阿們!

約伯記 5:17-27約伯記 5:17-27

經文: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他要救你脫離六次災難;第七次,災禍也無傷於你。在饑荒中,他必救你脫離死亡;在爭戰中,他必救你脫離刀劍。你必被隱藏,不受口舌之害;災殃來到,你也不懼怕。你遇見災害饑饉,就必嬉笑;地的野獸,你也不懼怕。因為你必與田間的石頭立約;田野的走獸也必與你和好。你必知道你的帳棚平安,要查看你的羊圈,一無所失。你也必知道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你必壽高年邁才歸墳墓,好像禾捆到時收藏。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知道是與自己有益。
這段經文是約伯的朋友以利法(Eliphaz)對約伯的第一次回應(第4-5章)的後半部分。在5:1-16中,他論述人的無助與神的公義後,這裡他轉向苦難的意義,試圖安慰約伯,認為苦難是神的管教,順服者將得祝福。他的話語反映傳統報應神學,但未完全適用於約伯的處境。
17節[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希伯來文”יַכְאִיב”(懲治)原意是”使疼痛”,與”教育”(חָנַך)同源;與詩篇 1:1同詞,以利法認為苦難是神的矯正,帶有正面目的。最後,以利法的口氣有所緩和,承認受苦的不只是耕罪孽、種毒害的人,苦難也可能是神管教的一部分,所以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這些話雖然很對,但還是用錯地方了。祂打破,又纏裹;祂擊傷,用手醫治,這話雖然很美(申32:39),但卻不能被人當作屬靈的膏藥,用來包治屬靈的百病。(19節)[六次、七次]是修辭方式,意思是[多次]。以利法描述神的拯救和保護,認為義人即使遭遇許多次災難,神仍會拯救他們。他強調神會保守人脫離饑荒、戰爭、毀謗、兇猛的野獸等,表明神的恩典是全面性的,涵蓋生命的各個領域。24-27節表示以利法描繪了一個美好結局,說明義人將享受長壽、豐盛與家庭的興旺。他的話語充滿了對神的信靠,但同時也隱含了一種[苦盡甘來]的因果報應思想,認為只要人接受神的管教,最終都會得福。然而,這種想法沒有考慮到義人也可能在世上承受苦難,而最終的賞賜是在永恆裡。
思想:神確實應許祝福祂的子民,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信靠神的人在今生都會一帆風順。真正的祝福是在神的同在和永恆的應許中,我們應該將盼望放在天上,而非僅僅尋求今世的順利與豐盛。今天,我們能否在風暴中仰望神,相信祂的保護超越一切?
祈禱:憐憫的天父,求祢使我們超越以利法的局限,在苦難中真實遇見祢。當管教臨到時,賜我們謙卑受教的心;當試煉來到時,給我們堅韌不拔的靈;當面對奧秘時,使我們仍有信靠的勇氣。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