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2:1-15

申命記 2:1-15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百姓經歷了【何珥瑪】的慘敗之後,並不是立刻【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而是又【在加低斯住了許多日子】(1:46),因百姓總是喜歡停留在【加低斯】綠洲,不願意【往曠野去】。經過了許多掙扎,最後才【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到曠野去接受拆毀和建立。三十八年後,神又說【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3節)。無論是在西奈山停留的一年,還是【繞行這山】的【三十八年】都在神的管理之中,百姓所當做的,就是緊緊跟隨火柱,雲柱,不要走在前面,也不要落在後面。只有神才知道甚麼對百姓算是【夠了】。當百姓對神的話語明白得【夠了】神就會讓百姓【起行】離開西奈山,在行走中把神的話語轉化成生命;百姓【繞行這山】的三十八年,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1節)。神並不是消極的神,祂的每一次拆毀,都是為了建立;火柱,雲柱所帶領的每一次【繞行】,都是為了將來【轉向北去】時走得更穩。因此,雖然以東王因為【懼怕】(4節)以色列人的強盛,很不友好地拒絕以色列人過境(民20:18),但神還是命令百姓【不可與他們爭戰】(5節),並且【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申23:7)。既然神【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5節)百姓就不能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能力,越過神的界線去【爭戰】。神讓百姓學習不體貼自己的需要,並不是要人裝作看不見需要,而是要人相信神【都知道了】(7節),祂必負責供應需要;神也不是要人倚靠自己的毅力忍飢挨餓,而是用恩典來激發人的信心。雖然【這四十年】來,百姓大部分的時間都在【繞行】(1節),但只要是跟隨火柱,雲柱,即使在【繞行】中,神仍然與他們同在,使他們【一無所缺】。以東王不肯讓以色列人走南北橫貫約旦高原的【王道】(民20:17),所以百姓只好繞行比較難走的【亞拉巴的路】,沿著約旦河裂谷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向北前往摩押。死海東面的【亞珥】(9節)是摩押人的首都,以色列人的祖先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之子摩押。既然神【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9節)百姓就不能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能力,越過神的界線去【爭戰】(9節)。【以米人】(10節)又稱為【利乏音人】(11節),他們和迦南地【亞衲族的人】一樣,都是【民數眾多,身體高大】(10節)但卻被基大老馬擊敗(創14:5),現在已經消失無踪,他們的地就成為摩押人的地。同樣,原來住在【西珥】的【何利人】(創36:20),現在也被以東人所除滅(12節),他們的地就成為以東人的地。【撒烈】的意思是【杞柳小溪】從約旦高原向西流入死海南部,是摩押的南界。撒烈溪的南面是以東,北面是摩押。過了撒烈溪,【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14節)。這是曠野飄流三十八年的一個分水嶺,神對舊世代的審判結束了,從此新世代不再受舊世代的攪擾,百姓中再也沒有怨言出現,已經預備好憑信心進入迦南地。
思想:有些人又誤以為通過刻苦己身,主動到【曠野】自討苦吃就可以蒙神悅納;但人自己所去的,其實都算不得【曠野】最多只是曠野裡的綠洲【加低斯】。我們生命中的曠野並不是自己能決定的,而是神為我們量身定做,藉著環境所興起的,可能在家中,可能在職場,也可能在我們的教會事奉中。
祈禱:親愛主,感謝主祢的帶領,祢的引導,讓我們深信人生每一步都在祢帶領中。每天享受主的手的拖帶,主的看顧。阿們!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Related Post

申命記 2:16-37申命記 2:16-37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亞捫人之地】在摩押北面的雅博河上游,神【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百姓就不能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能力,越過神的界線去【爭戰】(19節)。【利乏音人】又稱為【散送冥】(20節),他們和迦南地【亞衲族的人】(1:28)一樣,都是【身體高大】(21節),但卻被神【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21節),他們的地就成為摩押人的地。【迦斐託人】(23節)就是非利士人(創10:14)。當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祂也【領非利士人出迦斐托】(摩9:7),並讓他們除滅【亞衛人】得了【迦薩】(23節)。將來一旦以色列人遠離神,神就會使用非利士人來管教以色列人。舊世代的百姓因為害怕身材高大的亞衲族人,不敢進入迦南(1:28),現在神帶領新世代的百姓走過以東,摩押和亞捫的邊界,讓他們看看那些身材高大的【利乏音人】和人數眾多的【何利人】(12節)是怎樣被神除滅的。【亞嫩】(24節)的意思是【湍急的溪流】從約旦高原向西流入死海中部。亞嫩河常年有水,河谷很深,許多支流將約旦高原割裂,成為天然的分界線,南面是摩押,北面是亞摩利王西宏的地。【希實本】(24節)的意思是【堡壘】是亞摩利王西宏的首都。神不允許百姓與以東人,摩押人和亞捫人爭戰(5,9,19節)卻命令百姓攻擊亞摩利王西宏:【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24節)。因為神要賜給新世代百姓第一次得勝,目的是【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11:25)鋪平他們進迦南的道路。這也是百姓第二次與亞摩利人爭戰,舊世代的百姓怎樣在亞摩利人面前失敗,神就要使新世代的百姓怎樣在亞摩利人身上得勝;舊世代的百姓沒有信心不【懼怕】仇敵,現在神要讓萬民都【懼怕】新世代的百姓,讓百姓經歷神的信實,堅定信心。以東人和摩押人雖然拒絕讓以色列人走王道經過他們的心臟地帶,但卻沒有阻止以色列人繞道經過他們的外圍,並且賣糧賣水給以色列人。但【希實本王西宏】卻更加強硬,不但拒絕借道,而且主動出來攻擊以色列人。目的是要把他交在以色列人手中,藉著得勝來增強百姓的信心(31節)。【亞羅珥】是亞嫩河谷北岸懸崖邊的一座堡壘。【基列】是雅博河以北的山地,所以【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直到基列】(36節),也代表西宏王國的南北邊界。以色列人【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34節)意思是完全獻給神。【盡都毀滅 חָרַם】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與以色列人在【何珥瑪】把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民21:3)在巴珊地把噩王的國【盡都毀滅】(3:6)是同一個詞,表示把得勝完全奉獻給了神,作為神對惡貫滿盈的迦南人和亞摩利人的審判。
思想:這次爭戰的結果,使新世代的百姓經歷了神的大能和信實,他們不再懼怕打敗過他們的亞摩利人,也不再懼怕他們的堅固的城邑。得勝的經歷使他們認識到,只要是神所交給他們的沒有一座城高得不能攻取的;既然是神定意要把他們帶入應許之地,就沒有甚麼環境和勢力能夠阻攔神旨意的成就。同樣神所賜我們的信心,祂負責使這信心堅固,增長,不需要人倚靠自己的理智,情感或意志來苦苦堅持。而是只需要單單向神的信靠。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的生命不只是領受恩典,更要我們面對爭戰,面對挑

申命記 17:1-13申命記 17:1-1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人若把有殘缺,惡病的牛羊獻給神,就是不把神當作神,這樣的心態是【神所憎惡的】(1節)。神是以色列一切權柄的惟一源頭,所以審判官施行審判的第二條原則,就是不可做【神所憎惡的】事,能清楚分辨甚麼是【神所憎惡的】也要厭惡神所厭惡的。神已經吩咐過要除去敬拜偶像的人(13:1-11),而這裡所強調的,是審判官在除去【神眼中看為惡的事】(2節)時的審判原則(2- 7節)。神所要對付的是【可憎惡的事】(4節)而不是對付人。所以審判官施行審判的第三條原則,就是小心查證【神眼中看為惡的事】1.必須【細細地探聽】(4節),不能根據傳聞,必須詳細調查;2.【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6節),防止惡人的誣告;3.【見證人要先下手】(7節)在神,在人面前為自己見證的真實性承擔責任。(9節)【當時的審判官】原文是單數,指當時最高法院的【審判官】。百姓進入迦南地以後,在【各城】有各支派地方法院的【審判官】(16:18)。而地方法院【難斷的案件】(8節),要在【神所選擇的地方】上呈到最高法院作最終判決。(9節)【祭司利未人】原文是複數(12節)【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原文是單數。最高法院至少由一位當值的【祭司】負責【指教】律法(11節),由一位【當時的審判官】負責【斷定】(11節)。如果遇到疑難的【隱秘的事】(29:29),就由大祭司使用【烏陵和土明】(出28:30)向神求問【判語】(10節),完全交給神作決定,而不是憑幾位大法官投票裁決。神一面要百姓學習小心查證【神眼中看為惡的事】(2節),一面也要人認識自己的有限,謙卑地把難處帶到神的面前,學習活在神權柄的管理下。最高法院從神領受的【判語】(11節)代表神的權柄,所以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不可偏離左右】(11節)。人若是不服從神的【判語】,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必治死】(12節)。因為人若不肯順服神藉著人所顯出的權柄,所謂的【信服神】都是假的。(13節)【擅敢不聽從】原文是【放肆、傲慢地不聽從】【擅敢行事】(13節)原文是【行為傲慢】。人若傲慢自大,就是不以神為神,而是以自己為神,所以才不把神藉著人所指示的【判語】放在眼中,這是【神所憎惡的】(1節),絕不能在應許之地存留。
思想:經文讓我們明白神要我們將最好的獻給神。為何神要我們獻上最好的?其實神所要的並不過祭物,而是我們奉獻的內心。神在審判中,也同時存在赦罪的恩典。當罪來到神面前,神首先察看的是能否赦免我們的罪,但我們仍要承擔罪的後果。因神樂意將我們生命的污穢清除;神要我們住在聖潔裡,神要與我們同在,所以神樂意除去我們一切的污穢。當我們除去污穢,生命就變得輕省。神要我們除去生命的罪和偶像,才能帶領我們進入豐盛的生命。
祈禱:親愛主,求祢幫助我們每日都願意除去生命的污穢和偶像,使我們活出聖潔的生命;幫助我們將神的話謹守遵行,以致我們能行在神生命的道路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