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創世記

創世記 17:15-27創世記 17:15-27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創世記】

【撒萊 שָּרַי 】 的字義和 【 撒拉 שרָּה 】 一樣 ,都是 【 公主 】 ,只是 【 撒萊 】 是比較古老的寫法。為某人命名 ,代表對某人擁有主權。神用自己的名字 【 耶和華 יְּהֹּוָּה 】 中重複兩次的字母 【 Heh ה】 代替了 【 撒萊 שָּרַי 】 名字中的 【 Yud י】 就成了 【 撒拉 שָּרָּה 】 ,可 能既表明她是屬乎神的 ,也表明她擁有神的名 ,可以承受神的應許。神在定下割禮時 ,同時為亞伯蘭和撒萊改名 ;因此 ,以色列人也在給孩子行割禮時正式給孩子起名 (路 1:59;2:21)。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 (羅 4:11)撒拉是應許之母(加 4:23,28)。人憑著信心承受神的應許 ,就產生出國度和君王。只有 【 憑著應許生的 】 才能承受應許。 【 以撒 】 字義是 【 他喜笑 】 。亞伯拉罕此時的 【 喜笑 】 (17節 )摻雜了喜出望外和難以置信的複雜感情 ,他可能覺得合理的後裔應該是以實瑪利 (18節 )。只有當應許成就之後 ,他才真正明白 【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 】 (18:14)才有真實的 【 喜笑 】
(21:6)。神 【 應允 】 亞伯拉罕為以實瑪利的求福 ,也 【 賜福 】 給以實瑪利 (25:12-16)。雖然以實瑪利後代的 【 昌盛 】 ;日後卻成了以色列人的難處 (詩 83:5-6),但這也是出於神。神並不是總是讓人一直等待 ,當亞伯拉罕學到了等候的功課 ,神就顧念人的軟弱 ,明確給了一個時間 :【 到明年這時節 】 。 【 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 表示以撒才是這約的繼承者。 22節 開始談話的是神 (1節 ),結束談話的也是神。 (23、 26節 )聖經兩次強調 【 正當那日 】 表明亞伯拉罕的信心所帶出的順服是立即的。他不關心 【 割禮 】 有什麼實際用處 ,也不關心 【 生下來第八日 】 (12節 )有什麼醫學根據 ,而是一旦明白了神的旨意 ,就立刻遵行 ,絕不延誤。亞伯拉罕家中所有的人藉著割禮與神立約 ,從此與神建立了全新的關係。 【 九十九歲 】 本來是 亞伯拉罕 【 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的時候 】 (羅 4:19)但卻因著割禮所表明 願意 順服神 ,成了他生命新的開始。
思想:亞伯拉罕所信的是使無變為有 ,使死人復活的神 ,當神主動向祂立約 ,作出應許時 ,亞伯拉罕就毫不疑慮地立刻作出上主的吩咐 ,面對上主每日的應許同在 ,我們又願意為主作出順服信任的行動呢 ?
祈禱:親愛主 ,感謝祢的在我們中應許與祝福 ,願我們每天看到主祢的應許與 祝福都願意活出 順服信任的 生命。阿們 !

創世記 17:1-14創世記 17:1-1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創世記】


以實瑪利出生時【 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 (16:16)此後 13年神既沒有顯現 ,也沒有說話 ,但神的工作並沒有停止。 直到【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 】 到迦南已經 24年 (12:4)神用了 24年的等待 ;把亞伯蘭帶到人的盡頭 ,才重新 【 向他顯現 】 。神就用 【 全能的神 El Shaddai】 這個特殊的名字來啟示自己的大能 (35:11;出 6:3)。此時亞伯蘭的信心 【 還是不軟弱 】 (羅 4:19)所以神要求亞伯蘭 【 作完全人 】 完全徹底地委身於神 ,信靠神 ,學會不再依靠自己。神不但重申前約 ,並且增加了應許亞伯蘭 【 作多國的父 】 。他不但是米甸人 (25:2-5)以實瑪利人 (25:13-16)以東人 (36:31)以色列人的父 ,也是每一個因信稱義的信徒的父 :他 【 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 】 (羅 4:17)。 【 亞伯蘭 אַבְּרָּ ם 】 字義是 【 尊貴的父 】【 亞伯拉罕 אַבְּרָּהָּם 】 字義是 【 多國的父 】 。 為某人命名 ,代表對某人擁有主權。神把自己的名字 【 耶和華 יְּהֹּוָּה 】 中重複兩次的字母 【 Heh ה】 加進 【 亞伯蘭 אַבְּרָּ ם 】 的名字 ,就成了 【 亞伯拉罕 אַבְּרָּהָּ ם 】 可能既表明他是屬乎神的 ,也表明他擁有神的名 ,可以承受這約的應許。神的應許在 【 後裔 】 之外又增添了 【 國度 】 和 【 君王 】 。亞伯拉罕的後裔果然建立了許多國度 ,出了許多君王 ,更預示那彌賽亞將從他的後裔而出 。亞伯拉罕之約的核心就是神 【 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 (7節 )這是聖經中最大的應許 ,也是最首要和基本的應許 ,所有其他的應許 ,恩典 ,赦免 ,保護 ,引導 ,幫助和福氣都建立在這個應許之上。這個應許意味著神毫無保留地將自己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 (7-8節 ),因此人也應當毫無保留地把神當作自己的神。實際上 ,除了 【 割禮 】 神並沒有指出其他具體要 【 遵守 】 的條款 ,也沒有詳細規定哪些生活方式才是 【 作完全人 】 (1節 )的條件 ,唯一的要求是用 【 割禮 】表明向神的委身 ,毫無保留地把神當作自己的神。 【 受割禮 】 本身並不 是約 ,而是被神用來作為神與人 【 立約的證據 】 ,表明人與犯罪的舊生命隔絕 ,單單信靠神 【 不靠著肉體 】 (腓 3:3)。立約的儀式只限於男性。因為女人已經包含在男人裡面 ,【 二人成為一體 】 (2:21-24;弗 5:22-33)。 而 【 生下來第八日 】 可能因為前七日尚未潔淨 ,不適合獻給神 (利 22:27)。 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 ,因他背了我的約。【剪除】指從立約的團體中被除名 ,驅逐 ,不再有分於神的應許。
思想: 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神要求亞伯拉罕作完全人之前 ,是必須認識祂是全能的神 ,不須人用自我的方法完成祂的旨意 ;縱使最絕望 ,最沒有可能的事情 ,祂仍然是全能的神 ,更要在祂面前 ;表示不是靠自我的才幹品行作完全人 ,而是到祂的面前 ,被祂光照 同在 ,活出上主的樣式。
祈禱: 親愛主 ,當我們面對全能的主祢 ,更使我們知道自己的無能 ,自己的無助 ,我們更加需要主祢的光照同在 ,被主祢充滿我們的生命 ,願我們經歷祢的應許 ,因神要作我們的神。阿們 !

創世記 16:1-16創世記 16:1-16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創世記】

神曾應許賜給亞伯蘭後裔(12:7)並指明必須是他本身所生的才算他的後嗣 (15:4)。但現在等了十年 ,亞伯蘭已經八十五歲 ,撒萊已經七十五歲 ,仍未看見神的應許成就。因此 亞伯蘭 試圖用人的方法來代替神的作為 ,似是而非地 【 成就 】 神的應許。神特意讓亞伯蘭等候多年 ,也允許他此時再次使用人的方法 ;人以為可以因此 【 被建立 】 (2節 ),但神卻要因此徹底 【 拆毀 】 亞伯蘭的 意念 ,也讓所有亞伯拉罕的後裔學到信心的功課。 【 夏甲 】 字義是 【 飛行、飄蕩 】 可能是法老王所贈的僕婢之一
(12:16)如今成為他再度失敗的網 羅。主前 14-15世紀的努斯文件 (Nuzi Texts)證明 ,當時妻子若不能生育 ,可以把婢女送給丈夫作妾 ,並將婢女生育的子女放在自己名下。 第 4節【 同房 】 原文與亞當夏娃的 【 同房 】 (4:1)不同 ,那裡是指夫妻之間深入的認識 ,這裡只是指 【 進入 】 房中。 【 小看她的主母 】 是神藉著夏甲對撒萊的管教 ; 【 使女在你手下 ,你可以隨意待她 】 指夏甲被重新降為使女。按當時的習俗看 ,撒萊的投訴和亞伯蘭的回應都合乎習俗。但他們都沒有實現求問神 ,只是用人的一個方法來代替另一個方法 ,用人的一個錯誤糾正另一個錯誤。 【 書珥的曠野 】 靠近埃及東北邊界 ,離希伯崙大約 150公里 ,夏甲此時已經走了好幾天路程了。 【 撒萊的使女夏甲 】 這個稱呼提醒夏甲應該服在撒萊的手下 ,因 神始終掌管一切 ,祂既然允許這一切發生 ,只要夏甲回去服在主母的手下 ,神必負責看顧她。 11-12節原文的形式是詩歌。 【 以實瑪利 】 字義是 【 神聽見 】 是阿拉伯人的祖先 (26:12-16)。神給以實瑪利這樣的應許 ,是因為以實瑪利的後代在神的計劃中將有重大的作用。 【 他為人必像野驢 】 指夏甲雖然是沒有自由的使女 ,但以實瑪利卻將自由不受約束。【 他必住在眾弟兄 的東邊 】 原文是 【 他必住在眾弟兄的對面 】 是雙關語 ,既表示住在東邊 (25:18)又表示將互相結仇。 (9節 )【 耶和華的使者 】 是代表神說話的天使 ,在聖經中常常被看為 【 耶和華 】 自己 (9,13節 ;18:10,13;出 3:2,4;士 6:12,14)。這是一位願意被人看見的神 ,而不只是看顧人的神。 【 庇耳·拉海·萊 】 的字義是 【 那看顧
我的永活者之井 】 。 當 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給以實瑪利起名 ,表示承認是他的兒子 ,並把以實瑪利當作繼承人 (17:18)。
思想: 經文讓我們明白到 人如果越過神 ,憑 自我 來幫神的忙 ,用人的手來成全神的旨意 ,結果會造成屬靈的 更大 難處。 時間讓人焦急 ,但時間更是讓人對神信任的證明 ,我們願意給予時間讓神作工在我們生命呢 ?
祈禱:親愛主 ,感謝祢不但是看顧我們的神 ,更是一直看著我們的神 ,主祢的眼目一直都保護著我們 ;願我們信靠祢的同在 ,信任祢的時間 。阿們 !

創世記 15:1-21創世記 15:1-21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創世記】

神說【 你不要懼怕 】 可能因為亞伯蘭擔心得罪了四王會遭到報復。當心裡產生 【 懼怕 】 這時唯一能堅固的 【 盾牌 】 就是神自己的話語 【 我必保護你 】 。亞伯蘭不肯接受所多瑪王的財物 ,神就應許 【 必大大地賞賜 】 他。 第 2節 亞伯蘭的回答並非出於不信 ,而是顯明他的信心的堅持。因為沒有 【 後嗣 】 就不可能成就神起初呼召他 【 成為大國 】 的應許 (12:2);因 亞伯蘭此時並不知道神將怎樣成就應許(12:1-3)。
以為藉著僕人 【 以利以謝 】 成就 ;【以利以謝】 字義是 【 神是幫助 】 。 根據 當時 慣例 沒有兒女的主人可以設立一個朋友或僕人作為繼人。 第 4節神要表示 只有神自 己在人身上的工作 ,才能使人承受神的國 。 (5節 )【 眾星 】 是神應許的形象記號 ,但亞伯蘭所信的不是 【 眾星 】 而是脫離環境 【 信耶和華 】 自己 ,所以相信神所說的一切話 (4-5節 )。所以 【 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 新約引用了三次 (羅 4:3;加 3:6;雅
2:23)。 第 7節 我是耶和華 ….神在此宣告 :祂 的帶領決不至於有始無終 ,祂既然開了頭 ,就必負責成全祂所開始的工作。 當中 亞伯蘭向神求一個證據 ,並不是試探神 ,也不是對神沒有信心 ,真實的信心 【 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神所賜的 】 (2,8節 )是亞伯蘭第一次稱神為 【 主耶和華 】 。 神要求他獻上 【 三年 】 的牲畜 為 祭物 ,是 向神所獻貴重的 祭物 。 (17節 )【 亞伯蘭沉沉地睡了 】 說明他並沒有從祭物的兩半中間經過。
人雖然有守約的意願 ,卻沒有守約的能力 ,只有神能夠信實守約。 (11節 )都暗示這約面臨屬靈黑暗勢力的干擾 ,但神特意要在這樣的 【 大黑暗 】 中堅立祂自己的約 。(13節 )預言以色列人將下埃及 ,最後被法老王轄制 (出 1:8-14)。【四百年】是大概的數目 ,以色列人在埃及一共住了 430年 (出 12:40)。等候神 ,是神的百姓重要的功課 ,等候【四百年】的目的是 :讓亞伯蘭的後裔經歷神的供應 ,變得人數眾多 ,並 在 【 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 之前 ,因此 ,將來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爭戰完全是執行神的公義 ,而不是侵略。人若想效仿以色列人執行神的公義 ,必須首先學會等待的功課。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 ,正好是 【 第四代 】 (出 6:16-20)。 【 亞摩利人 】 代表所有的迦南民族 ,他們敬拜諸多偶像 ,焚燒兒女為祭 ,行各 種邪術 ,是神所憎惡的 (申18:9-12)。神是公義的 ,必要審判人的罪孽 ;但神也是恩慈的 ,祂容忍等待世人悔改迴轉 ,直至日期滿足 ,才對不肯悔改的人施行審判。 【 冒煙的爐 】 和 【 燒著的火把 】
就像後來的 【 雲柱 】 和 【 火柱 】 (出 13:21),象徵神的臨在。立約的雙方都要經過劈開的動物 (耶三 34:18)表示背約會面臨和這些動物同樣的命運。但此時卻是神獨自經過肉塊中間 ,象徵神獨自完成立約 ,單方面承諾履約。因此 ,這約完全是神主動的恩典和賞賜 ,並非人與人之間交易式的立約 【 我已賜給 】 表示此約已經成立 。19-21節列出十個民族 ,實際上居住在迦南的不止十個民族 ,【 十 】 是代表 【 完全 】 。
思想: 人的信心很容易受環境和時間的影響 ,因此忍不住用人的東西來代替神所要賜下的。但人的東西不管看上去有多好 ,都無分於神的產業 ;神 讓我們清清楚楚地知道這不是 【 自信 ,心理作用 】 而是神的恩典。
祈禱:親愛主 ,每日都有很多的環境挑戰 ,衝擊著我們的信仰 ,會讓我們懼怕 ,會讓我們只看環境 ,只衡量自已的能力 ,求主祢讓我們仰望祢 ,深信祢的同在與應許。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