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民數記 30:1-16

民數記 30:1-16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民數記】


當神宣告摩西即將離世之後(27:12-14)親自安排了摩西之後的事:第三件是頒布許
願的條例(1-16 節)讓【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1 節)帶領百姓學習靠神爭戰。神特
別向【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1 節)頒布許願的條例,而不是向祭司或利未人,因為
這條例與即將到來的承受應許的爭戰有關。以色列人即將開始與米甸人爭戰(31:3)
與迦南人爭戰(32:17)。所以在爭戰之前向神【許願或起誓】是常見的事情 21:2)。
因此,神此時清楚地頒布許願的條例,免得百姓因著隨意【許願或起誓】而出現破
口。【食言】原文是【褻瀆話語】。人若不在乎自己向神的承諾,就是【褻瀆】自己
的話語,不但自己成了神不喜悅的【愚昧人】,更是【褻瀆】神,得罪神。在神的百
姓中間,父親是家中屬靈的頭,要在神面前為全家的屬靈光景承擔起責任。【女子年
幼,還在父家的時候】(3 節)並不是指未成年,而是指未出嫁。古代以色列未出嫁的
女兒住在父親家中,應該順服一家之主父親。即使父親的決定不對,神也會自己向
承擔屬靈責任的父親追討,並且【赦免】女兒,不需要女兒憑著血氣堅持己見。因
此,這個條例對女兒是屬靈的保護,而不是限制自由的轄制;對父親卻是需要謹慎
掂量的責任,而不是隨意濫用的權力。【出了嫁】(6 節)原文是【她是屬於一個男子】
表示女子已經訂婚或結婚。【有願在身】(6 節)指出嫁前在父家已經許了願。【冒
失話】(6 節)原文是【輕率的發言】指妻子出嫁後輕率地許願。神給丈夫權柄【廢
了】妻子在神面前的【冒失話】這是對妻子的屬靈保護。神也給丈夫權柄【廢了】
妻子出嫁前在父家【所許的願】是要維持全家的同心。即使丈夫的決定不對,神也
會自己向承擔屬靈責任的丈夫追討,並且【赦免】妻子,不需要妻子憑著血氣堅持
己見。因此,這個條例對妻子是屬靈的保護,而不是限制自由的轄制;對丈夫卻是需
要謹慎掂量的責任,而不是隨意濫用的權力。【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9 節)通常都
會【歸回父家】(利 22:13),或者由兒子供養。但她已經失去了作屬靈保護的丈夫,
必須自己負起屬靈的責任,為自己【所許的願】負責,所以更加不可隨便說【約束
自己的冒失話】(6 節)。離婚或喪偶並不影響丈夫以前做出的決定,已經應承的願
必須還願,已經被廢的願則不必履行。因為在婦人離婚或喪偶之前,由丈夫在神面
前承擔屬靈的責任。丈夫如果反對妻子所許的願,必須在知道的當天就【廢去】(13
節),否則【就算是堅定】(14 節)。丈夫如果等到以後才反對妻子所許的願,妻子也
要順服,但丈夫卻要在神面前【擔當婦人的罪孽】。即使丈夫後來的反對是有道理
的,因為他沒有當天就反對,所以神照樣要向他追討沒有及時履行屬靈責任的罪。
思想:神此時清楚地頒布關於妻子和女兒許願的條例(3-16 節),讓我們認識到,許願
和爭戰一樣,本身都不是目的,而是進入應許,享用應許的途徑。神設立這些條例的
目的,是讓神的百姓在許願中學到順服,同心的功課,好在神的應許中活得長久。人
若是為許願而許願,用出於血氣的方法來持守自己的願,這願並不能蒙神悅納。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成為我們人生的應許,成為我們的保障,更看重我們每個
人對祢的承諾,感謝祢藉此也建立權柄下的關係,讓我們懂得溝通和彼此尊重,更
信任祢生命的應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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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百姓沉湎於難處之中,放縱自己【發怨言】(2 節)心裡就會失去光明,眼前就會變
得黑暗,應許之地就會被看作死地。百姓在【惡信】面前方寸大亂,在【埃及】【曠
野】(2 節)和【那地】(3 節)之間來回比較,最後竟然決定【立一個首領回埃及】重
新回去當奴隸。這是對神救贖計劃的徹底拒絕,也是對神的徹底【背叛】。摩西,亞
倫的【俯伏】並不是因為懼怕人,而是因為看到百姓竟然悖逆到要【回埃及】(4 節)
的地步,就知道神嚴厲的審判即將臨到,所以驚駭得【俯伏】在地。在民數記裡,摩
西每次【俯伏】,都發生在神嚴厲的審判之前(16:4,22,45;20:6)。神並沒有立即審判,
而是給百姓最後的機會,讓約書亞和迦勒一同【撕裂衣服】(6 節)作見證,十個探子
的報告完全不提神,而約書亞和迦勒卻三次提到【耶和華】(8-9 節);十個探子自認
為是去看摩西【所打發我們去的那地】(13:27),而約書亞和迦勒卻是去看神【所賜
給以色列人的迦南地】(13:2)。所以在十個探子的眼中,迦南地是【吞吃居民之地】
(13:32)而在約書亞和迦勒的眼中【他們是我們的食物】。因為約書亞和迦勒心裡
始終有神,所以能看清進迦南地實際.不是倚靠人的能力。【全會眾】相信十個探子
的親身經歷,卻不肯相信有同樣親身經歷的約書亞與迦勒,反而要【拿石頭打死他
們二人】。神任憑這一切發生,徹底顯露百姓的【不信】(11 節)以後,祂的榮光才親
自顯現。百姓經歷了【一切神蹟】但他們還是【不信】。因為【不信】不是不相
信有神,不相信神蹟,而是【信不過神】。神常常稱以色列人為【我的百姓】(出 3:7),
但是當以色列人不順服時,神就會用【這百姓】(11 節)來稱呼他們,表明百姓與神
的關係因著【不信】而疏遠了。神【把這百姓領進祂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的計
劃,絕對不會因為人的愚昧而改變,摩西的禱告正是摸著了神的心意。以色列人的
罪是沒有資格被赦免的,所以摩西引用了神自我啟示的性情(18 節;出 34:6-7),求神
憑著祂自己的【大慈愛】再次賜下赦免,挽回的恩典。以色列人的罪是沒有辦法辯
護的,所以摩西用【好像祢從埃及到如今常赦免他們一樣】來回應神質問【他們還
不信我要到幾時呢】(11 節)。【赦免】原文是【א ָשָנ 承擔,帶】與神【如鷹將你們
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19:4)的【背】是同一個詞,表明神不但能【施展大能】(13
節)去救贖,也能【大顯能力】(17 節)去赦免。摩西的這句禱告實在是說到了神的
心裡了。救贖是神【施展大能】(13 節),赦免也需要神【大顯能力】(17 節)。只有
神【大顯能力】才能叫人認識:【在祢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祢】(詩 130:4);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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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若沒有神,也就看不見真理。人若不能仰望神;就會成為環境的奴隸:環境裡的
好處會吸引人心,使我們偏離主的旨意;環境裡的難處會令人膽寒,讓我們失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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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的接班人(27:18-23)由約書亞帶領百姓憑信心進入迦南,進入神的應許;第二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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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神的應許裡。28 至 29 章所提到的各種全民的敬拜,神在西奈山下已經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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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除了逾越節之外的各個節期(利 23:9-43)。現在百姓即將結束三十八年的曠野飄
流,神在摩押的平原把全民的敬拜按著每日(2-8 節)、每週(9-10 節)、每月(11-15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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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每時每刻都活在準確的敬拜裡,才能長久地活在神的應許之中。這兩章的重點,
是指示祭司在全民的敬拜中所當獻上的祭物和數量,而不是百姓個人的獻祭
(29:39)。進入迦南之後,祭司每年都要在全民的敬拜中獻上 113 隻公牛,37 隻公綿
羊,1093 隻羊羔和 30 隻公山羊,而同獻的素祭和奠祭有 150 伊法細麵(大約 3300
升),342 欣油(大約 1197 升)和 342 欣酒(大約 1197 升)。這樣巨大的數量,預告神的
百姓將活在極大的豐富之中,而人所當做的,就是憑信心跟上神的帶領,進入應許
之地。三十八年前,舊世代的百姓在十探子的事件中失敗了(十四 1-4),但神立刻頒
布了進入迦南之後所當獻的祭(15:1-31),向失敗的百姓重新堅定了神的應許。現在,
新世代的百姓在巴力·毗珥的事件中又一次失敗了(25:1-3)而神再次重申了進入迦
南之後巨大的獻祭數量,又一次向約書亞和百姓堅定了領他們進入【流奶與蜜之
地】的應許。無論人怎樣失敗、環境怎樣變化,神的計劃絕不改變、必然成就。3-
8 節是重申每天【常獻的燔祭】(出 29:38-42)。神的百姓每天早晚兩次獻上燔祭,
提醒百姓每天都應當在敬拜中開始,在敬拜中結束,每天都藉著敬拜心意得著更新,
活在燔祭的實際裡。神指定七日的第七日,也就是星期六為每週的【安息日】;神
已經七次吩咐百姓守安息日(出 16:29;20:8;31:13;35:3;利 19:3;23:3;26:2),但 9-10 節
是首次吩咐【每安息日獻的燔祭】。神的百姓每個安息日要在【常獻的燔祭】之
外額外獻祭,提醒百姓用尋求神的悅納,才能享用神的安息。以色列人使用陰曆【月
朔】就是每月初一。神已經吩咐【月朔】要吹號(十 10),但 11-15 節是首次吩咐在
【月朔】要在【常獻的燔祭】之外額外獻上燔祭和贖罪祭。神的百姓不但要每天
獻上燔祭,每安息日燔祭加倍,每月朔燔祭更大,還要在每個月的開頭獻上贖罪祭,
提醒百姓,如果要尋求神的悅納,必須定期反省,對付自己的罪,免得自己在罪中麻
木,習慣犯罪,甚至【享受罪中之樂】,結果【死在罪中】(結 3:20)。
思想:神再次提醒我們祂設立節期,日子目的不只是獻祭奉獻,而是我們是否願意
【在意】神,我們今天在生活中的【在意】神,正是所獻上的燔祭就是敬拜,如果在
每星期的祟拜,每日的生活中沒有敬拜沒有【在意】神,所有神設立的節期,日子都
只是休息,歇工就成了怠惰,喜樂和安息也成了空談。更談不上神與我們同在。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要藉著日子,節期,甚至我們的生活提醒我們要【在意】祢,求
主幫助我們使我們時刻都願【在意】祢,更經歷主祢的同在。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