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民數記 14:20-45

民數記 14:20-45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民數記】


摩西根據神的話來求神(17 節),而神則回答:【我照著你的話赦免了他們】(20 節)。
這兩句話表明摩西的禱告是摸著了神的心意,所以神就照著他的禱告來應允他。
神照著自己的【大慈愛赦免這百姓的罪孽】(19 節),繼續把他們當作自己的百姓和
產業,但並不豁免公義的懲罰。但他還是必須為自己的罪獻上贖罪祭作為代價。百
姓雖蒙赦免,但代價是【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以色列人
【十次】(22 節)試探神(出 14:11-12) (出 15:23-24) (出 16:2) (出 16:20) (出 16:27) (出
1:1-3) (出 32:1) (11:1-3) (民 11:4-6) (14:2-4 節)。迦勒不看人,也不看環境,只是憑著
信心【專一跟從】神,這就是【另有一個心志】。迦勒和約書亞之所以能承受應許,
並非因為他們比別人做得越多,做得更好,而是因為他們相信神所說的,神把他們
留在應許裡。雖然以色列人已經來到應許之地的邊緣,神卻命令他們【從紅海的路
往曠野去】讓他們按自己的選擇【死在這曠野】(2 節),因為不信的人總是得不著
安息。26-35 節是神向摩西,亞倫宣布正式判決。人向神的感謝,讚美和祈求,神會
垂聽;人向神【所發的怨言】神也【都聽見了】(27 節)。人若巴不得【死在這曠野】
(2 節),神就讓他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29 節)。人若不肯【立刻上去得那地】
神就讓他們【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
向我發怨言的】(29 節)的男丁,本來是要在神的帶領之下進入迦南,承受應許之地
的,現在卻因著不信,【屍首必倒在這曠野】(29 節)。以色列人的【被數點】原來是
承受應許的依據,現在卻因著不信,成了被定罪的根據。神用兩個【得知】(31,34 節)、
兩個【擔當】(33,34 節)宣告了祂的審判:不信的以色列人【厭棄】應許之地,他們
【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是【擔當罪孽四十年】,他們將【在這曠野消滅】【經歷】
神的【疏遠】(34 節);而在不信者眼中看為軟弱的【婦人孩子】(31 節),他們【在曠
野飄流四十年】是擔當父輩【淫行的罪】他們將在這曠野成長,準備【經歷】神所
應許的那地。【淫行】(33 節)指以色列人對神不忠,背離了與神所立的約,神就與他
們【疏遠了】(34 節),神三次宣告【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29,32,35 節)這判
決立刻在【報惡信的人】(37 節)身上生效。【以色列眾人】(39 節)已經試探神十次
(22 節),卻不知真實悔改,以為輕輕一句【我們有罪了】就可以免除刑罰。以色列
人此時自行出戰,並不是因為真心悔改,願意憑著信心順服神,而是想靠自己的行
為來逃脫刑罰,實際上是再次【違背耶和華的命令】(41 節)。人若【為神】去打神
不要他們打的仗,【為神】去走神沒叫他們走的路,實質上是以【順服】的名義不
順服,以【跟從耶和華】(43 節)的名義跟從自己,所以神【必不與你們同在】(43 節)。
思想:神賜下應許之地乃是恩典,以色列人既然【厭棄】那地,就已經從恩典中失落。
今天許多人也以為跟隨神是自己聰明的決定,事奉神是給神面子。人越是這樣驕
傲無知地一廂【情願】,越是在高舉自己,得罪神。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對我們有恩典,有憐憫,感謝祢提醒必須有信心和有承擔,
求天父使我們時刻記念祢的應許,用信心思想和說話,勇敢面對環境中的困難,因
為神與我們同在,求祢使我們都能進入應許之地。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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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猶太傳統根據這裡的【二千肘】規定了【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1:12)。利未人被神揀選在會幕事奉,心思就不能被屬地的追求所佔據,,是神自己作他們的產業(18:20)。但豐富的神不會讓事奉祂的人落到貧窮,缺乏裡,因此,雖然利未人不必耕種,但也需要【城邑的郊野】來接受屬天的祝福,牧養牲畜,安置財物。【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7節)【四十八】就是四個十二【四】代表全地(耶49:36)【十二】代表揀選。【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分散在十二支派的地業中(書21:4-42)。【利未人中,凡一個月以外,被數的男丁,共有二萬三千】(26:62),因此,在這【四十八座】城中,平均每城有480個男丁,平均每個男丁至少有1.9畝郊野可以牧養大約10隻羊。以色列人甘心從自己【所得的地業】中【把些城邑給利未人】表明他們承認自己的產業都是神所賜的,應許之地的主人是神自己。(6節)【逃城מִקְלָט】原文是【避難所,收容所】是讓【誤殺人】(7節)躲避報仇人的地方,可以【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12節)。神使利未人成為百姓的祝福,最明顯的就是【逃城】的安排。【報仇】原文是【贖回】(利25:26),【報仇人】(12節)又被譯為【至近的親屬】(得3:9)和救贖主(詩78:35)。神也不願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裡,所以特別為百姓設立【逃城】(11節),定意給【誤殺人的】罪人開一條出路,使他們能得著挽回(出21:12-14)。約旦河東】(14節)在應許之地之外,神所應許的【迦南地】(14節)比【約旦河東】大了許多,住在【迦南地】的人口是住在【約旦河東】的4倍多,但神在【約旦河東】所安排的逃城卻和【迦南地】一樣多,都是【三座城】(14節)。神不但記念應許之地以外的百姓,而且格外顯出對他們的憐惜。神安排逃城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寬容罪惡,而是為了挽回那些並非故意犯罪的人。所以神三次宣布:【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6,17,18節)只有【誤殺人的】才可以享用逃城的庇護。凡是【誤殺人的】,只要他拼命奔向逃城,神必定給他得拯救的機會,蓄意【故殺人的】(21節),也要被【報血仇的】(21節)故意殺死。如果是【神交在他手中】(出21:13)的【誤殺人的】,則要等到神使大祭司去世,成為贖罪祭,才能離開逃城得自由。【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28節)離開逃城就可能遭遇死亡。因此,【住在逃城裡】相當於被流放,必須接受限制,被限制在恩典裡。神只在利未人的城邑設立逃城,住在逃城裡的人就必須接受利未人的教導,並且盼望大祭司之死的釋放。【故殺人,犯死罪的】必被治死【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31節);【那逃到逃城的人】雖然是誤殺,但也不能用支付【贖價】(32節)或者用在逃城被流放的刑期來換取自由,只能藉著大祭司之死的代贖。無論是誤殺還是謀殺,都是殺人,【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贖】(33節)。
思想: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怎樣讓神住在我們中間,帶領我們進入更豐盛之境,讓神的心意成就?就是對準神。每一個人都要對準神,讀聖經,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無論任何事,都要求神,而不是求,除非神指示讓我們這樣做。
祈禱:親愛的主,感謝祢讓罪人能得著祢的恩典,使我們的生命得救贖,更把咒詛變為祝福。求主幫助我們也成為別人的逃城,叫人也得恩典,蒙祝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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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對新世代的開場白卻是:【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2 節)。這表明本
章所吩咐的,是新世代進入迦南地之後所要遵守的條例。神向新世代的第一個吩
咐,是進入迦南地之後(2 節)所有的【燔祭,平安祭】(3 節)都要一同獻上【素祭】(4
節)和【奠祭】(5 節),才能成為蒙神悅納的【馨香之祭】(3 節)。神詳細地指示了同
獻的【素祭】與【奠祭】所使用的細麵,油和酒的分量。這些要求實際上是神對新
世代的應許,神必然會帶領他們進入【流奶與蜜之地】(13:27),而不是停留在曠野;
進入迦南地之後,無論是以色列人還是寄居的外邦人,只要是獻上【馨香的火祭】,
【都要這樣辦理】(13 節)。表明只有靠著神所供應的生命,在應許之地活出應許的
屬靈實際,燔祭和平安祭才能蒙神悅納。雖然新世代的百姓還在曠野中飄流,但神
卻向他們反復強調進入迦南後要【世世代代】(14;15;21;23;38 節)遵守這些條例,
表明這些事必然會成就。神向新世代的第二個吩咐,是進入迦南地之後(18 節)【初
熟的麥子】必須【當舉祭獻給耶和華】然後由神賜給祭司;物質的富足是神的祝福
和恩典。因此,神的百姓必須不斷藉著【舉祭】來提醒自己,若不是神施恩,人一切
的努力都是徒然;若不是有賜福的神,人暫時的福樂都是虛空。神向新世代的第三
個吩咐,是進入迦南地之後(18 節),全會眾所獻的【贖罪祭】與舊世代不同。對於
舊世代,若全會眾誤犯了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利 4:14)。但對於新世
代,若全會眾誤犯了罪,首先要獻【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且同獻【素祭和奠祭】,
然後【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24 節)。新世代尋求神悅納的心意,多於尋求赦
免的心意,才能長久地活在應許和恩典裡。神向新世代的第四個吩咐,是進入迦南
地之後,個人所獻的【贖罪祭】與舊世代不同。原本個人所獻的贖罪祭只是使【以
色列中的本地人】得蒙赦免(利 4:35),但在應許之地裡,這贖罪祭卻可以使【以色列
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都【必蒙赦免】(28 節),表明神赦免的恩典
擴大了。32-36 節是贖罪祭不適用故意犯罪的例子。神已經七次要求百姓守安息
日(出 16:29;20: 8;31:13;35:3;利 19:3;23:3;26:2,但這個人竟然還在【藐視耶和華的
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31 節) 因此,必從民中剪除】(30 節);因為人看的是外面
的行為,神看的是裡面的內心。神向新世代的第五個吩咐,是進入迦南地之後,要
【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38 節),隨時提醒自己
活出屬天的生活,不要再故意犯罪。神的百姓在最接近地的衣服底邊【佩帶這繸
子】(39 節),並不是顯示自己虔誠,而是提醒自己的屬天地位,在生活中隨時【遵行
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39 節)。以色列人多次的悖逆,都是【隨
從自己的心意,眼目】的結果; (39 節)【隨從】原文和【窺探】(13:2)是同一個詞,暗
示了隨從自己心意的結局。37-41 節是猶太人的禱文【示馬 The Shema】的一部
分,神對新世代的這些吩咐,是因為祂【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
祂也必將自己的百姓領進應許之地。思想:神是自有永有的【耶和華】祂所定意要
做成的事,不必倚靠任何其他的存在,祂自己必負責做成。人只要憑著信心跟隨神,
順服神的話,就能進入應許之地,也能長久地活在應許和恩典裡。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知道,我們有軟弱,有不信,但天父一次又一次的給
予我們生命很多很美好重新的機會,一次又一次給予我們盼望,讓我們充滿感恩,
珍惜天父給予我們擁有一切的恩典。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