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創世記 14:1-24

創世記 14:1-2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創世記】
經文中的四王可能都位於美索不達米亞南部。而五王都位於死海周圍,所多瑪王【比拉】字義是【罪惡之子】蛾摩拉王【比沙】字義是【邪惡的】。在4000年前,這四王居然長途奔襲1000多公里來攻打迦南地,實際是神要讓這些事情發生,為了造就亞伯蘭。四王的軍隊勞師遠征1000多公里,卻輕易地打敗了以逸待勞的這6民族(5-7節)可見四王的戰鬥力很強。五王【在西訂谷擺陣】(8節)是因為那裡【有許多石漆坑】他們想利用地理上的天然障礙,結果卻自己【掉在坑里】。羅得因為【財物甚多】(13:6)而離開亞伯蘭,定居在繁榮的所多瑪,結果連人帶【財物】都被【擄掠去了】。第13節是聖經裡第一次出現【希伯來人】名字,後來也用【希伯來人】來稱呼以色列人(39:14,17)。【家裡生養的】表明這些僕人不是從埃及獲得的僕婢(12:16)比較忠誠。【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表明還有其他老弱婦幼,整個部落可能有1000人左右,這在當時是一支不小的勢力。古代文獻表明,當時的戰爭常常只有幾百人參戰。在神應許裡的亞伯蘭,神就讓他及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得拯救。【王谷】距離所多瑪大約100多公里,海拔比所多瑪高1200多米,所多瑪王【比拉】那【罪惡之子】並不是碰巧出現在這裡。【撒冷】的字義是【平安,和平】【麥基洗德】的字義是【仁義王】(來7:2)。亞伯蘭靠著神的幫助打敗仇敵之後【罪惡之子】和【平安仁義王】一起出來迎接,表明更大的屬靈爭戰剛剛開始。【至高神的祭司】表明麥基洗德事奉的是獨一真神,身分是君王兼祭司。神藉著麥基洗德為亞伯蘭祝福,使他對神有了更深的認識。而亞伯蘭奉獻十分之一給至高神的祭司,表明承認他的得勝完全是神的賞賜:(19節)【天地的主】表明神擁有天地的主權,是天上和地上一切福氣的源頭。【至高的神】表明神超越一切權柄和勢力。【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指亞伯蘭並非靠他自己打勝仗,完全是神的恩典。根據當時的慣例,亞伯蘭的戰利品都歸他所有,所多瑪王已經沒有對【人口】和【財物】的支配權,所以亞伯蘭有權【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20節)。但所多瑪王不但沒有像麥基洗德一樣帶禮物來迎接,反而提出【把人口給我】又故作慷慨地說【財物你自己拿去吧】。亞伯蘭信心的眼睛注目於【天地的主;至高的神】所以在財物,人情面前能保持警醒,看出【罪惡之子】的【好意】背後的真實用心。亞伯蘭所關心的不是財物,也不是自己的合法權利,而是神的榮耀不被人竊取。因此斷然拒絕那【罪惡之子】的要求。
思想: 亞伯蘭自己憑信心生活,他知道真實的信心必須出於神,而替別人做主,把別人的東西獻給神,偽裝出虛假的信心,都是不蒙悅納的。藉著四王與五王的爭戰,神讓亞伯蘭學到了第三個功課,就是單單依靠神,注目神才能保持得勝,做到既勇敢(15節)又謙卑(20節);既能得勝(16節)又能警醒(23節)。
祈禱:主,祢就是天地的主至高的神,是主祢讓我明白當生命縱使遇到患難,祢仍是我們的主,當我們生命經歷得著,經歷勝利時主祢才是至高的神。求主保守我們使我認定主祢給予我們的生命,我們每日的遭遇,使我們單單倚靠信任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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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得【 坐在所多瑪城門口 】 表明他在所多瑪城已經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9節 )。 【 街上 】 原文是 【 廣場 ,闊處 】 指城門口的寬闊處。天使可能是考驗羅得的誠意。 羅得預備 【 無酵餅 】 很快就可以做 好 ,表示這不像亞伯拉罕招待天使的悠閒的筵席 ,而是比較匆忙 (出 12:9)。 【 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 】 表明全城都充滿了罪惡。 【 任我們所為 】 原文是 【 任我們親近 】表示 所多瑪人 【 一味地行淫 ,隨從逆性的情慾 】 (猶
7)又 【 心驕氣傲 】 (結 16:49)所以遭到神 【 永火的刑罰 ,作為鑑戒 】 (猶 7)。 6-8節 羅得以罪頂罪 ,已經把自己的道德標準降到和所多瑪人只有一線之隔。在真理上妥協 ,就失去了光明的見證 ,不但不能領人悔改 ,反而會自取其辱。 所多馬人向羅得表示【 還想要作官哪 ?】 意思是羅得只是個寄居的外鄉人 ,現在竟想管本地人的事。10-14節 羅得活在屬 世 的滿足裡 ,在言語、行為上都失去了生命的見證 ,以致 【 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 。天明了 ,天使催逼羅得 離開那地城。 【 羅得遲延不走 】因為他一生所積存的財物、名聲、地位都在這即將毀滅的城裡。羅得原來看中的就是 【 約旦河的全平原 】 (13:11)貪圖這裡屬 世 的滿足 ,結果就陷在所多瑪。但現在天使卻吩咐他 【 不可回頭看 ,也不可在平原站住 ,要往山上逃跑 】 這是個巨大的諷刺。羅得 向天使 的懇求卻是體貼自己的肉體 ;求神 【 不要如此 】 (18節 )事實上【 我不能逃到山上去 】是 藉口 (19節 )他 是選擇 【 又近 】 又 【 容易 】 的路。 天使暫時應允 他 帶來將來更大的管教 ,因為神絕不改變祂起初的心意。 【 日頭已經出來了 】 表明這是能看清楚人臉的時候。古人若黑夜捉賊而打死賊人 ,不算有罪 ,但 【 若太陽已經出來 ,就為他有流血的罪 】 (出 22:2-3)。神的審判是在光明中 ,要認清楚誰當毀滅 ,誰不當毀滅 ,因為 【 審判全地的主 】 不但要行公義 ,也要分別善惡 (18:23-25)。當時 ,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 那些城 】 包括 【 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 】 四座城 (申 29:3)現在已經陷入海底。死海南部的平原地區只有 【 瑣珥 】 (22節 ,即比拉 )倖存。主耶穌 同樣 要我們 【 回想羅得的妻子 】【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 ,必救活生命 】 (路 17:33)。
思想: 羅得在真理上讓步 ,置身在罪惡的環境中 ,結果不但不能在黑暗中作光明的見證 ,反而會被罪熏陶 ,不知不覺地降低了道德標準。 我們有否同樣活在這屬世的滿足 ,仍未願放棄活在固有屬世的生活中呢 ?
祈禱:親愛主 ,感謝主祢主在我們生命的保守與拯救 ,是主祢救我們的生命 ,更救我們脫離屬世的生命 ,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更活出屬主祢的生命。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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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特意將祂要毀滅所多瑪的旨意告訴給亞伯拉罕是要引導他為羅得代求。神首先提起這個話題 (17節 )又等候亞伯拉罕代求 (22節 )並且決定到什麼程度結束 (33節 )。表面上是亞伯拉罕憑愛心不屈不撓地向神求情 ;實際上 ,是神給亞伯拉罕機會操練懇切代禱。亞伯拉罕 【 得稱為神的朋友 】 (雅 2:23;賽 41:8;代下 20:7)神的旨意對 【 朋友 】 並不隱瞞 ,因為 【 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親密 ,祂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 】 (詩 25:14)。亞伯拉罕為羅得代禱 ,正表明 【 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 。神原
來的應許是 【 成為大國 】 (12:2)【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 (12:3),現在更強調是【 成為強大的國 】 、 【 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 。神在亞伯拉罕面前 【 秉公行義 】 ,毀滅所多瑪 ,正是為了讓亞伯拉罕認識神做事的法則 ,教導後代 【 遵守我的道 ,秉公行義 】 ,使他的一切後裔把所多瑪城的審判和滅亡作為警戒 ,選擇救恩和蒙福之路 ,好使神 【 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 。 【 我眷顧他 】 意思是 【 我已揀選他 】 。神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 ,不需要從天上下來察看 ,才能知道詳情。 【 下去 ,察看 】是擬人的說法 (11:5)更表示上主審判前對人的憐憫與關愛 。 此時 ,神沒有離開 ,是等著亞伯拉罕為住在所多瑪的羅得向祂代求。 亞伯拉罕雖然是為羅得代求 ,但他的代禱是根據神 【 公義 】 的做事法則 。 亞伯拉罕將 義人的人數從五十個 (24節 )逐步減少到 【 十個 】 並不是在討價還價 ,而是謙卑地 (27節 )探求神的旨意 ,要進一步認
識神。他並不是在與神爭辯 ,好像自己比神更公義、更慈愛 ,而是在尋求神赦免的恩典。羅得雖然也被稱為 【 義人 】 (彼後 2:7),但他的行為證明他並不完全 (19:8)實際上 ,所多瑪城中 【 沒有義人 ,連一個也沒有 】 (羅 3:10)。
思想:在神施行審判前 ,神期待明白祂旨意的【朋友】 ,更期待願意到祂面前代求的人 ,許多時候神不聽我們的亂求 ,因為我們並不認識神 ,禱告並沒有根據神做事的法則。 我們願意作上主的朋友明白了解神的工作與旨意呢 ?
祈禱:親愛主 ,祢充滿慈愛更充滿公義 ,面對人的罪 惡 ,主祢不但會迤行審判 ,更期待明白主祢的知己朋友 ,就求主使我們明白祢的旨意 ,更為為所愛的世人一同守望祈禱。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