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民數記

民數記 36:1-13民數記 36:1-1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9yrAMIPOJsc

【民數記】
在古代的中東,只有兒子才有權繼承父親的產業,而長子能分得雙分(申21:15-17)。女兒在出嫁時會獲得父親的嫁妝,婚後成為丈夫家族的成員,享用夫家的產業,所以無權要求分得父親的產業。但西羅非哈的女兒們要求繼承父親的產業,並不是為了爭奪產業,而是為了父親的名不被【從他族中除掉】(27:4)。她們所看重的是神的記念,是與神的立約關係,這是神所喜悅的(27:7)。每個支派,家族所分得的土地,並不是根據自己的品德,功勞或努力,而是【拈鬮所得的產業】(3節),完全是根據神的恩典和權柄,是與神立約所得的分。神應許祖先的產業後繼有人,代表這個家族,這個支派維持了與神的立約關係,繼續在神面前蒙記念。【禧年】的時候,【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利25:10),所以被賣的土地都要回歸原來的支派,讓百姓能恢復在神面前蒙記念的地位。但嫁出去的女兒所帶走的土地,卻不會回到原來的支派。長此以往,整個支派作為整體,就不能【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7節),繼續維持與神的立約關係,繼續在神面前蒙記念。此時還沒有進入迦南得地為業,更沒有開始分地,但瑪拿西支派的【諸族長】堅信必然會得著應許之地,所以在等待過河,憧憬神的應許的時候,也思想如何持守神的應許。現在,他們慎重其事地【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1節),把這個將來才可能發生的問題當作大事嚴肅地提出來,並不是為了人的利益,而是因為愛慕神的應許,所以要彼此扶持,彼此守望,為了永遠持守神的應許,這也是神所喜悅的。以色列人是【按家室拈鬮,承受那地】(34:54),因此【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只有【作同宗支派人的妻】(8節),地才能按照神起初的分配保留在同一【家室】裡。神已經宣告【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27:7),現在又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5節)。這兩件【說得有理】的事,似乎是【律法的漏洞】但神都沒有自己先提出來,而是讓百姓自己去體會,去發現,最後變成自己心裡的渴望,然後帶到神面前去等候神的指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7節)【各守各的產業】神要每個支派,每個宗族,每個家族都在神面前持守立約和蒙記念的地位。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因為看重神的應許,所以甘心在感情上接受神的約束,只【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12節)。此時神的百姓結束了三十八年的曠野飄流,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蓄勢待發,準備過河承受應許之地。這時,神藉著西羅非哈女兒的案件,讓神的百姓去思想應許,以致越來越愛慕得著應許,越來越看重持守應許。神也藉著這件事啟示了新的【命令典章】顯明祂不但樂意把產業賜給百姓,也樂意讓百姓永遠持守產業。
思想:神願意人愛慕應許,持守應許,但神並不勉強人,而是等人裡面有了認識以後,才進一步啟示,我們若是看中神的應許,也應當在感情上接受神的約束,只在神的旨意,才能長久地保守自己在上主裡的恩典。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明白持守應許和產業的重要,也感謝祢讓我們明白要看重祢所的賜予。求主幫助我們在每天的生活中都持定方向,定睛在祢給我們的應許上,與天父一起進生命的應許。阿們!

民數記 35:1-34民數記 35:1-3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ZnfHaOJ8XvY

【民數記】
猶太傳統根據這裡的【二千肘】規定了【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1:12)。利未人被神揀選在會幕事奉,心思就不能被屬地的追求所佔據,,是神自己作他們的產業(18:20)。但豐富的神不會讓事奉祂的人落到貧窮,缺乏裡,因此,雖然利未人不必耕種,但也需要【城邑的郊野】來接受屬天的祝福,牧養牲畜,安置財物。【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7節)【四十八】就是四個十二【四】代表全地(耶49:36)【十二】代表揀選。【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分散在十二支派的地業中(書21:4-42)。【利未人中,凡一個月以外,被數的男丁,共有二萬三千】(26:62),因此,在這【四十八座】城中,平均每城有480個男丁,平均每個男丁至少有1.9畝郊野可以牧養大約10隻羊。以色列人甘心從自己【所得的地業】中【把些城邑給利未人】表明他們承認自己的產業都是神所賜的,應許之地的主人是神自己。(6節)【逃城מִקְלָט】原文是【避難所,收容所】是讓【誤殺人】(7節)躲避報仇人的地方,可以【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12節)。神使利未人成為百姓的祝福,最明顯的就是【逃城】的安排。【報仇】原文是【贖回】(利25:26),【報仇人】(12節)又被譯為【至近的親屬】(得3:9)和救贖主(詩78:35)。神也不願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裡,所以特別為百姓設立【逃城】(11節),定意給【誤殺人的】罪人開一條出路,使他們能得著挽回(出21:12-14)。約旦河東】(14節)在應許之地之外,神所應許的【迦南地】(14節)比【約旦河東】大了許多,住在【迦南地】的人口是住在【約旦河東】的4倍多,但神在【約旦河東】所安排的逃城卻和【迦南地】一樣多,都是【三座城】(14節)。神不但記念應許之地以外的百姓,而且格外顯出對他們的憐惜。神安排逃城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寬容罪惡,而是為了挽回那些並非故意犯罪的人。所以神三次宣布:【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6,17,18節)只有【誤殺人的】才可以享用逃城的庇護。凡是【誤殺人的】,只要他拼命奔向逃城,神必定給他得拯救的機會,蓄意【故殺人的】(21節),也要被【報血仇的】(21節)故意殺死。如果是【神交在他手中】(出21:13)的【誤殺人的】,則要等到神使大祭司去世,成為贖罪祭,才能離開逃城得自由。【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28節)離開逃城就可能遭遇死亡。因此,【住在逃城裡】相當於被流放,必須接受限制,被限制在恩典裡。神只在利未人的城邑設立逃城,住在逃城裡的人就必須接受利未人的教導,並且盼望大祭司之死的釋放。【故殺人,犯死罪的】必被治死【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31節);【那逃到逃城的人】雖然是誤殺,但也不能用支付【贖價】(32節)或者用在逃城被流放的刑期來換取自由,只能藉著大祭司之死的代贖。無論是誤殺還是謀殺,都是殺人,【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贖】(33節)。
思想: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怎樣讓神住在我們中間,帶領我們進入更豐盛之境,讓神的心意成就?就是對準神。每一個人都要對準神,讀聖經,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無論任何事,都要求神,而不是求,除非神指示讓我們這樣做。
祈禱:親愛的主,感謝祢讓罪人能得著祢的恩典,使我們的生命得救贖,更把咒詛變為祝福。求主幫助我們也成為別人的逃城,叫人也得恩典,蒙祝福。阿們!

民數記 34:16-29民數記 34:16-2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民數記】

https://youtu.be/NP-OYIeOlxs


亞倫的接班人【祭司以利亞撒】(17節)代表神的恩典,摩西的接班人【約書亞】(17節)代表神的權柄。【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主持【分地為業】(17節),表明以色列人在迦南承受產業的過程,完全是根據神的恩典和權柄。18-28節這份名單的順序照著各支派所分配的土地從南到北排列(書14至19)。除了【迦勒】(19節),其他九位首領的名字與三十八年前的那批首領(1:5-15)完全不同,甚至他們的父親也不是以前的首領。神記錄下了這些人的名字,用他們的名字清楚地表明了新世代百姓在神面前的信心:【示母利Shemu-El 】的意思是【神的名】即【撒母耳】【以利達El-Idad】的意思是【我神已喜愛】【布基 Bukki】是【布基雅Bukki-Ah】(代上二十五4)的簡稱,意思是【耶和華已證明】或【耶和華已倒空】【漢聶Hanni-El】的意思是【神恩寵的】【基母利Kemu-El】的意思是【被神舉起】【以利撒番El-Izaphan】的意思是【我的神已保護】【帕鐵Palti-El】的意思是【神拯救】【亞希忽Ahihud】的意思是【尊嚴的兄弟】【比大黑Pedah-El】的意思是【被神救贖】。在這十位首領中,迦勒大約已經80歲了(書14:10)。有七個人的名字中帶著【神El】表明這些首領可能都是在出埃及以前出生的,此時大約40-60歲。只有【布基】的名字中出現了【耶和華】名字的成份,表明他可能是在神向摩西啟示自己的名【耶和華】之後出生的(出3:15),大約在40歲以下。神所要做的工作,神負責自己呼召工人,所以神親自指定這十二位負責分地的領袖,卻沒有指定河東兩個半支派協助分地的首領。
思想:神所呼召的工人,必然能做成神所要做的工,但他們如果不能用信心跟上神,雖然做成了工作,還是不能得著安息,不能得著應許。神在三十八年前所呼召的舊世代十二位首領,雖然幫助摩西完成了數點百姓的任務,也能作【以色列軍中的統領】,帶領百姓在曠野行走,但卻因著在加低斯的不信從,最終不能進入應許之地。而神在三十八年後所呼召的新世代十位首領,卻是在信心中接受神的管理、在信心中接受神的應許,他們將成為信心的見證人。我們有願意每天都用信心跟上神的工作呢?
祈禱:親愛主,求祢使我們成為有信心,專一跟從神的人,讓我們能夠在主裡得承受祢的應許,祢的同在。更使我們一起為主祢未得的土地禱告。讓我們願意每天都用信心跟上神的工作。阿們!

民數記 34:16-29民數記 34:16-2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民數記】


亞倫的接班人【祭司以利亞撒】(17 節)代表神的恩典,摩西的接班人【約書亞】(17
節)代表神的權柄。【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主持【分地為業】(17 節),
表明以色列人在迦南承受產業的過程,完全是根據神的恩典和權柄。18-28 節這份
名單的順序照著各支派所分配的土地從南到北排列(書 14 至 19)。除了【迦勒】
(19 節),其他九位首領的名字與三十八年前的那批首領(1:5-15)完全不同,甚至他們
的父親也不是以前的首領。神記錄下了這些人的名字,用他們的名字清楚地表明
了新世代百姓在神面前的信心:【示母利 Shemu-El 】的意思是【神的名】即【撒

母耳】【以利達 El-Idad】的意思是【我神已喜愛】【布基 Bukki】是【布基雅 Bukki-
Ah】(代上二十五 4)的簡稱,意思是【耶和華已證明】或【耶和華已倒空】【漢聶

Hanni-El】的意思是【神恩寵的】【基母利 Kemu-El】的意思是【被神舉起】【以利
撒番 El-Izaphan】的意思是【我的神已保護】【帕鐵 Palti-El】的意思是【神拯救】
【亞希忽 Ahihud】的意思是【尊嚴的兄弟】【比大黑 Pedah-El】的意思是【被神
救贖】。在這十位首領中,迦勒大約已經 80 歲了(書 14:10)。有七個人的名字中帶
著【神 El】表明這些首領可能都是在出埃及以前出生的,此時大約 40-60 歲。只有
【布基】的名字中出現了【耶和華】名字的成份,表明他可能是在神向摩西啟示自
己的名【耶和華】之後出生的(出 3:15),大約在 40 歲以下。神所要做的工作,神負
責自己呼召工人,所以神親自指定這十二位負責分地的領袖,卻沒有指定河東兩個
半支派協助分地的首領。
思想:神所呼召的工人,必然能做成神所要做的工,但他們如果不能用信心跟上神,
雖然做成了工作,還是不能得著安息,不能得著應許。神在三十八年前所呼召的舊
世代十二位首領,雖然幫助摩西完成了數點百姓的任務,也能作【以色列軍中的統
領】,帶領百姓在曠野行走,但卻因著在加低斯的不信從,最終不能進入應許之地。
而神在三十八年後所呼召的新世代十位首領,卻是在信心中接受神的管理、在信
心中接受神的應許,他們將成為信心的見證人。我們有願意每天都用信心跟上神
的工作呢?
祈禱:親愛主,求祢使我們成為有信心,專一跟從神的人,讓我們能夠在主裡得承受
祢的應許,祢的同在。更使我們一起為主祢未得的土地禱告。讓我們願意每天都用
信心跟上神的工作。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