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12章講到屬靈的恩賜,14章講到恩賜的運用,中間插入13章,闡明愛乃是運用一切恩賜【最妙的道路】(12:31原文)。人若沒有裡面實際的【愛】恩賜就失去了【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的功用,成了有音無調的【鳴的鑼,響的鈸】。【愛】原文是agape,這個字在希臘文中並非專指神聖的愛,但保羅常用這個字來指從神而來完美至善的聖愛(在新約中出現116次,其中75次是保羅用的)。本章所講的【愛】都是指從神而來的神聖的愛,也就是真正的愛。這愛源自於神的本性,而不是因為被愛者有可愛之處,所以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就經歷了這種聖愛(羅5:8)。【鳴的鑼】原文是【鳴的銅】指響聲大的銅製品。【鳴的鑼,響的鈸】兩者都是有大聲,但沒有音調。4-7節並不是【愛】的定義,而是描述【愛】的特徵:愛是什麼: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4節)這些都是基督的所是:愛不是什麼:愛不是【嫉妒,自誇,張狂】(4節)愛不做什:愛是不做【害羞的事,求自己的益處,輕易發怒,計算人的惡,喜歡不義】(5-6節);會做什麼:愛會【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6-7節)這些都是基督的所作的。【忍耐】(4節)指對別人的忍耐。【恆久忍耐】(4節)指不是只有一,兩次的忍耐。【恩慈】(4節)指善行,仁慈。愛不只是忍耐,願意體諒,憐憫,服事得罪自己的人。【不嫉妒】(4節)指不因別人的成就,恩賜,長進而嫉妒,反而因為愛對方,為對方喜樂。【不自誇,不張狂】(4節)指在神面前隱藏自己,既不自高自大,也不貶低別人。【不作害羞的事】(5節)指行事端莊,不會無禮,不做所有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5節)指脫離自己,不堅持自己,不以自己為中心,只求使基督的身體和肢體得益。【不輕易發怒】(5節),不是不能發怒,而是即使被激怒的時候,也能約束自己,不放縱自己的肉體隨意發洩。【不計算人的惡】(5節),指不會把別人對自己的得罪銘記在心,存心報復。【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6節),這是愛的界線。【凡事包容】(6節)指容忍別人的冒犯,軟弱,不輕易放棄。【凡事相信】(6節)指相信神的權柄和管理,因而總是給人留餘地,等候神的工作。【凡事盼望】(6節)指單單盼望神,相信神的恩典必然得勝。【凡事忍耐】(6節)不是指無奈的忍耐,而是指堅持不移。神愛罪人,但決不愛罪惡。這種愛不是沒有原則的包庇,溺愛,一團和氣,而是在【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的界線裡【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6)。而抵擋神,自以為神的人,不是覺得自己比神更有【愛】就是覺得自己比神更【公義】;不是以【愛】的名義去包容罪惡,就是以【公義】的名義轄制別人。愛的實質就是脫離【自己】讓基督的生命代替自我的生命。【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知識】都是神在救贖計畫中用來建造教會的恩賜,並不是神生命的彰顯,因此都是有時間性的。當教會建造完成的時候,就不再需要講道,方言,知識,惟獨愛是神的性情,必然和神的生命一樣永遠長存,所以【愛是永不止息】。無論我們今天擁有多少【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或【知識】(8節),都是有限的,在永恆裡都像【孩子的事】(11節),只不過是要被丟棄的玩具。因此,我們絕不能高舉恩賜,用恩賜來代替神的性情-愛,用追求恩賜來代替追求基督。古人用磨光的金屬作【鏡子】,它們所反映出來的影像是【模糊】的輪廓。我們對許多屬靈的事知道的也極為有限,因此我們的恩賜也是有限的,不值得高舉。將來我們與主面對面的時候,信心將成為眼見,盼望將成為事實,而我們將完全得著神兒子的生命,這生命的性情就是愛。因為【神是愛】所以【最大的是愛】愛是運用一切恩賜【最妙的道路】。 思想:凡是出於【自己】的愛都帶著自私的成分,只會愛自己和自己所喜歡愛的;只有脫離了【自我】才能愛神和神所愛的。當我們裡面的【自我】減少了,基督增加了,才能有真實的,不是出於【自我】的愛。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就是愛,從你的話,從主你的生命都充滿著愛,更使我們感受愛,分享愛,求主使我們更深願意明白主的愛,因愛是永不止息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