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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10:1-7約伯記 10:1-7


我厭惡我的性命,必由我自己描述我的哀情,因為我內心苦惱說出我的話。我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明我,你為何與我爭辯?你手所設計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點燃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你的眼豈是肉眼?你的眼目豈像人的眼目?你的日子豈不像人的日子?你的歲數豈像人的歲數?就追問我的罪孽,尋找我的罪嗎?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也沒有人能救我割斷你的手。 【約伯記】第10章是約伯對書亞人比勒達(第8章)回應的讚揚,緊接在第9章。經文(10:1-7)是約伯內心痛苦的史詩,他直接向神傾訴,質問神無故與他爭辯,並堅稱自己的無辜。語氣從哀嘆轉為詔問,反映他對神公義的困惑與自身對正直的堅持。這段經文是約伯在極度痛苦中的心靈獨白,呈現了三個層次的掙扎:情感宣洩(1節):表明要盡情吐露苦情;直接質問神(2-5節):四個尖銳的問題;信仰的困境(6-7節):明知自己無辜卻無處申訴。1節約伯以極強烈的語氣表達他的痛苦與倦怠,他不想再活下去,但不是出於自暴自棄,而是因為他渴望明白這痛苦的意義。他選擇[向神說話],這本身就是信心的表現。約伯採用”自我對話”的形式,表明要打破沉默。 “厭煩”原文指靈魂的極度厭惡,是信仰誠實的表現。第2節:約伯的訴求包含兩個層面:消極層面:”不要定我有罪”否認朋友的指控;積極層面:”指示我”尋求明白神旨意”爭辯”一詞在法庭用語中表示”提出訴訟”,約伯視自己為神的”被告”。第3節:三個連續指控:”欺壓”:指神像壓迫者對待所造之物;”藐視”:認為神輕看自己的創造;”光照惡人”:指控神似乎偏待惡人;約伯用創造論質疑神的護理,這種表達類似耶利米的困惑(耶12:1)。第4-5節:兩個反問構成平行結構:第4節:質疑神的認知方式是否與人相同,第5節:質疑神的時間觀念是否與人相同;暗示神的審判標準超越人理解,呼應以利戶後來的回答(33:12); 第6-7節:信仰的矛盾頂點:第6節:明知神全知卻感受不到神的公義;第7節:承認神知道祂的清白卻無處申訴;”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顯示約伯雖困惑仍承認神主權。 思想:約伯在痛苦中選擇向神傾訴,而非沉默。他的坦誠是信仰的真實面;不假裝堅強,而是將苦楚帶到神前。我們是否也敢在低中向神訴說?約伯的詘問態度積極,卻未放棄與神的關係。他雖不解,仍求神顯明。我們是否也曾在困苦中質問神?約伯用反誹謗提醒自己,神的洞察遠超人的眼睛。當我們感到被判斷或不公平時,是否忘記了神的視野無限?約伯堅信自己的正直,卻無力自救。這呼聲人類對救贖的需要;無人能割除神的權能,惟有神自己賜救恩。 祈禱:親愛主,在我們不明白的日子裡,讓我們學像約伯一樣,不躲避祢,而是勇敢地將心中疑問與痛苦傾訴給祢。求祢用祢的憐憫擁抱我們,使我們在疑問中仍然信靠祢的美善與主權。阿們!

約伯記 9:25-35約伯記 9:25-35


我的日子比跑信更快,急速過去,不見福樂。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我若說,我要忘記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憂容,勉勵我的心,我就懼怕我一切的痛苦,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你仍將我丟在坑中,我的衣服都仇視我。他本不是人,使我能回答他,也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一隻手。願他把杖離開我,不讓驚嚇嚇到我。我就說話,不懼怕他,現在我不是這樣。 (9:25-35)悲嘆他的哀嘆,從生命的短暫轉向對神的審判的無奈,表達了對中保的渴望與無法自辯的痛苦。約伯的語氣在絕望與掙扎間擺動,顯示他對神主權的敬畏與對自己的困惑。他從時間的流逝講到神的超越,再談到自己面對神的無助與不平,最終表達一種渴望:若有中保就好了!經文段落(25-26節)人生如飛逝的時光;(27-31)掙扎於內心與神的距離(32-35)無中保的悲哀。(9:25-26)約伯用三個比喻形容生命的飛逝:[跑信的]古代傳遞緊急軍情的使者,速度極快;約伯形容人生如流星般飛逝,不但短暫,而且充滿痛苦,毫無喜樂。[快船]尼羅河的蘆葦船,輕快劃過水面;[急落抓食的鷹]猛禽俯衝捕食,瞬間完成。他感受到生命的快速消耗,且這一切都是在苦難中流失。約伯感嘆生命短暫,而他的苦難卻似乎永無止境。(27-31) 約伯即使想鼓起勇氣忘記痛苦,也因對神的敬畏而無法真正釋懷。他知道即使自己洗滌自己(比喻自證清白),神仍能把他視為污穢。[我就是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自己的手],[雪水]象徵純淨,[鹼]是古代強力清潔劑。約伯認為無論如何潔淨,神仍定他有罪,顯示沮喪。(9:32)約伯的困境在於:神是至高者,人無法與祂平等爭辯。在人間法庭,兩造可以辯論,有法官調解(9:33),但人與神之間沒有這樣的[聽訟者]。 [杖]象徵神的管教或威嚇。約伯渴望神停止對他的壓迫,使他能自由地提出申訴。約伯深知自己不是神的對手,無法與神對話爭辯,因[祂不像人那樣可以與我對話]。他渴望有一位[仲裁者、中保],能站在他與神中間,使他得以與神溝通而不懼怕。 思想:約伯對生命是短暫與無福,令人心酸。我們是否也曾在忙碌或痛苦中感嘆時光飛逝?這是信仰的低谷,自潔無效。我們也曾靠自己追求[無辜],卻仍感不足?約伯渴望無懼地與神對話,卻被恐懼束縛。他的坦誠令人動容,即使絕望,仍不停呼求。 祈禱:親愛主,當我們像約伯一樣覺得人生短暫,痛苦,充滿困惑時,求祢幫助我們看見耶穌是我們的中保,是我們在患難中唯一的盼望。教導我們如何在不明白中仍然信靠,在苦難中仍然尋求祢的面。阿們!

約伯記 9:13-24約伯記 9:13-24


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氣;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他以下。我怎敢回答他,怎敢言詞與他辯論呢?我雖然有義,也不能回答;只能向那次審判提出我的懇求。如果呼求他,他應允我,我仍然不信他真聽我的聲音。祂用暴風折斷了我,無故增加了我的傷害。他不讓我喘氣,反令我心煩意亂。若論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論審判,他說:誰能將我放在裡面?我雖有義,自己的口必定我有罪;我雖完全,口必顯我為不正。我不顧惜自己的性命,我徹底厭棄我的生命。都一樣,所以我說,人和惡人在他那裡都完全滅絕了。若忽遭殺害之禍,他必笑無辜人的試煉。世界交在惡人手中;他蒙蔽了世界刑官的臉,若不是他,是誰呢? (9:13-24)頌揚他的闡述,從頌讚神的權能轉向對神公義的困惑,表達無力感與對世界不公的控訴。約伯的語氣兼具敬畏與苦毒,反映他對神主權與自身困境的掙扎。他進一步表達自己在神面前的無助與困惑。他的朋友比勒達認為苦難是罪的懲罰(伯8章),但約伯堅持自己的清白,卻又無法理解為何神似乎[無故]使他受苦。經文結構9:13-15 神的權能與人的無力; 9:16-18 神的沉默與意識形態; 9:19-21 無辜的困苦與絕望; 9:22-24 世界的不公與神的責任。[拉哈伯](9:13)可能指古代神話中的海怪(詩89:10;賽51:9),象徵混沌與反抗神的勢力。約伯以此比喻:連最強大的敵人在神面前都屈身,何況渺小的人?約伯承認,即使自己是義的(9:15),也無法與神辯論,因為神的審判權柄絕對,人只能[懇求](9:15)。他甚至懷疑,即使神回應他的呼求,他也無法確信神真的垂聽(9:16),因為神的作為超乎他的理解。約伯感覺到神似乎[無故地]加增他的痛苦(9:17),連讓他喘息的機會都不給(9:18)。這反映他的困惑:若神是公義的,為何義人受苦?神的力量無人能敵(9:19),即使約伯自以為義,在神面前也顯得有罪(9:20)。他甚至厭惡自己的生命(9:21),因為無論他如何自辯,在神面前都顯得[彎曲](不完全)。約伯觀察到現實世界的不公:[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9:22)。他質疑:神是否對無辜者的苦難無動於衷? (9:23)最後,他質問:[世界交在惡人手中,若不是他是誰呢?](9:24)若神是至高主宰,為何容許惡人橫行? 思想:約伯在神的全能前自覺如塵,連拉哈伯也屈服。我們是否也曾在試煉中感到無力?神的威嚴讓我們謙卑也提醒祂的權能遠超乎我們的道德。約伯的懷疑道出信仰的試煉,祈禱無回應,痛苦無解。我們是否也曾感到神離去?約伯的堅持教導我們,即使懷疑,仍要等待神的時間。約伯未見此恩典,但我們可因介入得安慰。我們的義或許不足,祂的義卻完全。約伯的控訴敏銳,反應對不公不義的憤怒。當我們看到惡人興旺、正義缺席,是否也質問神? 祈禱:親愛主,當我們面對困難,疑問,甚至無法理解的苦難時,求祢賜我們信心不動搖。幫助我們像約伯一樣,誠實地把心聲向祢傾訴,並堅信祢是公義的神。雖然我們不明白祢的道路,卻願意倚靠祢的恩典與慈愛。阿們!

約伯記 9:1-12約伯記 9:1-12


約伯回答:我真知道是這樣,但神面前的人怎能成為義呢?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一也不能回答。他內心有智慧,能力強大。誰向他強硬而得亨通呢?他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不覺。他使人震驚,離開了自己的位置,柱子就搖晃了。他囑咐日頭不升起,日頭不升起,又封閉眾星。他獨自鋪張蒼天,行走在海浪之上。他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眾星。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他從我旁邊走過,我看見;他在我面前行走,我也不覺得。誰敢問他:你做什麼? 【約伯記】第9章是約伯對比勒達首次回應(第8章)的回應。比勒達強調神的公義與報應論(8:3-6)假設約伯的爭議與犯罪有關,呼籲他悔改。約伯6-7章已表達痛苦與對神的困惑,這裡(9:1-12)他承認神的至高權能,但質疑人在神面前如何能自辯或稱義。他的語調充滿敬畏與無奈,反映對神的偉大與自身渺小的深刻認知。當中分為三個分段包括: (9:1-2)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9:3-10) 神的智慧與大能; (9:11-12)神的隱密與主權。(9:1-2)約伯承認比勒達的觀點有一定的道理,但他提出了一個更深的問題:即使一個人是義的,他在神面前如何能證明自己的義?約伯意識到,人與神之間的差距如此之大,以至於人無法在神面前為自己辯護。這不僅是法律上的[稱義]問題,更是存在層面的差距。(9:3-10)約伯描述了神的至高無上:約伯以壯麗的詩句形容神無限的權能;[北斗,參星,昴星](9節)指秋天在北方天空的三大明亮星群。[北斗]是大熊座的北斗七星,[參星]可能指獵戶座,[昴星]可能指昴星團。祂移山,震動地基,遮蔽日頭,鋪張星宿這些都是為了凸顯人與神之間的極大鴻溝。即使人自認為[無辜],也無法在神面前站立得住。(9:11-12)約伯感覺到神是隱藏的[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祂的行事方式對人而言是神秘的。神的主權是絕對的:[祂奪取,誰能阻擋?]約伯的困惑在於:如果神如此偉大且隱秘,人如何能明白祂的旨意?如何能為自己辯護? 思想:約伯的質問對信仰的核心:我們如何在全能的神面前堅定?他的無力感令人共鳴;當宗教無法解釋時,我們常問[為何]。約伯雖困惑,卻未放棄與神對話。神的公義也許是秘密的,但他的信實永存。我們能否在困惑中繼續尋求?當我們看不見神的作為、感到祂[奪取]我們所愛(12節),我們能否像約伯一樣仍然承認:[祂問誰說:你作什麼呢?]這不是消極地認命,而是積極地信靠;即使不明白,仍願意倚靠那位全知全能的主。 祈禱:親愛主,當我無法理解人生的苦難時,幫助我仍信靠祢的智慧與主權。像約伯一樣,即使一無所有,也不否認祢的偉大。教我學會敬畏,安靜,等候,因為祢行奇事不可測度,祢的意念高過我的意念。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