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21:1-23

申命記 21:1-2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hlXGiMSSLMQ

【申命記】
摩西在本章之前所吩咐的律法,都是一些大事(12:1-20:20);而從本章開始所吩咐的律法,卻都是一些瑣碎小事(21:1-25:19 )。因為神要百姓在日常的生活中,實際地操練敬畏神,謹慎保守自己的心靈(四9-10)。兇手雖然沒有被發現,但最終也逃不過神的追討;人雖然沒有辦法發現兇手,但卻可以積極地【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9節)。追討兇手只有神能做,但除去罪在應許之地上的污染,卻是神交給百姓的責任。即使是別人犯罪,但如果百姓沒有主動地除去罪的污染,這罪就會歸到所有人的身上。(5節)【祭司利未的子孫】在神的百姓中間代表神的權柄;6-8節的儀式就是百姓的代表在神面前表明:1.站在神的一邊,定罪為罪;2.見證本城的百姓與罪惡無關;3.不但本城百姓是無辜的,也為神【所救贖的以色列民】(8節)求赦免,因為神的百姓是一個整體的見證。(8節)【赦免】原文是【遮蓋.化解.贖罪】不是罪不存在了,而是神不看那罪。(10節)【仇敵】指迦南地之外的敵人(20:15),因為以色列人不可與迦南人結親。【哀哭父母一個整月】(13節),並非是哭喪,因為當時為普通人只哀哭七天(創50:10),為摩西和亞倫這樣的偉人才哀哭一個月(民20:29)。【剃頭髮,修指甲】(12節)【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13節)【哀哭父母一個整月】(13節)都是象徵潔淨自己,丟棄過去的身分和習俗。【妻子אִשָּׁה】與【被擄的人שִׁבְיָה】原文是諧音(11節)。神允許百姓娶女戰俘為妻,由【被擄的人shibyah】變成【妻子ishshah】因著聯合而脫離了奴僕的地位,同樣成為神的百姓。這種聯合的事實是不能改變的,女奴一次得著了自由,就永遠享用自由,不能改變她神百姓的地位,使她再作奴僕(14節)。【人若有二妻】(15節)並非表明神允許一夫多妻制,而是指神在人已經一夫多妻的情況下所作的安排。(15節)【所愛】【所惡】指【較愛】和【沒有這麼愛】。神的百姓即使在處理自己家事的時候,也要學習敬畏和順服神的權柄,不可任憑自己的感情越過神的安排。(17節)【長子的名分】是根據自然出生的順序,也就是神權柄的表明。人若憑著自己的偏好而改變神的安排,就是不順服神的權柄。父母維護【長子的名分】(17節),是因著敬畏和順服神;父母對付【頑梗悖逆的兒子】(18節)也是因著敬畏和順服神。【頑梗悖逆的兒子】不只是悖逆父母,而且是悖逆神;違反十誡,已經超出了家庭糾紛,危害到社會,所以必須帶到【本城的長老】(10節)那裡審判。這裡的死刑表明,這兒子的罪可能是【打父母】、【咒罵父母】(出21:15,17)。根據猶太人的傳統,以色列的歷史上並沒有出現過這種案例。父母都愛自己的兒子,若不是兒子悖逆到實在無可救藥的地步,父母絕不會這樣對付他。(19節)【本地的城門】是古代審判的場所,相當於市議會的所在地。(22節)屍首要被【掛在木頭上】示眾,讓百姓知道【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23節)。神藉著死刑來止住罪惡,但死亡並不是神的心意。因此,神不允許死亡常留在應許之地,達到了警告效果之後,【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23節)。
思想:神要百姓在日常的生活中,實際地操練敬畏神,謹慎保守自己的心靈。今天,我們也應當從日常生活中的小事開始操練自己的敬虔,藉著生活中的操練來建立自己,活出神的性情。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不只拯救我們,更要在我們生活的裡面,感謝主祢藉著祢的話,讓我們在生活中活出敬畏主祢的生命,求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每日都懂得敬畏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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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百姓進入迦南地之後,他們將遇到的最大仇敵是【偶像】(7:5)而第二大的仇敵卻是【自己】。人自己在【吃得飽足】的時候(12節)自以為義的時候(9:4),都會讓自己在恩典中忘記賜恩典的神。因此,當人從【飢餓】(3節)變為【吃得飽足】(12節)的時候,也就是人面臨屬靈危機的時候,所以摩西在本章特別提醒百姓在【吃得飽足】的時候要【稱頌耶和華】(10節),而不是【忘記耶和華】(14節)。【一切誡命】原文是【整個誡命,全部誡命】是單數。(2節)【苦煉】原文的意思是【苦待,壓迫,降卑】目的是使人學會謙卑。【試驗】原文的意思是【測試,證明】目的是通過實際的經歷來顯明人的自我本相,讓人認識自己真實的屬靈光景,知道自己【心內如何,肯守祂的誡命不肯】(2節)。(2節)【知道】原文的意思是【認識,辨別,經歷】。神是全知的,不需要【試驗】就能知道人【心內如何】(2節)。但人卻要經歷曠野行走的【試驗】才能真正【知道】自己屬靈的光景(2節),也才能真正【知道】神的話語對生命的意義(3節)。(3節)【嗎哪】是神在曠野供應以色列人的超自然食物【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了有人居住之地,就是迦南的境界】人只有在曠野裡經歷了【飢餓】,並在【飢餓】中經歷到神【嗎哪】的供應,才能體會【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3節)。(4節)【腳也沒有腫】可能指以色列人【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29:5),所以腳沒腫脹。曠野的環境非常惡劣,衣服,鞋子幾年就會損壞。但以色列人在曠野的四十年中【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這是一件日常生活中司空見慣的小事,百姓可能都已經習以為常了,但摩西卻提醒他們,這是神超自然的保守。(5節)【管教】原文的意思是【指導,糾正,懲罰】。神【管教】自己百姓的方法【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形式是【管教】內容卻是恩典,目的是為了【撫養兒子】造就兒子。神在曠野引導百姓四十年,目的是要在【苦煉】中使人學會謙卑(2節);在【試驗】中讓人認識自己,認識神(2節);在【飢餓】中供應百姓一切的所需,讓百姓認識自己真正的需要不是物質,而是神的話語(3-4節)。神引導百姓在曠野行走四十年(2節)【苦煉你,任你飢餓】(3節)的目的,並不是要讓跟隨祂的人做苦行僧,而是為了【領你進入美地】(7節)【叫你終久享福】(16節)。迦南地【有河,有泉,有源】(7節)【泉】【源】(即地下水)很多,足以保證農業豐收;死海南面的亞拉巴還有鐵礦和銅礦(9節)。因此,百姓在那地必然【一無所缺】(9節)【吃得飽足】(10節)享用神豐盛美善的恩典。
思想:我們也經常在神的恩典中習以為常,把健康的身體,日用的飲食當作理所當然的,以致忘記了神。人若是不懂得如何在警醒中【吃得飽足】就會在享用恩典的時候忘記賜恩典的神,結果就在恩典中墮落,沒有辦法長久地活在應許裡。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的生命保守,更感謝賜予我們每日的恩典,求主使我們每日充滿感恩的心,更使我們明白主祢每日生命的應許與保守。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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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從百姓內部引誘人離開神的第三個因素是群眾(12節)。【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羅12:17)因為並不是【眾人以為美的事】都是神所喜悅的。即使全城的人都主張【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13節)神也絕不會【法不責眾】而是讓全城的人一起滅亡。【匪類】(13節)原文是【彼列之子】,意思是【無價值的人,邪惡的人】【荒堆/תֵּל】原文的意思是【土堆】(16節),指在舊城遺址上反復重建,摧毀、夷平,逐漸堆高而成的土堆,是中東常見的考古遺跡。【那城裡的居民】(15節)如果沒有照9-11節的吩咐除掉本城的【匪類】,反而允許他們出去大膽地【勾引】(12節)別城的人離開神,表明全城的人很可能已經與這些匪類同夥。因此,需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14節),慎重,詳細地把真相調查清楚之後,然後執行公義的刑罰。如果百姓照著神的吩咐【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15節)神不但不會讓百姓的數目減少,反而會【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18節)。神是要把執行者的焦點放在維護信仰之上。若殺人卻能分財物,大家的動機可能會因此而變質,甚至成為殺人擄掠的藉口,由此看出這處理也是出於神的智慧。神要求百姓要彼此憐恤,幫補(十五7-11)但卻吩咐使悖逆神的城【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16節)(16節),就像對待瘟疫一樣,目的是不讓【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14節),使罪惡像瘟疫一樣迅速蔓延開來,把神的百姓都帶進死亡裡。憐恤【可憎惡的事】就是謀殺神的百姓。
思想:神反覆勸誡以色列人不要被假先知,親友和眾人引誘,去跟從,事奉【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2,6,13節),但今天我們信徒更大的危機卻不是被人引誘,而是自己根本就【不認識】自己的神。或許是我們不肯下工夫系統地認真讀經,只是這裡讀一點,那裡聽一點,只看自己愛看的,只聽自己愛聽的,所以與自己的神【不熟】更沒有能力分辨出【別神】和真神的區別,因此就離開了愛我們的神。
祈禱: 親愛主,求祢幫助我們每日都看重神的話,更持守真道;求主賜我們信心,幫助我們用真理用聖經來認識神,每日願意認真的安靜等候,不致被勾引而偏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