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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貳書 1-4約翰貳書 1-4


【約翰貳書;叁書】是新約聖經中最短的兩卷書信【貳書】有二百四十五個希臘詞【叁書】有二百一十九個希臘詞,都可以寫在當時的一張蒲草紙上。教會傳統認為,本信的作者是使徒約翰。他可能於主後90年代,從以弗所寫了這兩封信給附近亞細亞的教會,把【約翰壹書】關於真理和愛心的教導應用到具體的實踐上。本信整體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A.問候(1-3節);B.真理要有愛心(4-6節);C.小心假師傅(7-8節);B1.愛心要有真理(9-11節);A1.問安(12-13節)。[作長老的](1節),就是使徒約翰。他依照希臘書信的習慣,先說明自己是誰。但卻沒有像保羅一樣寫出名字,而是自稱[作長老的],表明收信者熟知約翰的這個稱呼。1-3節是問候。1-2節可譯為[我這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你們是我在真理中所愛的;不單是我,凡認識真理的,也因為真理的緣故愛你們]。[蒙揀選的夫人]很可能是熟悉約翰的某個教會[她的兒女]指教會的成員。將民族,城市和居民擬人化為女性,是古代常用的文學手法。在聖經中,以色列曾被描寫為[以色列的女子](耶31:21原文),耶路撒冷的居民被稱為[錫安的女子](賽52:2原文),教會被形容為許配給基督的新婦(林後11:2),彼得形容一教會為[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她](彼前5:13原文)。[你們是我在真理中所愛的]這是強調愛要在真理中行。1-3節四次強調了[真理aletheia]。真理是教會合一、彼此相愛的基礎。信徒的彼此相愛,不是因為情投意合,互惠互利,而是[為真理的緣故]。基督是真理(約14:6)因為有[這真理在我們裡面,也必與我們同在,直到永遠]所以我們才能永遠彼此相愛。離開了基督[這真理]普世教會的合一必然是真理迎合謬誤,博愛變成濫情。(3節) [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這句問安既不是禱告,也不是願望,而是宣告:[恩惠、憐憫、平安]是三重恩典:[恩惠]是給不配者,[憐憫]是給無助者,[平安]是給得救者。[憐憫eleos ]原文又被譯為[憐憫eleos](猶2)。在新約書信給教會的問安中,只有【約翰貳書】和【猶大書】提到[憐憫]或[憐憫]而收信者都面臨假師傅的威脅。這三重恩典是[從父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那裡來的,約翰特地把聖子和聖父相提並論,是因為當時的假師傅[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7節) 。這三重恩典[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表明當我們在真理中[彼此相愛](5節)又在愛心中[遵行真理](4節)的時候,三重恩典就[必常與我們同在]。而當三重恩典[常與我們同在]的時候,又讓我們[在真理和愛心上]活得更豐盛。 思想:恩惠,憐憫,平安都是我們生命需要的元素;要能夠承受當中的因素,必須從父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我們有否願意讓主的真理和愛心每日活在我們生命中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要將恩惠,憐憫,平安帶給我們,求主讓我們能藉著真理和你的愛中每日都經歷你賜予的恩惠,憐憫,平安;更使我們經歷主你的同在。阿們!

約翰壹書 5:14-21約翰壹書 5:14-21


13-17節是[禱告的確據]。一旦我們有了永生的確據(13節),也就有了禱告的確據,一生都可以[存坦然無懼的心](15節)親近神,知道[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14節),因為:1.[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3:22)從神兒子的生命出來的禱告,並不是祈求自己的心願,而是只求神的旨意成全(太26:39) [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37:4)。2.[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15節),[無不得]的原文是現在時,意思現在就已經得著。因為重生的人所求的乃是[與神相交](1:6),而不是堅持自己的願望。連摩西(申3:23-28)保羅(林後12:8-9)和主耶穌(太26:39)的禱告好像未必立時成就,何況是我們呢?因此,我們只要[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15節),就已經足夠了,因為我們可以確信[照祂的旨意求]的一切都已被神垂聽,並會在神國降臨(太6:10)的終極旨意中得著最好的成就。[照祂的旨意求]包括為那些犯罪的弟兄代禱(16節),因為[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1節):[不至於死的罪](16節),包括[偶然被過犯所勝](加6:1)被假先知迷惑,若不認罪(1:9),就會妨礙[與神相交](1:6)。所以我們[當為他祈求](16節),[神必將生命賜給他](16節),讓他恢復[與神相交]。[至於死的罪](16節)包括不認神的兒子(12節)沉溺於犯罪(3:8)。他們[褻瀆聖靈](太12:31)本來就[不是屬我們的](2:19)並不是神的兒女(3:10)。這種人禱告了也沒有用,所以約翰[不說當為這罪祈求](16節)。在人看來,罪有輕重之分,但在神眼中[凡不義的事都是罪](17節)結局都是死,[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羅6:23 )。但是,重生的信徒不會犯至於死的罪,因為[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1);沒有任何事物能奪走我們的永生,這就是我們為弟兄代禱的確據。18-20節用三個[知道]重申了三個得勝的確據:1.救恩的保障:[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18節),重生的信徒不會沉溺於犯罪,也不會犯那[至於死的罪](16節)。因為主耶穌已經求神[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17:15)不允許撒但長期轄制他們。18節 [犯罪][保守][害]原文都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狀態。2.身分的保障:[我們是屬神的](18節)所以惡者無法轄制我們。[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19節)但這個世界又在神的掌管之下,任何事情都在祂的護理之下發生,直到祂預定的時候(啟11:15)。在這之前,每個人或是[屬神的],或是[臥在那惡者手下],沒有第三種立場。3.相交的保障:[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並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20節),當我們認識真神與神相交的時候,就能勝過一切異端(4節)。既然知道了[這是真神,也是永生](20節),約翰就呼籲[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21節)。信徒是蒙神保守的人(18節),但神的保守並不是人放鬆懈怠的理由,反而是人保守自己的根據。正因為信徒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彼前1:5)對自己的[保守]才不會徒勞落空,而不[保守]自己必然被神管教。所以,立約之民有責任守住蒙召的地位(出19:5)神的兒女有責任[自守](約壹5:21),遠避一切代替真神的偶像,遠離一切引誘人的假先知。 思想:今天,教會裡有否摻雜了不少自以為[屬神],但卻[臥在那惡者手下]的人呢?我們極需對照約翰的話來驗證自己的重生身分。我們更要保守自己活在屬神的生命中,因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我們必需深信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祈禱:親愛主,你是真神,也是永生。面對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我們很需要保守自己,更需要活出屬你的生命;求主使我們倚靠你;因我們若照你的旨意求什麼,你就聽我們。阿們!

約翰壹書 5:13-21約翰壹書 5:13-21

5:13-21的主題是[生命確據]與1:1-4[生命之道]首尾呼應。當約翰提到[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12節)以後,接著就指出本信的目的,就是要叫[信神兒子之名的人]( 13節)得著三個生命的確據:1. (13節)永生的確據; 2.(15-17節)禱告的確據;3. (18-21節)得勝的確據。4.13節是[永生的確據]。[約翰福音]是給那些還不太認識耶穌的人寫的,目的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1);而[約翰壹書]是寫給已經[信神兒子之名]的人所寫的,目的是[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13節)。有些人常懷疑自己已經重生,有些人總是擔心自己是否得救,有些人以為永生在復活以後才會開始。但神不願讓自己的兒女活在惶恐和疑惑中,而要讓他們確切地[知道自己有永生],一生[坦然無懼](14節)地與祂相交,並且藉著永生的確據分辨異端,認出弟兄。 [有]原文是現在式,表示持續地有,表示一個人不但能現在就能確信自己已經[有永生],而且能持續[有永生]。使徒約翰用了七種不同的方式來表達[重生得救]:1.[與神相交](1:6);2.[住在主裡面](2:6);3.[屬神的](4:4)4.[認識神](四7);5.[由神而生](4:7);6.[有生命](5:12);7.[有永生](5:13)。信心是重生的記號,行為是重生的結果,兩者不可分割(雅2:22)[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2:20;26)。因此,永生的確據不只是宣認[信耶穌是基督](1節)[信耶穌是神兒子](5節),也包括順服和愛心的行為。一個人重生得救有七個記號:在光明中行:[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1:6)。1.被真理光照的人必須就會對罪敏感;誠實認罪(1:8、10)。2.順服神:[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3: 24)。3.效法基督:[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行](2:6)。4.行公義:[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生的](2:29)。5.不犯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3:9)不會習慣性地持續犯罪、把犯罪當作生活方式。6.愛弟兄:[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已經出死入生了](3:14)[在行為和誠實上](3:18)彼此相愛。7.相信救恩真理:[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5:1;12;13)相信主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子基督。 思想:我們要知道永生不是人憑著自己的努力與功德賺取的,因為人本來就活在罪惡的轄制中。信主的人擁有一個寶貝,比長生不老更好的,那就是在耶穌基督裡永遠的生命。讓我們生命每日都因神的兒子而活。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因為在基督裡面我們有永生。世上的一切都要過去,但你賜給我們這樣美好的盼望與確據;不只是永遠不死,更是與生命的主宰永遠美善愛的關係,求主引導我們每日都活在永生的生命中。阿們!

約翰壹書 5:6-12約翰壹書 5:6-12


6-10節是[信心源自神的見證]。[信耶穌是神兒子](5節)的信心,建立在[神的見證](9節)的基礎上:1.[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6節)[水和血]見證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代贖之死(約19:34)證明祂是獻上挽回祭(2:2)的主基督(徒2:36)。約翰強調這[不是單用水,乃是用那水又用那血](6節)原文的定冠詞,特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有血和水流出來](約19:34)。2.耶穌基督不但有[水和血]作見證,也[有聖靈作見證](7節)聖靈的工作就是為基督作見證(4:2)。祂之所以有資格作見證[因為聖靈是真理](7節;)。3.第8節可表示 [水與血]是客觀;歷史的見證,[聖靈]是主觀,經驗的見證,這三重見證其實是同一個[神的見證]。依律法,有兩三個人作見證,證詞就能成立(申19:15)。既然我們能接受[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申19:15)那麼,神為祂兒子所作的三重見證豈不是比[人的見證](9節)更加有力,更應當領受嗎?但是,並非每個人都接受[神的見證]一個人得救的信心,實際上是聖靈的工作:1.[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9節)表示人的信心是聖靈在裡面工作的結果(7節)。神賜下聖靈住在我們裡面(3:24)教導我們真理(2:20;27)使我們能相信[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4:2)。2.[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10節)也就是[褻瀆聖靈](太12:31)。人若沒有聖靈在裡面工作,按著肉體並不能接受神同樣的見證。11-12節是[永生向人見證基督]。[這見證](11節)的內容,[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11節);也就是說,神用白白賜給人的永生來見證[耶穌是神兒子](5節):1.[永生]不是人的舊生命長生不老,而是一種永恆的、豐盛的新生命,也就是神兒子裡面的生命(12節)。這種新生命不是在人復活以後才會有,而是在重生的時候就開始了(3:14),因為[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加2:20),使我們能[活著就是基督](腓1:21)。 [賜給]原文是過去式,表示當我們重生得救的時候,就已經白白領受了[永生],也就是[神所賜的生命](弗4:18)。2.[永生]就是上帝兒子的生命,所以[是在祂兒子裡面](11節),耶穌基督本身就是[生命](1:2)。因此,[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12節)。對重生得救的人來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3:4)。3.一個人[信靠神兒子]以後,就會知道自己有永生,因為當我們[與神相交](1:6)的時候,[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 。4.人若[信耶穌是神兒子](5節),就能得著永生,這個事實證明,耶穌就是[神的兒子]。思想: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所以我們不用多想今天我犯罪了我還有永生嗎的問題。最重要的問題是有否讓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生命;有否真正願意遵行神的話;這才真正的永生。祈禱:親愛主,是你讓我們有真正的生命,你要我們能活在你賜給我們的永生,就是讓主你成為我們的生命,活出遵行主你的話。求主藉聖靈每日引導我們進到你的永生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