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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 5:6-12約翰壹書 5:6-12


6-10節是[信心源自神的見證]。[信耶穌是神兒子](5節)的信心,建立在[神的見證](9節)的基礎上:1.[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6節)[水和血]見證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代贖之死(約19:34)證明祂是獻上挽回祭(2:2)的主基督(徒2:36)。約翰強調這[不是單用水,乃是用那水又用那血](6節)原文的定冠詞,特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有血和水流出來](約19:34)。2.耶穌基督不但有[水和血]作見證,也[有聖靈作見證](7節)聖靈的工作就是為基督作見證(4:2)。祂之所以有資格作見證[因為聖靈是真理](7節;)。3.第8節可表示 [水與血]是客觀;歷史的見證,[聖靈]是主觀,經驗的見證,這三重見證其實是同一個[神的見證]。依律法,有兩三個人作見證,證詞就能成立(申19:15)。既然我們能接受[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申19:15)那麼,神為祂兒子所作的三重見證豈不是比[人的見證](9節)更加有力,更應當領受嗎?但是,並非每個人都接受[神的見證]一個人得救的信心,實際上是聖靈的工作:1.[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9節)表示人的信心是聖靈在裡面工作的結果(7節)。神賜下聖靈住在我們裡面(3:24)教導我們真理(2:20;27)使我們能相信[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4:2)。2.[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10節)也就是[褻瀆聖靈](太12:31)。人若沒有聖靈在裡面工作,按著肉體並不能接受神同樣的見證。11-12節是[永生向人見證基督]。[這見證](11節)的內容,[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11節);也就是說,神用白白賜給人的永生來見證[耶穌是神兒子](5節):1.[永生]不是人的舊生命長生不老,而是一種永恆的、豐盛的新生命,也就是神兒子裡面的生命(12節)。這種新生命不是在人復活以後才會有,而是在重生的時候就開始了(3:14),因為[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加2:20),使我們能[活著就是基督](腓1:21)。 [賜給]原文是過去式,表示當我們重生得救的時候,就已經白白領受了[永生],也就是[神所賜的生命](弗4:18)。2.[永生]就是上帝兒子的生命,所以[是在祂兒子裡面](11節),耶穌基督本身就是[生命](1:2)。因此,[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12節)。對重生得救的人來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3:4)。3.一個人[信靠神兒子]以後,就會知道自己有永生,因為當我們[與神相交](1:6)的時候,[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 。4.人若[信耶穌是神兒子](5節),就能得著永生,這個事實證明,耶穌就是[神的兒子]。思想: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所以我們不用多想今天我犯罪了我還有永生嗎的問題。最重要的問題是有否讓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生命;有否真正願意遵行神的話;這才真正的永生。祈禱:親愛主,是你讓我們有真正的生命,你要我們能活在你賜給我們的永生,就是讓主你成為我們的生命,活出遵行主你的話。求主藉聖靈每日引導我們進到你的永生中。阿們!

約翰壹書 5:1-5約翰壹書 5:1-5


5:1-12的主題是[活在永生裡]與2:5-2:2[行在光明中]前後呼應。當約翰提到[愛神的,也當愛弟兄](4:21)以後,立刻就指出,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弟兄],只有那些[從神生的](1節)才是,我們可以從他們的信心認出他們。1-12節包括四個部分:1.信心是重生的記號(1-2節);2.信心使人勝過世界(3-5節);3.信心源自於神的見證(6-10節);4.永生向人見證基督(11-12節)。1-2節是[信心是重生的記號]。[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1a),表明信心是重生的記號,我們可以藉著信心認出誰是真正的弟兄,並且按照神的命令愛弟兄。1.約翰強調,能證明人[從神而生]的信心記號,就是[信耶穌是基督],承認祂既是神,又是人。[從神而生]原文是完成式,意思是[已經從神而生],表示信心是重生的記號,而不是重生的原因。當時的異端將耶穌基督分為人性的耶穌和神性的基督,相信神性的基督在人性的耶穌受洗時來到祂身上,而在十字架受死前就離開了祂。這種似是而非的[信],並不是真正的信心。2.一旦重生者透過信心的記號認出[從神而生]的真弟兄,就會按照神的命令[愛弟兄](4:21),因為[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1b)。信心和愛心都是聖靈工作的結果(3:24),因為[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3:23)。3. [我們若愛神,也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2節),因為只有愛神,順服神的人,才能按照真理認出弟兄,按照真理愛弟兄。如果神的誡命對我們都不重要,那麼別人在我們心中也沒有什麼價值;而出於肉體的愛無論多麼溫情,多麼熱烈,早晚都會變質,逝去。3-5節是[信心使人勝過世界]。[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3a),因為愛神就是順服神,遵守祂的命令(約14:15,21;申11:1,22;22:5)。而對重生者來說,[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3b),因為:1.重生的生命保證我們得勝,[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4節)。[勝過世界]原文是現在式,指持續地勝過一切妨礙順服神的力量,使人能[遵守神的誡命]。2.信心使我們有得勝的能力,[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4節),[勝了世界]原文是過去分詞,表示過去的一個事實。當信徒歸信耶穌基督的時候,就第一次[勝了世界],脫離了世界的轄制。3.使人[勝過世界]的信心,就是[信耶穌是神兒子](5節),也就是對於救恩真理的清楚相信。思想:這個世界真的好像包裝美麗;但又是誘人的禮物。包括財富;權勢;或許我們會知道財富和權勢會使人腐化,因此我們常常希望自己能操控世上的財富跟權勢,又不被這一切所奴役,但我們會發覺靠著自己往往是做不到…。所以我們必須經歷由神而來豐富的愛,因著這樣的愛使我們有勝過世界的信心。我們有否願意每日因神的愛活出信心的生活呢?祈禱:親愛主,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你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因你的愛使我們與你有緊密愛的關係,我們能懂得你所愛的,更能勝過世界。求主使每日因神的愛活出信心的生活。阿們!

約翰壹書4:13-21約翰壹書4:13-21


13-16是[聖靈讓我們知道神的愛]與9-10節[聖子向我們顯明神的愛]前後呼應。1.我們之所以能知道自己[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13節:約14:20)是因為[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13節:三24:約14:16-20)。2.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2節:林前12:3)使我們能[認耶穌為神兒子](15節)也就是承認[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14節)。這就是神所顯明的愛(9-10節),也是信徒們[所看見,作見證的](14節)。3.因此,是聖靈使我們知道並且深信神藉著聖子所顯明的愛(9-10)。[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16),可譯為[我們知道並且深信神是愛我們的](和合本修訂版)。16b-18節是[愛是得救的確據]與7b-8節[愛是認識神的確據]前後呼應。1.[神是愛](16節)愛是神的本性,因此,[住在愛裡面](16節),是人[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祂裡面](16b)的確據。2.當[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17節),實現了神的愛在我們裡面所要達到的目的以後,就可以讓我們有把握[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17節)。因為愛能證明我們像基督(3:2),可以在神面前[坦然無懼](2:28:3:21:5:14),所以[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18節:羅8:15)。3.相反[懼怕裡含著刑罰](18節),被[懼怕]控制的人已經在接受刑罰,成了[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5)。愛的完全帶來的第一個果效就是在審判之日能坦然無懼,與此相反[懼怕]是對其果效的否定性疑惑。常常擔心自己沒有得救的人,是因為沒有[在行為和誠實上](3:18)彼此相愛,所以[在愛裡未得完全](19節)神的愛還沒有實現在他們裡面所要達到的目的。19-21節是[應當愛弟兄,因為神先愛我們]與7a[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從神來]首尾呼應。[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19節)。祂的愛已經向我們[顯明了](9-10節)[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主動賜給我們得救的確據(17節)。若有人自稱[愛沒有看見的神](20節)卻[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20節)[就是說謊話的](20節)。[愛神的,也當愛弟兄[(21節)因為[愛神]與[愛弟兄[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綱[(太22:37-40)。對信徒來說,愛不是一個選擇,也不是一個建議,而是一個命令;人若愛神,就必須遵守祂的命令(2:5;5:3)而祂的命令是[彼此相愛](3:23)。一個人若自稱[愛神]卻不肯[愛弟兄[或只愛那些可愛的弟兄,表示他的生命有問題。 思想:神不要我們因為[懼怕刑罰]而愛,而是要我們與祂有一樣的性情。要我們因為被祂的靈引導,超越自己舊有的本性,被聖靈感動甘心去愛。我們對神,對人的愛,是回應和彰顯神的愛。愛神的心不只是情感或言語,更要[在行為和誠實上](3:18)透過愛弟兄的行動顯明出來(3:14)。 祈禱:親愛主,我們愛,因為神你先愛我們。主你不要我們因為[懼怕刑罰]而愛,而是要我們與你有一樣的性情;願主你的愛讓我們活出完全的生命。使我們能愛你所愛。阿們!

約翰壹書 4:9-12約翰壹書 4:9-12

9-10節是[聖子向我們顯明神的愛]與13-16a[聖靈讓我們知道神的愛]前後呼應。[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9節),這個歷史事實顯明了神的愛(約3:16),啟示了愛的本質(10節)。1.人的自我肉體裡沒有真愛,也不能理解真愛,所以[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10節),愛是神主動發起的。2.神[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10節),既滿足了公義,又成就了救贖,這是神主動用自己的愛挽回了自己的忿怒,所以約翰宣告: [這就是愛了](10節)。真愛的本質不是變幻莫測的情緒或感覺,而是一種意志,是主動,捨己,公義,信實,憐憫,溫柔,忍耐地恩待最不配的人。如果不用[挽回祭](2:2)這個詞,就無法解釋神的愛。人若只強調神的愛,卻忽略公義和救贖,這樣的福音就是不能使人得救的[別的福音](加一6)。11-12節是[彼此相愛彰顯神的愛]。[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12節),可譯為[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滿了](和合本修訂版)。神的愛源自於祂自己(7-8節),藉著祂的兒子顯明出來(9-10節),在祂的兒女中得以完滿(12節)。[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11節),因為:1.信徒既然[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7節),就當遵守神的命令(3:23)用[彼此相愛]來彰顯和回應神的愛(20-21節)。我們若不能[彼此相愛]是因為不認識神,裡面沒有從神而來的[愛](7)。2.[神是靈](約4:24)[從來沒有人見過神](12節),只有基督道成肉身[將祂顯明出來](約1:18:西1:15)。[神是愛](8節),基督身體裡的肢體[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裡面](12節),讓世人透過我們認識神(約13:35)。這樣,[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滿了]實現了在我們裡面所要達到的目的。 思想: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這愛能夠使我們明白神在地上設立教會的原因。若每個信徒都是同一個樣式,無論是想法,愛好,喜歡的東西也一樣;教會將只是共同的物體。神設立教會,就是叫世人看見,縱使有很多不同種類的人在中間,卻因耶穌基督的愛;我們仍然合而為一,彼此相愛,世人因此就會認識何為真正的愛。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因為我們能愛,是因你先愛了我們。求你把這樣的愛每日都充滿在我們裡面,因這份愛是世人所期盼的;願主使我們能將使我們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