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19:1-21

申命記 19:1-21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2uMImoKqHyc

【申命記】
(1-21節)神重申【逃城】的條例,藉著逃城的設立,向百姓顯明神不但是他們的權柄,也是樂意向人施恩的神。叫人明白神怎樣看罪,也怎樣看罪人,祂要怎樣分別處理罪與罪人。逃城一共有六座。摩西已經在約旦河東為兩個半支派設立了三座(4:41-43)進入迦南地之後,還要在約旦河西應許之地再【分定三座城】(2節)。神把迦南賜給以色列人是恩典,設立逃城則是恩上加恩,六座逃城平均分散在約旦河東西兩岸的北,中與南三部分,使每個人都離逃城不遠。(3節)【誤殺人的】原文是【殺人者】因為是不是誤殺,還需要經過審判才能確定。而無論兇手是否故意殺人,被害人【至近的親屬】都有殺死他的權利,神不願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裡,因為神所造的人本來都是【不該死】(6節)的,所以神特別為百姓設立逃城,定意給【誤殺人的】(4節)罪人開一條出路,使他們能得著挽回(出21:12-14)。(7節)【心中火熱】意思是【心中憤怒,心中激動】。如果【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9節),總共就有九座逃城。但這三座城從來沒有加添上去,因為以色列人後來沒能【謹守遵行】摩西【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常遵行祂的道】(9節) ,所以不但沒能長期佔有黑門山以北的應許之地,反而因為悖逆,遠離神,最後國破家亡。11-13節本條例是第六誡【不可殺人】的具體實踐。設立逃城使【誤殺人的】(4節)得保護,也使神的百姓不因流了【無辜之人的血】(10節)而擔罪,這是雙重的保護,目的是在神的應許之地止住無辜的死亡。神看誤殺人者為【無辜之人】(10節),不是說那人沒有罪,只是說他的罪不至於死。【本城的長老】(12節)可能就是地方法院的【審判官和官長】(16:18)。故意殺人者就算進入了逃城,最後還是要被帶出來【治死】(12節)。恩典並不是罪惡的庇護所,逃城並不是用來寬容罪惡,而是為了挽回那些誤犯罪的人。所以對於因仇恨故意殺人者,神的吩咐是【你眼不可顧惜他,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13節)。14節本條例是第八誡【不可偷盜】與第十誡【不可貪戀】的具體實踐。古代的【地界】可能以石頭或樹木作記號。以色列人的地界【是先人所定的】是【先人】從神的手中接過來的產業。神管理著每一個拈鬮人的手,通過拈鬮決定了地界。人擁有的只是神所賜的使用權,所以不可自行改變神在應許裡賜給人的產業。15-21節本條例是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的具體實踐。【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15節),並不是表明【憑兩三個人的口】所作的見證一定是真實的,而是表明神不允許人輕易定罪,屈枉正直。【站在耶和華面前】(17節)表明已經上訴到會幕所在地的最高法院。【祭司】【審判官】(17節)原文都是複數,表明並不是在地方法院,而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團和陪審團。人若想【以假見證陷害弟兄】(18節)審判官【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19節)這樣不但除掉惡人,也【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19節)別人【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20節)。(21節)是神追討罪的公義原則。神所賜的生命是寶貴的,不可用金錢,物質來代替(民35:31)。這條例是審判官量刑的根據,表明在律法面前人人平等,罪罰相當,量刑不可過重、也不可過輕。
思想: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都不能推卸罪的責任,但只要人不是故意對付神,抵擋神,在神眼裡就是【無辜之人】。神為這樣的罪人預備了救恩,因為神要對付的是罪,而不是對付罪人,祂為每一個認罪悔改的人預備救恩。
祈禱:親愛主,我們承認都係罪人,感謝主祢的憐憫,使我們罪得赦免,更能得著祢的話,祢的引導,願我們都謹守主祢的話,經歷主祢的同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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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2節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神就必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五穀】(13節)的原文【דָּגָן】與非利士人的假神【大袞דָּגוֹן】源於同一個字根【增加דָּגָה】;【羊羔】(13節)的原文是【幼羊】【幼עַשְׁתָּרוֹת】原文的複數就是迦南人的生育女神的名字【עַשְׁתָּרֹת】。這些都是雙關語,因為在偶像崇拜流行的迦南和埃及,祈求五穀豐登需要拜某個偶像,祈求牲畜多產又要拜另一個偶像,而祈求人丁興旺,醫治疾病,又有其他的偶像比較靈驗。這些偶像的道德標準,脾氣愛好各不相同,有的嚴肅,有的淫亂,有的善良,有的殘暴,所以拜偶像的人就要採取實用主義,分別投其所好,有時必須嚴肅,有時必須淫亂,有時必須善良,有時必須殘暴,因此他們的道德觀念是分裂的,敗壞的。百姓很容易因著肉體的感情而【顧惜】罪惡,因著眼目的情慾而【事奉】偶像,結果陷入罪的【網羅】而滅亡。而神訓練百姓脫離【網羅】的方法,就是把迦南人【交給】他們去【除滅】。迦南人已經惡貫滿盈,但神卻沒有用瘟疫或其他效率更高的方法去【除滅】他們,而是【交給】百姓去【漸漸趕出】(22節)。由於迦南人比以色列人更【強大】【更多】(17節),神還要【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20節)幫助百姓去對付他們。神這樣不厭其煩地安排,不是因為神需要百姓幫忙去【除滅】迦南人,而是因為神要百姓藉著【除滅】迦南人,學習【不可顧惜】罪惡;也藉著迦南人的結局,警戒百姓【不可事奉】偶像。雖然神把迦南人【交給】百姓去【除滅】(16節),但並非要百姓靠自己爭戰,而是神為他們爭戰。所以百姓【不要懼怕】(18節)因為整個出埃及的過程,都是神自己做成的(18-19節),百姓只是憑信心跟隨神【與神同工】。百姓常常因為環境中的難處而【驚恐】(21節),以致不得安息。而【不要懼怕】的秘訣,就是【牢牢記念】(18節)神在我們身上的一切作為。如果百姓準確地認識到自己在恩典中的一切經歷都是神的帶領,一切環境,際遇都是神【所用的】(19節),就不會再【驚恐】,因為神做事的法則是不變的,祂【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19節)一切仇敵。【黃蜂Zirah】(20節)原文與【埃及Mizraim】發音相近,可能是雙關語,指劫掠迦南地的埃及軍隊。埃及法老的王座名正是以代表上埃及的樹和下埃及的【蜜蜂】作頭銜。古代君王的名字就代表整個民族【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24節),代表消滅整個民族(書12:7-24),使罪惡在應許之地不再存留。但新世代百姓已經在38年的經歷中明白(18-19節),屬靈的爭戰並不是靠人,靠勢力,而是神自己把仇敵【漸漸趕出】(22節)【擾亂他們】(23節)【交在你手中】(24節);當百姓憑信心跟上去的時候,就能把仇敵【滅盡】(22節)【滅絕】(23節)【消滅】(24節)。以色列人最大的仇敵並不是迦南人,而是他們的偶像。百姓的心思一旦【貪圖】(25節)就會【收取】(25節),接著就會【陷入網羅】(25節)【帶進家去】(26節),進而偷偷敬拜,結果自己【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26節)。
思想:神讓百姓得著迦南地,卻要他們抵擋誘惑,不去【收取】那地的偶像和【其上的金銀】這是給百姓學習的功課。人若是以地上的財寶為滿足.就會看重【金銀】進而看重【金銀】所包裝的偶像。人只有用神的話語充滿自己,才能以神為滿足,從生命裡就對偶像【十分厭惡,十分憎嫌】(26節)。
祈禱:親愛天父,求祢每日保守我們的心,因著我們每日仍活在這充滿試探,挑戰的生活中,求主使我們更懂得倚靠祢,不被表面的事物所吸引,所充滿。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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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在曠野飄流期間,以色列人有嗎哪的供應,並不需要吃牲畜的肉,平時只需要牲畜的毛和乳製品。因此,以色列人在曠野不能【隨心所欲宰牲吃肉】(15)必須【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利17:5)而只有【潔淨的人】才可以吃平安祭的祭肉(利7:19-21)。進了迦南地以後,神停止了嗎哪的供應,卻【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11:15),讓百姓有了更多的牛羊,也有了更多的吃肉機會,這是【神所賜你的福分】(15節)。因此,摩西特別強調百姓平時【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15,22節)提醒百姓,平時吃的肉並不是平安祭的祭肉,不要誤以為【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等於【隨心所欲】地獻祭。【羚羊與鹿】(15節)是潔淨的野生動物,可以吃,但不可用來獻祭。所以【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15節)意思就是不必遵守獻祭的條例【只是不可吃血】(16節)。【五穀、新酒,和油】(17節)代表迦南地的主要農產品。【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17節)都是用來獻祭,奉獻或守節的,所以必須帶到【神所要選擇的地方】(18節)吃喝。這【十分之一】(17節)是以色列人用於守節分享的第二個十分之一(14:22-26)。20-28節重複了15-19節關於平時吃肉的吩咐,但強調的是【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裡吃】(21節)住得【太遠】(21節)的人不必帶到【神所選擇要立祂名的地方】(21節)宰殺。摩西重複說明這件事,因為以色列人在過去四十年已經習慣了在會幕門口宰殺牲畜,以獻平安祭的形式吃肉。將來他們也可能為了吃肉,自己在本地獻平安祭。因此摩西再次說明:吃肉是吃肉,獻祭是獻祭,兩件事情要分開;吃肉只有【不可吃血】(23節)的禁令,而獻祭則必須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26節)。【平安祭的血】(27節)原文是【祭物的血】。所以摩西三次強調【不可吃血】(23,24,25節)兩次強調沒有祭司監督的時候也必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5,28節)並且兩次強調【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25,28節)。百姓進入迦南地以後,只是【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5,11、14,18,26節)獻祭還不夠,還要【要謹慎】(30節),獻祭的儀式和內容也不可隨從迦南人的【惡俗】免得【陷入網羅】(30節)。世界的【惡俗】永遠也不能讓真實的生命更加火熱,更加豐盛,因為來自世界的一切,都是【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31節),結果只會讓百姓【陷入網羅】(30節)。31節在希伯來聖經中是13章的開頭,是關於假先知的段落的開場白。假先知的特點是【加添】或【刪減】神的話,把人的意見加進去,還讓人以為這就是神的話。
思想:經文讓我們明白在擴張之地,任何的肉,潔淨的肉,都可以宰來吃,但是祭肉一定要回到神的居所吃,在那個地方歡樂,跟你的兒女,僕婢和利未人一起歡樂;無論環境改變了,生活的方式改善了,但神對我們的話都不可忘記,更不可自把自為去過我們的生活,必須謹記神的話。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的賜予,感謝祢在我們生活中很多的恩典與祝福,求天父提醒我們,生活中無論有多的改變,有多的祝福都不忘記神的話,更使我們每日謹記祢的的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