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13:12-18

申命記 13:12-18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從百姓內部引誘人離開神的第三個因素是群眾(12節)。【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羅12:17)因為並不是【眾人以為美的事】都是神所喜悅的。即使全城的人都主張【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13節)神也絕不會【法不責眾】而是讓全城的人一起滅亡。【匪類】(13節)原文是【彼列之子】,意思是【無價值的人,邪惡的人】【荒堆/תֵּל】原文的意思是【土堆】(16節),指在舊城遺址上反復重建,摧毀、夷平,逐漸堆高而成的土堆,是中東常見的考古遺跡。【那城裡的居民】(15節)如果沒有照9-11節的吩咐除掉本城的【匪類】,反而允許他們出去大膽地【勾引】(12節)別城的人離開神,表明全城的人很可能已經與這些匪類同夥。因此,需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14節),慎重,詳細地把真相調查清楚之後,然後執行公義的刑罰。如果百姓照著神的吩咐【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15節)神不但不會讓百姓的數目減少,反而會【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18節)。神是要把執行者的焦點放在維護信仰之上。若殺人卻能分財物,大家的動機可能會因此而變質,甚至成為殺人擄掠的藉口,由此看出這處理也是出於神的智慧。神要求百姓要彼此憐恤,幫補(十五7-11)但卻吩咐使悖逆神的城【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16節)(16節),就像對待瘟疫一樣,目的是不讓【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14節),使罪惡像瘟疫一樣迅速蔓延開來,把神的百姓都帶進死亡裡。憐恤【可憎惡的事】就是謀殺神的百姓。
思想:神反覆勸誡以色列人不要被假先知,親友和眾人引誘,去跟從,事奉【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2,6,13節),但今天我們信徒更大的危機卻不是被人引誘,而是自己根本就【不認識】自己的神。或許是我們不肯下工夫系統地認真讀經,只是這裡讀一點,那裡聽一點,只看自己愛看的,只聽自己愛聽的,所以與自己的神【不熟】更沒有能力分辨出【別神】和真神的區別,因此就離開了愛我們的神。
祈禱: 親愛主,求祢幫助我們每日都看重神的話,更持守真道;求主賜我們信心,幫助我們用真理用聖經來認識神,每日願意認真的安靜等候,不致被勾引而偏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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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第12章至25章,通常被稱為申命記的法典(the Code of Deuteronomy)或申命法典(the Deuteronomic Code)但並不是以正式法典的形式(出20:22-23:19),而是以講道的形式解釋律法的詳細條款和應用原則。摩西在這幾章中一次又一次地重複了相同的形式:首先宣告基本的律法原則,然後解釋,最後藉著勸勉,警告和應許,強調律法對聽眾的重要性。神的律法是超越時間的,雖然這些【律例典章】是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所【謹守遵行】(1節)的。徹底除滅巴力崇拜的痕跡(2-3節)是一個嚴肅而實際的命令,但後來以色列人卻沒有徹底地執行,以致偶像崇拜在應許之地死灰復燃,百姓把假神和真神混淆在一起,最後全然敗壞,被擄到外邦。神的百姓不但不能敬拜偶像,也不能用敬拜偶像的方法來敬拜【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4節)。拜偶像的法則是【與人方便】所以【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2節)都可以敬拜偶像。神也【與人方便】所以給百姓設立了六個逃城,使他們可以快快地逃到最近的逃城避難;但神卻只給百姓一個地方作為【立祂名的居所】(5節),讓人單單只到那裡向神【求問】(5節)獻祭,奉獻和守節(6-7節)。雖然一定會有時間和相交的不便,但人心裡若有神的地位,任何不方便都不成問題;人心裡若沒有神的地位,就是再方便,也一樣會發生問題。(5節)【居所】原文是單數,表明在一個時期內只有一個地點。神後來曾經選擇示劍(書24:1)伯特利(士20:18)示羅(撒上1:3)和耶路撒冷(代下7:16)作為【立祂名的居所】。【十分取一之物】(6節)是以色列人用於守節分享的第二個【十分之一】(14:22-26),但並不包括【牛群羊群中頭生的】 。因為以色列人中【牛羊頭生的】(出22:30)和【地裡首先初熟之物】(出23:19)本來就是屬於神的,必須用來獻祭。百姓在曠野飄流期間,神允許他們在獻祭上有比較多的自由,但這些自由在他們【安然居住】(10)迦南以後,就可能變成放縱情慾的機會。因此,當百姓【過了約旦河】進入了應許之地,神就不允許人再放鬆自己。拜偶像的人,可以自己在【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13節),不但很方便,而且很容易安慰自己的良心。但神指定人必須在祂選擇的地方敬拜祂.事奉祂。(12節)【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表明利未人的城並非只有利未人居住。【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12節)指在神面前守住棚節(利23:40)。
思想:今天,神不允許我們照著世界的風氣,方法來事奉祂,敬拜祂。今天,我們真正敬拜神的地方,是心中的那個聖所;不是凡稱為教會的就是可以敬拜神的地方,也不是在家裡看看電視就算敬拜神。只有在讓基督作主為首的地方,才是唯一可以敬拜,事奉神的地方。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讓我們生命不但能相信祢,更能夠敬拜祢,祢是我們的主是我們的王,唯祢配受敬拜,求天父教導我們每天作我們心中的主心中的王,從內心裡真誠的敬拜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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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神的兒女】(1節)和【聖潔的民】(2節)在原文裡都被放在句首,特別強調神百姓的身分是【神的兒女】【聖潔的民】與神有特殊的關係。揀選他們在地上作自己的見證,因此生活必須與【地上的萬民】(2節)有分別,才能彰顯神【聖潔】的性情。弔喪時【用刀劃身,將額上剃光】(1節)都是與外邦人敬拜偶像有關的喪葬習俗(王上18:28)神的百姓若效仿,就和【地上的萬民】沒有分別。【額上剃光】原文是【使你們的兩眼之間光禿】。【可憎的物】(3節)指律法規定屬於【不潔淨的】物(利10:10);【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就是現代生物分類學中偶蹄目(Artiodactyla)反芻亞目(Ruminantia)的動物,都是溫順的食草動物,常見的有【牛,綿羊,山羊,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4-5節)。在挪亞洪水之前,動物就有潔淨和不潔淨之分(創7:2-3,8-9),不潔淨的動物不可以拿來獻祭(創8:20)。但只有利11:3-30和申14:3-20才詳細區分,神指示了甚麼動物【可吃】(4節),甚麼動物【不可吃】(7節),但並沒有說明理由。正如在伊甸園中,神也只是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3:17),卻沒有解釋為什麼會死。人雖然不太明白,但還是甘心樂意地接過神的命令,這就是順服。亞當在【吃】的事情上失落了,神就要祂的百姓在【吃】的事情上重新站立起來,在萬邦中作祂的見證。9-10節【水里無翅無鱗的】大都是底棲,食腐的清道夫,在神創造的生物圈裡的功用是清理環境中的垃圾,或許不適合做【聖潔的國民】的食物。11-20節這裡列出的不可吃的雀鳥都是食肉或食腐的,其中一些現在已經不能確定其種類。位於生物鏈頂端的食肉,食腐動物,在神創造的生物圈裡的功用是清理環境中的垃圾,因此或許不適合做【聖潔的國民】的食物。(21節)【自死的】牲畜,血沒被放乾淨,所以以色列人不可食用。雖然【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但【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可能是迦南人豐收獻祭的儀式。在獻祭時仿效迦南人的風俗,是對神的不尊重。22-26節所提的【十分之一】(23節),並不是奉獻給利未人的十一奉獻,而是為了每年和【牛群羊群中頭生的】(23節)一起帶到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23節,與【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一起分享,目的是守【耶和華的節期】(利23:2)。神的百姓在神面前【吃喝快樂】(26節),並不是【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出32:6)的狂歡和放縱,而是為了【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23節)。因為百姓把這【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23節)帶到神面前,不是自己一家獨享,而是甘心與眾人一起分享神的恩典,承認自己【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27-29節所提的【十分之一】是【每逢三年的末一年】(28節)分給本城中【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寄居的,並孤兒寡婦】(29節),目的是供應有需要的人。思想:吃喝是人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小事,但神卻特地要求祂的百姓在每天的吃喝學習與地上的萬民分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學習感恩,分享。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賜予我們的飲食,或許我們習慣了三餐的溫飽,飲食的豐足,因此容易忘記感恩,甚至忘記了天父祢,求天父藉著經文繼續提醒我們,更願意每天在生活的細節中順服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