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11:1-16哥林多前書 11:1-16

【你們要效法我】緊接上一章,正是【效法基督】每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把自己藏在基督裡,不讓自己出頭,唯一顯出讓人【效法】的榜樣,就是【效法基督】。保羅的眼目總是聚焦在基督身上,哥林多信徒身上,也能看到基督在他們身上的恩典和工作,因此能為主的工作而真誠地【稱讚】他們。【各人】原文是【每個男人】。【男人是女人的頭】現代人通常認為【頭】代表【權柄】但古人以為思想發自心。古代希臘人所說的【頭】通常並非指【權柄,控制】而是指【源頭】(弗1:22)【第一位】(太21:42)。因此【男人是女人的頭】是指【男人是女人的源頭】因為女人是用男人身上取出的肋骨造成的(創22:21-22)所以說【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12節)正如基督是男人的源頭,而神又是基督的源頭,即使【頭】是【權柄】的意思,本節也不表明教會中的弟兄可以用來轄制姊妹,因為屬靈的權柄不是根據人的地位,出身,而是因著人順服基督,甘心做僕人而來的 (太20:26-27)。當時猶太人在敬拜時也可能已經開始了蒙頭的習俗,現代正統派猶太男人在禱告或敬拜時,還要在頭上戴上小園帽(Kipa)披上禱告巾(Tallit)。但保羅教導男人不可蒙頭,與猶太羅馬的傳統相反,顯示這不是為了尊重習俗,而是有屬靈的理由。【基督是各人的頭】(3節)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11:26-27)所以男人代表【神的形象和榮耀】(7節)。因此,男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不蒙頭,代表彰顯【神的形象和榮耀】完全地顯露,高舉基督。男人【羞辱自己的頭】羞辱基督,因為【基督是各人的頭】;保羅要求姊妹在聚會中守秩序,不要隨便亂說話(14:34)但並不反對姊妹在公開敬拜時【禱告或是講道】(5節),只要求她們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當時猶太婦女在敬拜和日常生活中都蒙頭,但希臘羅馬婦女並非都必須蒙頭。同時,保羅單單提到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卻沒有強調在別的場合要蒙頭,並且反對男人按照猶太,羅馬習俗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 4節),顯示這教導不是為了尊重習俗,而是有屬靈的理由。因此,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代表【男人的榮耀】不可在神面前顯露出來,承認只有神是配得榮耀的。女人【羞辱自己的頭】(5節)羞辱男人,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3節)。(6節)【就該剪了頭髮】指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若不蒙頭,就等於【剪了頭髮】一樣羞恥。 (8節)在神起初的安排裡,男人是為了完成神的計劃而被造的(創1:26),而女人是為幫助男人執行神的計劃而被造的(創22:18),所以說【男人不是為女人所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8節)。 (10節)指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5節)時蒙頭,代表人要接受神的權柄,在神面前隱藏自己的榮耀;這就在天使面前顯明,神已經在教會裡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人。【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10節)當時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很低,但卻可以在教會中【禱告或是講道】(5節),所以她們需要新的權柄,而神就把蒙頭當作【權柄的記號】(10節)放在姊妹的頭上。因此,女人蒙頭是【權柄的記號】而不是順服男人的記號;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和男人一樣,都是在神的權柄之下。這記號提醒所有的弟兄姊妹;教會必須高舉神的榮耀,隱藏人的榮耀。在【主的安排】(11節)裡面,絕不是男尊女卑,乃是彼此平等,互相配搭,,不可或缺的。從被造的角度看【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12節);從生育的角度看【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12節)。但保羅提醒我們,男人女人其實【都是出乎神】(12節);因此,男人不可誇耀自己首先被造的身分,男女都應該從神的角度來看待自己在神計劃中的角色,順服神對自己的安排。(13節)保羅再次強調【女人禱告神】時的蒙頭,顯示他不是關心風俗的問題,而是關心屬靈的問題。就【本性】(14節)而言,男人的頭髮都比女人短。古代希臘人也有男人蓄長髮的,所以保羅用【你們的本性】(14節)來向哥林多信徒論證。女有別才符合神造男造女的本意,男女不分則違反了神創造的心意,在神眼中便是【羞辱】(14節)。15節的一種理解是;長髮是女人的榮耀,因此女人應該在【禱告或是講道】(5節)時蒙頭,不要在神面前顯露自己的榮耀。另一種理解是;;神既然已賜給女人天然的【蓋頭】(15節)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就應當蒙頭。雖然現代人對女人蒙頭的意義有許多不同的理解,但當時【神的眾教會】卻完全理解蒙頭的意義,意見也是一致的。 思想:如果人看不見神的心意和託付,只看見自己的才幹和條件,把人的自己放在神的心意前面,以致顛倒了神安排的屬靈次序,無論家庭或教會都會受虧損。 祈禱:親愛主,一切都是主你的創造,更是你美善的安排與設計,願我們一生都樂意順服你,效法主你。阿們!

哥林多前書 10:14-33哥林多前書 10:14-33

14節原文以【所以】開頭,表示在邏輯上是延續13節:既然神【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13節),我們就應當趕快走上這條【出路】【逃避拜偶像的事】(14節)’雖然神必然在試探中幫助我們,但也要求我們盡聖徒的本分【逃避】。保羅勸哥林多信徒要【逃避淫行】(6:18),也勸他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因為【偶像】和【淫行】一樣讓人難以抵擋。所以不要【自己以為站得穩】(12節)而留在試探面前,而要盡可能【逃避】。只有不自恃屬靈的知識,不【自己以為站得穩】單單倚靠那救我們到底的基督,我們才能看見那條【出路】走上那條【出路】。哥林多人既然以智慧為榮(林後11:19)自認為是【明白人】就應當學習庇哩亞人【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所祝福的杯】(16節)原文是【福杯】指猶太人逾越節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所擘開的餅】(16節)指逾越節筵席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代表主耶穌無罪的身體,【擘開】象徵主耶穌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路22:19)。(16節)【同領】和【分受】(17節)都顯示聖餐吃餅,喝杯是在基督的身體裡的交通,並且藉著這交通把神兒女聯結成靈里合一的【一個身體】(17節)。【屬肉體的以色列人】指那些天生的猶太人,而不是屬靈的以色列人。【有分】原文與【同領】(16節)同出一個字源。【主的筵席】(21)原文是【主的桌】指基督徒的聖餐。【鬼的筵席】(21節)原文是【鬼的桌子】指異教廟宇裡祭偶像時的吃喝儀式。那些【自己以為站得穩】(12節)的哥林多信徒認為【祭偶像之物】(19)與【偶像】(19)同屬虛假,所以吃不吃無所謂。但保羅不只是把偶像當作虛假的木頭石塊,也強調【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20節)。當人獻祭給虛假的偶像時,就是在獻祭給偶像所代表的邪靈。因此,正如基督徒的聖餐(16-17節)和猶太人吃祭物(18節)代表與神相交,吃【鬼的筵席】(21節)也代表【與鬼相交】(20)。主耶穌在【主的筵席】上坐主位,鬼也在【鬼的筵席】上坐主位。因此【祭偶像之物】不是不可以吃,【偶像】本身也算不得什麼,但在異教廟宇裡【鬼的筵席】上坐席【與鬼相交】卻是得罪主【惹主的憤恨】(22節)。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經得著了【真自由】超越了猶太教的律法主義, 不是靠著遵從一套規條而得救,所以【凡事都可行】(23節)。但另一方面,不影響我們接受基督權柄的,才是基督裡的【真自由】。正如【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19節)【偶像算得什麼呢】(19節),雖然這些【可行】的事本身並不壞,但在基督裡是否【有益處】(23節),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壞,而在乎是否影響建立基督的身體。如果某件【可行】的事不能【造就人】建立基督的身體,我們就應當自由地避免不做,而不是被自己的合法權利和慾望所捆綁,這才是基督裡的【真自由】。肢體之間【不要求自己的益處】(24節)不可體貼自己,把自己的權利看得比神的心意還高;而要體貼神的心意,只【求別人的益處】(24節),讓軟弱的弟兄得造就。因此,信徒沒有必要【為良心的緣故】(25節)而仔細查問這些肉是否祭過偶像,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6節)。猶太人吃肉之前則一絲不苟,查得一清二楚才能吃。26節引自詩24:1,表明【凡市上所賣的】(25節)的肉,不管在偶像面前曾經行過什麼儀式,實際上都是從神的恩惠而來的,並無別的來源。27節的【赴席】指家宴,而非異教廟宇裡的【鬼的筵席】(21節)。雖然【不信的人】(27節)所擺上的食物有可能是祭過偶像的,但信徒不必查問,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7節),理由與26節相同。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告訴信徒這食物【是獻過祭的物】(28節),表示他的心裡對於信徒該不該吃這類食物有疑問。為著對方的【良心的緣故】(28節),我們寧可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利,自由地不吃。剛強的信徒知道獻過祭的肉並沒有任何改變,因為偶像算不得什麼,所以他在神面前的【良心】(29節)是潔淨的。信徒的【自由】(29)不能造成別人跌倒,而要避免因為【別人的良心】軟弱而起的【論斷】(29節)。若是承認食物乃是神的恩典,所以【謝恩而吃】(30節),就應當不讓【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30節),以致絆倒別人,讓賜恩典的神不能得【榮耀】(31)。無論是還沒得救的【猶太人】(32節)、【希臘人】(32節),或是已經得救的【神的教會】(32節),我們的言行若是使他們跌倒、妨礙了神心意的發表,都不能【榮耀神】。 思想:信徙的【自由】(29節)是聖靈管轄的,不能用【心直口快】為理由,放縱自己的肉體。【凡事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33節),不是為了政治正確,討好群眾,而是為了【叫他們得救】(33節)。 祈禱:親愛主,是主你使我們因你而活,我們不再是孤單,不再是苦毒,而是使我們生活有主你,使我們生命能成為別人的祝福,活得有價值與意義。阿們!

哥林多前書 10:1-13哥林多前書 10:1-13

第1節原文用【因為】開頭,表示繼續上一章【自己反被棄絕了】(9:27)要證明在屬靈的運動會中落選的危險是千真萬確的,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過曠野時的遭遇一樣。【都】(1節)字在1-4節出現了五次,顯示以色列人全部沒有一人例外【都】接受了神在他們身上的恩福,但他們竟大部分都【在曠野倒斃】 (5節)。【我們的祖宗】(1節)指出埃及時的以色列人,他們也是哥林多外邦信徒的屬靈祖先。【在雲下】(1節)表示以色列人在雲柱和火柱的帶領之下走曠野的道路(出13:21-22)。【都從海中經過】(1節)指以色列人過紅海,走乾地(出14:21-22)。【歸了摩西】(2節)指歸入摩西的領導之下。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預表新約信徒的經歷,以色列人如何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信徒也照樣是在聖靈裡並在水裡【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羅6:3 )。(3節)【靈食】指從天降下的嗎哪(出16:4)預表基督是從天降下來的【生命的糧】(約6:31-35)。(4節)【靈水】指從磐石流出來的活水(出17:6)預表基督是生命的活水。【隨著他們的靈磐石】(4節)指兩次流出活水的磐石,分別在利非訂(出17:1)和加低斯(民21:1)。猶太傳統認為這兩處的磐石就是同一個磐石,一直隨著以色列人移動。【磐石】(4節)是神的稱號之一(申32:15)。以色列人因聽信十名探子的惡信而發怨言,引起神的憤怒,命定他們不得進入迦南地(民14:1-35)。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成年人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期間都先後倒斃,惟有迦勒和約書亞例外(民14:26-30)。第7節引自出32:1-6以色列人拜金牛犢的事件。第8節指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行淫亂的事(民25:1-9)。當時一場瘟疫導致二萬四千人死亡(民25:9)保羅卻說【二萬三千人】其實兩者都是取其整數,保羅很可能減去了被審判官殺掉的人數(民25:5)。第9節指以色列人【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時(民21:4)因路難行而怨訌神和摩西(民21:5)結果被火蛇咬死許多人(民21:6)。第10節指以色列人常在曠野中【發怨言】(出15:24;16:2;17:3;民11:1-3;14:2;16:41等)每次發怨言都帶來神的刑罰。(6,11節)【鑑戒】顯示以色列人歷史中某些事件是彌賽亞時代屬靈真意的預表:【雲裡,海裡】(2節)對應洗禮【靈食,靈水】(3-4節)對應主餐,兩種聖禮都與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驗相呼應。因為那些以色列人放縱自己【貪戀惡事】【拜偶像】(7節)【行姦淫】(8節)【試探主】(9節)【發怨言】(10節),結果幾乎全部葬身曠野。在舊約時代,神允許以色列人不斷地犯罪,又詳細地記錄了他們的歷史,目的正是要【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11節)。【末世】並非指將來的世代,而是現在正處於的世代(提後3:1),原文是諸世代的終局,指從基督第一次降世到祂再來之間的新約恩典時代(來9:26)又稱為【末後的日子】(徒2:17)乃是舊約聖經中已過諸世代的終局。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歷史可分為現今的世代和彌賽亞來臨之後的未來的世代,即【今世,來世】(太12:32)但新約進一步教導【來世】因主耶穌已經臨到了。現在是兩個世代互相重疊的【末世】信徒已經被拯救脫離了現今【罪惡的世代】(加1:4)並且已經開始嚐到【來世權能】(來6:5)。出埃及時的以色列人都很有自信【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但知道了【耶和華所說的】並不能保證他們能脫離偶像的吸引,以色列人都是帶著屬靈的知識被神擊打的。同樣,哥林多信徒也十分自信,認為自己有足夠的屬靈知識,因此【自高自大】(8:1)。但他們也不可以為認識了偶像的虛無,就可以【站得穩】(12節)。因為在屬靈的道路上跌倒的,常常是那些【自己以為站得穩的】(12節)而不是那些戰戰兢兢,承認自己軟弱的人。哥林多信徒所面臨的【試探】(13節)並非很不尋常的事,【無非是人所能受的】(13節)。神允許信徒面臨各種人生際遇,目的是造就我們,而不是敗壞我們,所以必然會給我們【開一條出路】(13節)。【出路】(13節)原文指峽谷,比喻行軍被困於荒山僻野,從絕境中尋得山峽而脫險。 思想:今天的信徒也要認真思想神怎樣對付犯罪的以色列人,不要以為有了洗禮和主餐,不管做什麼都不會失去救恩。我們有否明白神過往權能的日子,成為我們的【鑑戒】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大能,是你的恩典使我們能夠經歷你的櫂能,更能經歷主你凡同在,願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深信主的櫂能,使我們不先滿,不自負。阿們!

哥林多前書 9:15-27哥林多前書 9:15-27

保羅在別的教會曾行使這權柄,接受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腓4:15-16),惟獨在哥林多時以織帳棚維生(徒18:3)完全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養,以免【仍是屬肉體的】的哥林多信徒不能得造就。使用合理又合法的權利並沒有錯,但合理,合法並不表示就一定要使用。即使是合理,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如果不能叫肢體得造就,讓教會得建立,為了愛神,愛人的緣故,也寧可放棄。這是人在神面前所要接受的十字架的功課,是進入身體的見證的一個操練。】(15節)【我所稱讚的指不叫弟兄跌倒的原則(8:13)。傳福音對信徒來說並沒有甚麼可誇的,而是我們【不得已】(16節)當盡的責任(太28:19-20)。不甘心傳福音,就是無視主的託付,將來不能在主面前交帳,所以【便有禍了】(16節)。主的託付,我們【若甘心】(17)去做,便有基督裡的喜樂作為【賞賜】(17節)。【若不甘心】(17節)去做,主也會牽著我們的鼻子去做成,因為【責任已經託付】(17節)給我們了,主的話絕不會落空。但如果我們是被動地執行神的託付,就失去了基督裡的喜樂。傳福音的人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真正的工作都是神自己做的;但神卻樂意讓我們這些【無用的僕人】(路17:10)得著不配得的【賞賜】就是基督裡的喜樂。保羅是羅馬公民【是自由的】但卻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了福音的緣故,自由也可以放下;為了眾人能活在神的恩典裡,權利也可以放棄。【律法以下的人】(20節)指謹守猶太教規條的人,當保羅向猶太人傳福音的時候,就遵從他們行事的習慣,如吩咐提摩太受割禮(徒16:1- 3)與猶太人【一同行潔淨的禮】(徒21:24)。【沒有律法的人】(21節)指外邦人,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時候,就按著他們的文化習俗接觸他們【作沒有律法的人】(21節);在加拉太人中間像加拉太人(加4:12),在雅典城從他們的【未識之神】講起(徒17:22-31)對哥林多信徒則採用他們所熟悉的建築(3:10-15)體育(24-27節)和希臘詩人的詩句(15:33)。【軟弱的人】(22節)指那些拘泥於舊約飲食潔淨條例的信徒。保羅行事的包容性和彈性很大,似乎不受任何律法的約束,但實際上【不是沒有律法】(21節)而是根據真理的原則,就是【基督的律法】(加6:2)。在真理的範圍內,傳福音的人應盡量體恤,遷就對方的立場,使人易於接受福音。遷就不是看風轉舵,也不是同流合污,更不是被世俗同化,乃是【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並且【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羅16:19)。信徒不是教條主義者,若不涉及真理原則,我們都應當【為福音的緣故】(23節)盡量遷就別人,目的是【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23節)。古代哥林多城每兩年舉行一次哥林多地峽運動會,其重要性僅次於奧林匹克運動會,所以保羅以哥林多外邦信徒所熟悉的體育競賽來作比喻。【冠冕】(25節)原文指運動會中頒給得勝者的花冠,表示快樂之情。當時每位運動員都要受十個月的嚴格訓練,其間【諸事都有節制】(25節)。他們為了地上的會朽壞的榮耀,尚且肯付出代價去【節制】自己,信徒所追求的是不能壞的【冠冕】就是天上的喜樂,如果還不能【節制】自己,那就比不信的世人還不如了。【無定向的】(26節),指跑者不知終點何在。(26節)【打空氣的】指拳擊選手打不中目標。【攻克己身】(27節)原文是鬥拳的用語,意思是【給他一個黑眼】。 【叫身服我】(27節)即【使它成為我的奴僕】。【棄絕】(27節)原文指【經不過考驗】用來指運動會中落選的人。這裡不是指失去救恩,而是指無法滿足主的心,以致失去獎賞(17節)。 思想:保羅【攻克己身】(27節)不是視肉身為邪惡,而是【為福音的緣故】(23節),不被肉身轄制,不被肉身的需要牽著鼻子走;卻能節制自己,甘心走十字架的路,限制,放棄自己的自由與權利。我們有否願意同樣為福音原固,放下自我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捨已使我們得到真的生命,使我們不再活在自我的世界中,你是我們生命中最美的榜樣,求主使我們每日都注目你活出主美善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