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創世記 14:1-24

創世記 14:1-2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創世記】

經文中的 四王可能都位於美索不達米亞南部。 而 五王都位於死海周圍 ,所多瑪王【 比拉 】 字義是 【 罪惡之子 】 蛾摩拉王 【 比沙 】 字義是 【 邪惡的 】 。在 4000年前 ,這四王居然長途奔襲 1000多公里來攻打迦南地 ,實際是神要讓這些事情發生 ,為了造就亞伯蘭。四王的軍隊勞師遠征 1000多公里 ,卻輕易地打敗了以逸待勞的這6民 族 (5-7節 )可見四王的戰鬥力很強。五王 【 在西訂谷擺陣 】 (8節 )是因為那裡【 有許多石漆坑 】 他們想利用地理上的天然障礙 ,結果卻自己 【 掉在坑里 】 。羅得
因為 【 財物甚多 】 (13:6)而離開亞伯蘭 ,定居在繁榮的所多瑪 ,結果連人帶 【 財物 】都被 【 擄掠去了 】 。 第 13節是聖經裡第一次出現 【 希伯來人 】 名字 ,後來也用 【 希伯來人 】 來稱呼以色列(39:14,17)。 【 家裡生養的 】 表明這些僕人不是從埃及獲得的僕婢 (12:16)比較忠誠。 【 精練壯丁 】 三百一十八人 表明還有其他老弱婦幼 ,整個部落可能有 1000人左右 ,這在當時是一支不小的勢力。古代文獻表明 ,當時的戰爭常常只有幾百人參戰。在神應許裡的亞伯蘭 ,神就讓他 及 羅得和他的財物 ,以及婦女 ,人民也都奪回來得拯救。 【 王谷 】 距離所多瑪大約 100多公里 ,海拔比所多瑪高 1200多米 ,所多瑪王 【比拉】 那 【罪惡之子】 並不是碰巧出現在這裡。 【 撒冷 】的字義是 【 平安 ,和平 】【 麥基洗德 】 的字義是 【 仁義王 】 (來 7:2)。亞伯蘭靠著神的幫助打敗仇敵之後 【 罪惡之子 】 和 【 平安仁義王 】 一起出來迎接 ,表明更大的屬靈爭戰剛剛開始。 【 至高神的祭司 】 表明麥基洗德事奉的是獨一真神 ,身分是君王兼祭司。 神藉著麥基洗德為亞伯蘭祝福 ,使他對神有了更深的認識。而亞伯蘭奉獻十分之一給至高神的祭司 ,表明承認他的得勝完全是神的賞賜: :(19節 )【天地的主】表明神擁有天地的主權 ,是天上和地上一切福氣的源頭。【至高的神】表明神超越一切權柄和勢力。 【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指亞伯蘭並非靠他自己打勝仗 ,完全是神的恩典。 根據當時的慣例 ,亞伯蘭的戰利品都歸他所有 ,所多瑪王已經沒有對 【 人口 】 和 【 財物 】 的支配權 ,所以亞伯蘭有權 【 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 ,給麥基洗德 】 (20節 )。但所多瑪王不但沒有像麥基洗德一樣帶禮物來迎接 ,反而提出 【 把人口給我 】 又故作慷慨地說 【 財物你自己拿去吧 】 。亞伯蘭信心的眼睛注目於 【 天地的主 ;至高的神 】 所以在財物 ,人情面前能保持警醒 ,看出 【 罪惡之子 】 的 【 好意 】 背後的真實用心。亞伯蘭所關心的不是財物 ,也不是自己的合法權
利 ,而是神的榮耀不被人竊取。 因此斷然拒絕那 【罪惡之子】 的要求。
思想: 亞伯蘭自己憑信心生活 ,他知道真實的信心必須出於神 ,而 替別人做主 ,把別人的東西獻給神 ,偽裝出虛假的信心 ,都是不蒙悅納的。藉著四王與五王的爭戰 ,神讓亞伯蘭學到了第三個功課 ,就是單單依靠神 ,注目神才能保持得勝 ,做到既勇敢(15節 )又謙卑 (20節 );既能得勝 (16節 )又能警醒 (23節 )。
祈禱:主 ,祢就是天地的主至高的神 ,是主祢讓我明白當生命縱使遇到患難 ,祢仍是我們的主 ,當我們生命經歷得著 ,經歷勝利時主祢才是至高的神。求主保守我們使我認定主祢給予我 們的生命 ,我們每日的遭遇 ,使我們單單倚靠信任祢。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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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正熱 】 指炎熱的中午 ,是當地人午休的時間。亞伯拉罕可能正在打瞌睡 ,所以一抬頭就 【 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 】 ,而不是他們出現的過程。一般人不會在炎熱的中午趕路 ,所以這 【 三個人 】 很特別。 亞伯拉罕 【 俯伏在地 】 表示向貴客問安(23:7,12;33:3)。亞伯拉罕此時還不了解這三位天使的真實身分 ,而是謙卑、熱忱地【 用愛心接待客旅 】 結果 【 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 (來 13:2)。亞伯拉罕對陌生客旅的愛心 ,正應驗了 【 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 (12:2)。古時中東一帶人所穿的 都 是涼鞋 ,行路的人腳上常會沾滿灰塵 ,【 洗洗腳 】 是對客人的尊重。 亞伯拉罕 更預備【 三細亞 】 相當於一 【 伊法 】 (出 29:40)大約 22公升 ,數量很大 ,可能是為了給客人路上預備乾糧。 【 牛犢 】 並不是當時的人日常的食物 ,而是特別預備的。 【 站在旁邊 】表明亞伯拉罕是以僕人的態度來伺候他們。神已經向亞伯拉罕說過這個應許(17:21) 『到明年這時候 ,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所以亞伯拉罕認出這位天使是神的代表 (13節 )。撒拉所看到的是 【 我 】 和 【 我主 】看到的都是難處 ,因此毫無生子的指望。但神的應許並不需要人力的配合 ,祂 常常要等到人對自己完全絕望的時候才開始做事。撒拉對神的認識還很膚淺 ,但神卻沒有責怪人的小信 ,反而藉此做出了最偉大的宣告: 【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 】 。這句宣告在聖經中不斷迴響 (耶 32:17、 27;亞 8:6;太 19:26)啟示 【 亞伯拉罕所信的 ,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 (羅 4:17)。 經文中 撒拉就害怕 ,不承認 ,說:
『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 ,你實在笑了。 這對話並不代表撒拉對耶和華使者的謊言 ,而是耶和華與她親密的關係就好像朋友般的相 處 ,風趣中不帶點認真。
思想:神的臨在或許會使懼怕 ,但因著 人的信心與愛慕 ;神的臨在就變得有盼望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 更能經歷與神融洽真誠的關係。
祈禱; 親愛主你是可敬可畏的神 ,更是可親可近的神 ,祢滿有威嚴 ,更滿有慈愛 ,主 !祢的臨在讓人充滿盼望 ,祢的臨在讓我們充滿喜笑與滿足。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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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此時大約 140歲 (25:20)【 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 是對亞伯拉罕一生的總結。古人把手放在 【 大腿底下 】 說話或起誓 ,表示非常嚴肅 (47:29)。亞伯拉罕的 【 原出之地 】 哈蘭距離迦南地約 800公里 ,很少有人願意離開家鄉和親友 ,前往一個遙遠 ,陌生 ,的地方 ,嫁給一個從來沒有見過面的人。亞伯拉罕憑信心為兒子的擇偶設立了兩個條件 :1.亞伯拉罕絕不允許自己的兒子與 【 迦南地中的女子 】 摻雜 (3節 ),避免後裔被誘惑遠離真神。 2.亞伯拉罕絕不允許自己的兒子離開
被分別出來承受應許的地位 (22:17-18)回到 【 原出之地 】 ,駱駝從迦南地走到 800公里之外的哈蘭 ,大約需要 14天 ,一路時有盜賊出沒 ,這是一趟艱苦的路程。古代中東鄉村的公共水井通常在村外 ,以方便飲牛羊。婦女通常在早晨和傍晚比較涼爽的時候出來打水 ,井旁就成了她們的社交場所。 (12節 )【 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 】是強調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在生活中處處敬畏立約的神。這位敬虔的僕人正是亞伯拉罕敬虔生活的見證。 【 話還沒有說完 】 完全合乎老僕人條件的利百加就出現了 ;老僕人的默禱 (45節 )還沒有結 束 ,神就回應了。 (22節 )要讓這十匹駱駝 【 喝足了 】 利百加至少要打 100多瓶水 ,沒有足夠的愛心和體力是做不到的。所以忠心又有見識的老僕人已經確認這是出於神親自的 【 引領 】 (27節 ),所以他並沒有把時間浪費在客套和禮節上 ,繞著圈子說活 ,而是開門見山 ,直言不諱 ,誠實地見證神的作為 (33-49節 )。 (42-48節 )老僕人高舉神 ,(37-41節 )高舉主人的見證 ,使人認識到神的豐富 (35-36節 ),也認識到 【 這事乃出於耶和華 】 (50節 ),因此引起拉班和彼土利敬畏神的回應。 52節 這是老僕人的第三次禱告 :第一次求神引導時 ,是 【 站 】著默禱 ,警醒等候 (13節 );第二次確認神的帶領時 ,是 【 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 (26節 );第三次確定婚事時 ,則 【 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 。老僕人在路上已經走了半個月 ,於情於理都應該好好休息幾天 ,但他既然知道 【 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 】 就絕不肯為體貼自己而 【 耽誤 】 神的時間。利百加雖然沒有見過以撒 ,但她因著老僕人的見證 ,內心起了嚮往 ,毅然決定 【 我去 】 。 63節【 默想 】 就是與神交通 ,禱告 ,仰望神。以撒不必做什麼 ,他只是從 【 那看顧我的永活者之井 】 (62節 )回來 ,【 在田間默想 ,舉目一看 】 就看見了神的預備 ,神的恩典。此時撒拉已經去世將近 3年 【 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 】 意味著利百加成為新的女主人 ,站在可以承受神應許的地位上。
思想: 老僕人站在僕人的地位上 ,毫無保留地對主人忠心 ,正如亞伯拉罕毫無保留地向著神忠心。 因著神的旨意忠心完成主人所託付的 ,更沒有體貼自我的滿足 ,我們又願成為天父在地上忠心的僕人去完成主的旨意嗎 ?祈禱:求主教導光照我們成為主祢忠心誠實的僕人 ,完成主祢的旨意。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