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節是[合宜地勸勉會眾]。雖然保羅吩咐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4:12),但並非因為提摩太年輕懦弱,而是因為以弗所教會有人倚老賣老,不服權柄。所以,保羅又囑咐提摩太[不可嚴責老年人](1節)要合宜地運用權柄,勸勉會眾。保羅表示對於被引誘,受蒙蔽的主內肢體,應當像對待家人一樣,把他們當作自己的[父親,弟兄,母親,姊妹](1-2節)來勸勉,長幼有序,男女有別,不給魔鬼留地步。傳道者與異性的來往[總要清清潔潔的](2節)不但自己要坦坦蕩蕩,也不能讓對方或別人誤會,更不能像假師傅那樣[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提後3:6)撒但總是在一旁窺探,伺機而動。3-16節是[合宜地救濟寡婦]。這是4:1-6:10交錯對稱結構的中心,篇幅也最長,顯示寡婦的問題可能是以弗所教會紛爭的焦點,焦點的中心則是年輕的寡婦。教會[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3節)包括提供物質的幫助。教會的愛心是有智慧,有原則的,照顧缺乏者的首要責任既不是教會,也不是政府,而是自己的家。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4節)教會首先要[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4節)原因是[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4節)。孝敬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出20:12)即使在家庭破裂,社會福利制度普及的現代,也不能在神面前免除兒孫[行孝]的義務。做父母的應當教導兒女從小[學行孝],不要等到兒女大了才亡羊補牢;更不能在有需要時,寧可拖累教會,也不肯拖累兒女。保羅不打算把教會變成慈善機構,幫助社會上所有的寡婦,而是要求教會幫助教會裡[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5節)她們的標誌[是仰賴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5節)與神親密相交。教會作為[神的家](3:15)有責任按照神的心意照顧她們(徒6: 1)作為神對她們禱告的回應。相反[那好宴樂的寡婦](6節)利用寡居的身份自我放縱,好讓自己感覺身體還有活力,其實靈性已經麻木,[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6)。所以[這些事你要吩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7節)免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3:7)。[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8節)不管用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是明知故犯,所以[比不信的人還不好](8節)。人若[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8節)事奉也無法蒙神悅納,因為[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3:5)?[寡婦記在冊子上](9節)才算[真為寡婦的]配得教會的救濟。資格包括:1.[必須年紀到六十歲](9節)這在羅馬時代已算高齡。2.[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9節)指沒有再婚。3.[又有行善的名聲](10節)列舉了五種已經有的善行,由近及遠,涵蓋了家庭,教會和社區:首先是[養育女](10節)對兒女盡了本分;其次是[接待遠人](10節)願意接待外地信徒;然後是[洗聖徒的腳](10節)謙卑服事肢體;接著是[救濟遭難的人](10節) 有憐憫愛心;最後是[竭力行各樣善事](10節),泛指其他善行。 古時中東人外出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免不了沾染灰塵,進門後就需要脫鞋洗腳。最低微的奴隸要做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洗腳。因此,[洗聖徒的腳],比喻謙卑服事信徒,正如主耶穌自己的榜樣(約13:14)。 思想:越是蒙恩的信徒,越會因著對神的感恩和順服,顧念家人和親屬,記掛他們的靈魂得救,體恤他們的物質需要。夫妻相愛,孝敬父母,養育兒女,是神給每個人的本分,我們有否願意為主在身邊人的關係活出主對我們的恩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使我們在地上身邊有不少親密關係的人,當中無論是好的,不好的都是你為我們的安排,為使我們經歷主你的恩,更彰顯你的恩,求主教導我們懂得在身邊任何的關係中見證,彰顯你的恩。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