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民數記 8:1-11

民數記 8:1-11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民數記】【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 (1節 ),在這一章裡重複多次 ,這燈的位置 ,擺放方法 ,都要按
照神曉諭摩西的去作 ;這章是一開始有四節講到祭司亞倫要點燈 ,燈臺是山上所指
示的樣式所造出來的 ,點燈很重要。金燈台的燈都向前發光 ,是用金子捶出來的 ,必
須捶很多遍才造出所要的形狀 ,而且燈台要放油 ,要捶出通道 ,裡外都要被捶。燈台
的燈座和花也是捶出來的 ,神對聖所的器皿要求很高 ,各項細節都要照神的指示 ,【 摩西製造燈臺 ,是照耶和華所指示的樣式。 】 (8:4)事實金燈台是比撒列做的 ,但
神看整件事已交摩西負責 ,摩西再交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 (出 36:1)再找有感動的
人一起來幫忙做。金燈檯在聖所的南面 (出 40:24),亞倫調整燈檯上的燈 ,【 使燈向
前發光 】 (3節 )照向聖所北面的陳設餅桌 (出 40:22)使光落在像徵十二支派的十二
個陳設餅上 (利 24:5-9)。這正表明了神對祭司的託付 :【 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
色列人祝福 ,我也要賜福給他們 】 (六 27)。 十二支派首領的奉獻是主動的 ,而利未
人的分別為聖是神親自呼召 (6節 )。無論是主動的奉獻 ,還是神親自呼召 ,都是根據
神自己的心意。凡獻給神的祭物 ,都必須是潔淨的 (創 8:20)。這些潔淨的儀式 ,表明
利未人首先就要在神面前潔淨自己的行為 ,才有資格被 【 當作搖祭奉給耶和華 】
(13節 )。 【 除罪水 】 就是銅洗濯盆裡的水 (出 30:18)。古埃及的祭司每次進入神廟
時都要 【 用剃刀刮全身 】 但利未人可能只是在被 【 當作搖祭奉給耶和華 】 (13節 )的時候行這潔淨禮。 8-11節 表示 事奉不是少數人的事 ,而是整個 【 祭司的國度 】
(出 19:6)的事。 【 以色列人要按手在他們頭上 】 (10節 ),表明他們聯合成為一個整
體 ,由利未人代表全體以色列人在神面前事奉。利未人 【 為以色列人當作搖祭 】 (11節 )被獻給神 ,再從神那裡賜給祭司作助手。
思想
:經文中 對於利未人的潔淨 ,有不同的規定。但在潔淨之先 ,利未人要服事神 ,首
先要點燈 ,光要向前照 ,神的光是透過摩西吩咐亞倫的 ,他們成為一個渠道及遮蓋 ;我們跟隨神 ,也同樣要順服我們的權柄 ,之後 ,就要先潔淨 ,所以我們的擺上 之先必
箕讓神光照 ,成為潔淨的祭 要甘心樂意的 獻上 。
祈禱
:親愛天父 我們來 祢的 面前 ,感謝神賜我們今天所有的 ,感謝 祢要 一直的光照
帶領 我們 。讓 我們能 按照神的心意 ,跟隨 天父 的帶領、啟示及教導來行。 求主使 我
們每個都是事奉神的人 ,在 生命 中都被 神的話語來潔淨。 阿們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Related Post

民數記 23:13-30民數記 23:13-30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民數記】


巴勒以為巴蘭被以色列人龐大的營地嚇倒了(22:41),所以把巴蘭帶到另一處,讓他
【不能全看見,只能看見他們邊界上的人】(13 節)以為這樣會讓他咒詛起來更大
膽一些。【瑣腓】(14 節)的意思是【守望,觀察】。【毗斯迦山頂】可以向西俯瞰摩
押平原 21:20)是一個觀察站。巴蘭在這裡可以看見一部分以色列人。【往那邊去
迎見耶和華】指巴蘭到一邊行【法術】(24:1)。神藉著巴蘭第二次祝福以色列人,
宣告神現在以色列人身上的作為。雖然以色列人也是有殘缺的罪人,但神用祭壇
上的祭牲遮蓋了他們的罪,用祂的揀選使他們成為【聖潔的國民】(出 19:6),所以
【祂未見雅各中有罪孽】(21 節),而是【為他行了何等的大事】(23 節)。【有歡呼
王的聲音在他們中間】(21 節)原文是【有王的歡呼在他們中間】表明神已經成為
以色列的王,他們圍著會幕安營,正如埃及軍隊圍著王營安營。【毗珥】(28 節)的意
思是【裂縫】可能在毗斯迦山附近,可以【下望曠野】(28 節)俯瞰約旦河谷的摩押
平原。神已經藉著巴蘭的口宣告,神絕對不會改變自己的定意(19 節)祂的賜福【不
能翻轉】(20 節)。但巴勒卻把神當作普通的偶像,以為只要換個地方【或者神喜歡
你在那里為我咒詛他們】(27 節)。巴勒的耐性已經沒有了,但仍然要領巴蘭到別處
咒詛以色列。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這兩個人的狂妄和堅持,即使神已經說了這個
民族是蒙福的,並且神所說的必定會成就,但是巴勒卻不願聼,仍然堅持再去別的
地方求神來咒詛,而且他利用神,卻又不願跟神。而巴蘭即使了解神說的話不會翻
轉,但仍陪著巴勒四處去築壇,發預言。可見這兩個人都是虛情假意,故作敬虔。他
們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完全不理會神的話。其實在《申命記》第二章,神有特別
交待摩西,不可以和摩押人爭戰,因爲這塊地已經給了羅得,但是這兩個人對神沒
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所以從他們走在一起的那一刻開始就是一個錯誤。人若和巴
勒、巴蘭一樣愚昧,必然也會在【永不改變】(詩 102:27)的神面前一再蒙羞。
思想:或許我們也會經常和巴勒一樣,用對待偶像的態度來看待神,以為時代,環境,
地點不同了,神就會改變祂做事的法則和計劃。但神是創造的主,也是管理萬有的
神,只有神改變環境,環境絕不能改變神;只能人順從神的法則生活,神絕不會跟著
人的變化而改變祂的法則。
祈禱: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們每日好好留意主祢,使我們不是體貼自己的意思
和好處,乃是貼祢的心思。是主祢的的慈愛,祢信實的保守,願我們更多的信任祢和
愛祢。阿們!

民數記 35:1-34民數記 35:1-3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ZnfHaOJ8XvY

【民數記】
猶太傳統根據這裡的【二千肘】規定了【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1:12)。利未人被神揀選在會幕事奉,心思就不能被屬地的追求所佔據,,是神自己作他們的產業(18:20)。但豐富的神不會讓事奉祂的人落到貧窮,缺乏裡,因此,雖然利未人不必耕種,但也需要【城邑的郊野】來接受屬天的祝福,牧養牲畜,安置財物。【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7節)【四十八】就是四個十二【四】代表全地(耶49:36)【十二】代表揀選。【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分散在十二支派的地業中(書21:4-42)。【利未人中,凡一個月以外,被數的男丁,共有二萬三千】(26:62),因此,在這【四十八座】城中,平均每城有480個男丁,平均每個男丁至少有1.9畝郊野可以牧養大約10隻羊。以色列人甘心從自己【所得的地業】中【把些城邑給利未人】表明他們承認自己的產業都是神所賜的,應許之地的主人是神自己。(6節)【逃城מִקְלָט】原文是【避難所,收容所】是讓【誤殺人】(7節)躲避報仇人的地方,可以【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12節)。神使利未人成為百姓的祝福,最明顯的就是【逃城】的安排。【報仇】原文是【贖回】(利25:26),【報仇人】(12節)又被譯為【至近的親屬】(得3:9)和救贖主(詩78:35)。神也不願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裡,所以特別為百姓設立【逃城】(11節),定意給【誤殺人的】罪人開一條出路,使他們能得著挽回(出21:12-14)。約旦河東】(14節)在應許之地之外,神所應許的【迦南地】(14節)比【約旦河東】大了許多,住在【迦南地】的人口是住在【約旦河東】的4倍多,但神在【約旦河東】所安排的逃城卻和【迦南地】一樣多,都是【三座城】(14節)。神不但記念應許之地以外的百姓,而且格外顯出對他們的憐惜。神安排逃城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寬容罪惡,而是為了挽回那些並非故意犯罪的人。所以神三次宣布:【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6,17,18節)只有【誤殺人的】才可以享用逃城的庇護。凡是【誤殺人的】,只要他拼命奔向逃城,神必定給他得拯救的機會,蓄意【故殺人的】(21節),也要被【報血仇的】(21節)故意殺死。如果是【神交在他手中】(出21:13)的【誤殺人的】,則要等到神使大祭司去世,成為贖罪祭,才能離開逃城得自由。【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28節)離開逃城就可能遭遇死亡。因此,【住在逃城裡】相當於被流放,必須接受限制,被限制在恩典裡。神只在利未人的城邑設立逃城,住在逃城裡的人就必須接受利未人的教導,並且盼望大祭司之死的釋放。【故殺人,犯死罪的】必被治死【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31節);【那逃到逃城的人】雖然是誤殺,但也不能用支付【贖價】(32節)或者用在逃城被流放的刑期來換取自由,只能藉著大祭司之死的代贖。無論是誤殺還是謀殺,都是殺人,【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贖】(33節)。
思想: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怎樣讓神住在我們中間,帶領我們進入更豐盛之境,讓神的心意成就?就是對準神。每一個人都要對準神,讀聖經,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無論任何事,都要求神,而不是求,除非神指示讓我們這樣做。
祈禱:親愛的主,感謝祢讓罪人能得著祢的恩典,使我們的生命得救贖,更把咒詛變為祝福。求主幫助我們也成為別人的逃城,叫人也得恩典,蒙祝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