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民數記 24:14-25

民數記 24:14-25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民數記】


巴蘭將要離開,他不但祝福以色列,還預言將來以色列要怎樣對待摩押和列國。雖
然巴蘭的心並沒有向著神,但他的口卻被神所管制。神不但藉著巴蘭的口祝福了
以色列,也預言了在毗珥山上能看到的七個民族的前途,向外邦人宣告了將來更大
的事。【我看他卻不在現時,我望他卻不在近日】(17 節)意思是【一段比較長的時
間】。【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17 節)是宣告國度的王要從以色列中
興起,管理全地。這個預言首先應驗在大衛身上,最終實現在彌賽亞身上。【星】在
古代中東經常代表君王(賽 14:12;結 32:7;啟 2:16),【杖】代表君王的權柄(詩 45:6;
摩 1:5,8)。【他必得以東為基業】(18 節)首先應驗在大衛的時代(撒下 8:14),最終實
現在彌賽亞的國度(賽 63:1-4)。【西珥】(18 節)是以東的另一個名字。【除滅城中
的餘民】【城】原文是單數,是指以東的佩特拉(Petra)城。【亞瑪力原為諸國之首】
是指他們最先抵擋以色列人(出 17:8-16)。亞瑪力人最後被希西家王消滅(代上
4:43)。【基尼人】(20 節)與米甸同族(出 2:16)在這裡是代表米甸人(22:4-7)。【亞述】
可能不是指亞述帝國,而是迦南地的一個民族【亞書利】(創 25:3;撒下 2:9)。【神行
這事,誰能得活】(23 節)是宣告人類的歷史是神掌管的,不管一個國家或民族是否
認識神,都無法抵擋神的計劃和旨意。從本章看見,神定意要祝福以色列人,神也定
意要祝福祂的百姓。若故事停在第 25 節是多美好的結局。
思想:表面上,我們看不出巴蘭有甚麼問題,他雖然想得到【尊榮】和【金銀】,但彷
彿不敢【越過耶和華的命】。事實上,巴蘭一直明白神的心意,卻一直在試探神。神
是不改變,是堅定的。巴蘭明明知道神的心意,卻扮作順服,喜歡一次又一次地求問
神。我們又有否如此的【錯謬】呢?!
祈禱:親愛主,求祢光照我們,使我們不單知道主祢的旨意,更願意遵行主祢的旨意,
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按照主祢的意思,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阿
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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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35:1-34民數記 35:1-3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ZnfHaOJ8XvY

【民數記】
猶太傳統根據這裡的【二千肘】規定了【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1:12)。利未人被神揀選在會幕事奉,心思就不能被屬地的追求所佔據,,是神自己作他們的產業(18:20)。但豐富的神不會讓事奉祂的人落到貧窮,缺乏裡,因此,雖然利未人不必耕種,但也需要【城邑的郊野】來接受屬天的祝福,牧養牲畜,安置財物。【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7節)【四十八】就是四個十二【四】代表全地(耶49:36)【十二】代表揀選。【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分散在十二支派的地業中(書21:4-42)。【利未人中,凡一個月以外,被數的男丁,共有二萬三千】(26:62),因此,在這【四十八座】城中,平均每城有480個男丁,平均每個男丁至少有1.9畝郊野可以牧養大約10隻羊。以色列人甘心從自己【所得的地業】中【把些城邑給利未人】表明他們承認自己的產業都是神所賜的,應許之地的主人是神自己。(6節)【逃城מִקְלָט】原文是【避難所,收容所】是讓【誤殺人】(7節)躲避報仇人的地方,可以【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12節)。神使利未人成為百姓的祝福,最明顯的就是【逃城】的安排。【報仇】原文是【贖回】(利25:26),【報仇人】(12節)又被譯為【至近的親屬】(得3:9)和救贖主(詩78:35)。神也不願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裡,所以特別為百姓設立【逃城】(11節),定意給【誤殺人的】罪人開一條出路,使他們能得著挽回(出21:12-14)。約旦河東】(14節)在應許之地之外,神所應許的【迦南地】(14節)比【約旦河東】大了許多,住在【迦南地】的人口是住在【約旦河東】的4倍多,但神在【約旦河東】所安排的逃城卻和【迦南地】一樣多,都是【三座城】(14節)。神不但記念應許之地以外的百姓,而且格外顯出對他們的憐惜。神安排逃城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寬容罪惡,而是為了挽回那些並非故意犯罪的人。所以神三次宣布:【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6,17,18節)只有【誤殺人的】才可以享用逃城的庇護。凡是【誤殺人的】,只要他拼命奔向逃城,神必定給他得拯救的機會,蓄意【故殺人的】(21節),也要被【報血仇的】(21節)故意殺死。如果是【神交在他手中】(出21:13)的【誤殺人的】,則要等到神使大祭司去世,成為贖罪祭,才能離開逃城得自由。【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28節)離開逃城就可能遭遇死亡。因此,【住在逃城裡】相當於被流放,必須接受限制,被限制在恩典裡。神只在利未人的城邑設立逃城,住在逃城裡的人就必須接受利未人的教導,並且盼望大祭司之死的釋放。【故殺人,犯死罪的】必被治死【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31節);【那逃到逃城的人】雖然是誤殺,但也不能用支付【贖價】(32節)或者用在逃城被流放的刑期來換取自由,只能藉著大祭司之死的代贖。無論是誤殺還是謀殺,都是殺人,【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贖】(33節)。
思想: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怎樣讓神住在我們中間,帶領我們進入更豐盛之境,讓神的心意成就?就是對準神。每一個人都要對準神,讀聖經,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無論任何事,都要求神,而不是求,除非神指示讓我們這樣做。
祈禱:親愛的主,感謝祢讓罪人能得著祢的恩典,使我們的生命得救贖,更把咒詛變為祝福。求主幫助我們也成為別人的逃城,叫人也得恩典,蒙祝福。阿們!

民數記 1:1-54民數記 1:1-5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民數記】
《民數記》的希伯來名
【 בְּמִדְּבַׁר 】 取自原文第一節中的 【 在曠野 】 ;英文名 【 Numbers】
就是《七十士譯本》希臘文名 【 Ἀριθμοί】 的拉丁文 【 Numeri】 意思是 【 數點人數 】 ;中文名也從《七十士譯本》而來。 (1-19節 )是 神要數點百姓 , 以色列人出埃及已
經有十二個半月 (出 13:4)【 會幕 】 (1節 )也立起來整整一個月了 (出 40:17)。接下來
就應該離開 【 西奈的曠野 】 (1節 )前往出埃及的目的地迦南 ,在應許之地事奉神 ,享
用神的恩典與安息。數點的結果是要顯出一個完整的 【 以色列 】 一個完整的承受
神應許的團體 ,可以成為奉神的名爭戰的軍隊 ,也可以成為彰顯神榮耀的合一見證 ,被數點的人必須 【 能出去打仗 】 (3節 );4-6節 這十二個人是神 【 從會中選召的 】 以
色列十二支派的 【 首領 】 也是以色列 【 軍中的統領 】 。這些 【 首領 】 的設立不是
根據葉忒羅的建議 ,由摩西來揀選 (出 18:25)而是神親自 【 選召 】 ,要讓百姓學習接
受神的權柄。 (18節 )【 述說自己的家譜 】 目的是確認這人是以色列的後裔。以色
列人當天就執行了神的命令 ,並沒有任何延誤。無論是設立 【 首領 】 ,還是 【 數點 】
人數 ,都是 【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 】 摩西就怎樣行 ,沒有任何人意的摻雜。 (20-46節 )是 十二支派全要打仗進入應許 ;這裡重複出現 【 凡能出去打仗 ,被數的 】 出現了 12次。 雅各在埃及時 ,曾將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立為自己的兒子 (創 48:5)。
而利未支派被神揀選在會幕中事奉 ,不列在被數點的十二個支派當中 (49節 )。所
以 ,以法蓮與瑪拿西取代了約瑟和利未 (32-35節 ),補齊 【 十二 】 之數。 【 二十歲以
上 】 能出去打仗 的男丁總數為 603,550人 (出 38:26)這是一支龐大的軍隊 ,再加上
婦女兒童 ,大約總共有兩百萬以色列人 ,若不是神的帶領 ,這麼多人在曠野行走 ,實
在是難以想像的事。 (47-54節 )是 利未支派在神和人之間經營神的同在 ,神沒有數
點利未人 ,因為神讓他們承擔更重要的任務 【 謹守 】 會幕的服事和見證 ,維持百姓
與神的 相 交。利未人 【 在帳幕的四圍安營 】 (50節 )在神的百姓和帳幕之間成為一
條界線 ,讓百姓在每天的生活中學習不越過神的界限。神要藉著各種安排來提醒
人 ,保護人 ,讓人時刻學習尊神為大 ,注意活出聖潔 ,【 免得忿怒臨到以色列會眾 】 (53節 )。以色列人完全順服神的安排 ,在利未人的特殊安排上 【 照樣行了 】 ,這就成為
他們將來得勝的根據。
思想
:因為神百姓爭戰的得勝不在乎他們自己的所有和所能 ,而在乎他們在神面前
的所是。他們與神的關係對了 ,就能得勝 ,他們與神的關係不對 ,就必然會失敗。不
管外面的交戰如何緊張激烈 ,我們都不能被外面的環境轉移了我們對神的注視 ,也
不能因外面的事物改變了神在我們裡面的地位。
祈禱
:親愛主 ,感謝祢 ,招聚我們成為 祢的 軍隊 ,在彎曲世代為祢爭戰 ,求主 塑造我們
以神為先 ,讓神的主權臨到 我們的生活中 ,願 一切榮耀歸屬祢 。 阿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