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15節是重申律法(12:1-26:15)的最後部分,包括奉獻【初熟的土產】(1-11節)和每逢三年奉獻第三個十分之一( 12-15節)。百姓【進去得了】(1節)應許之地,從此就活在神的應許之中,享用豐富的恩典。百姓每次收穫【初熟的土產】(2節)的時候,都要到神面前重新【明認】(3節)自己所領受的恩典。而奉獻【初熟的土產】(18:4)就是向神承認一切地裡的出產都是神的恩典,而不是歸功於巴力或自己。5-10節概括了以色列人下埃及,在埃及受苦,出埃及,進迦南的事實,與6:20-25一樣,成為以色列人的信仰宣言,提醒百姓世世代代謹記神的恩典,保守自己長久地活在恩典裡。百姓與利未人和寄居者一起【 歡樂】(11節),指一起享用筵席,分享神所賜的【一切福分】(11節),用分享恩典的實際行動,來承認自己所領受的一切都是神白白的恩典。【十分取一之年】(12節)就是【每逢三年的末一年】(14;28)指七年安息年週期中的第三年和第六年。這一年要額外取出【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12節),分給本城的【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12節)。而第七年是安息年,全年的土產都要給【僕人,婢女,僱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利25:6)。第三個【十分之一】(12節)不用送到【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2節),而是留在本城幫助有需要的人。雖然這【十分之一】是神的【命令】(13節)但神並沒有安排人來監督,而是讓百姓自己宣誓已經【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13節),並且照著神的心意使用了。因為神的心意是讓百姓認識並承認神的恩典,因著愛神而愛人,甘心樂意地與別人分享恩典,這樣才能坦然地求神【垂看】並【賜福】(15節),承受更加豐富的恩典。【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14節),意思是遵守了潔淨的條例。因為這【十分之一】雖然是分給了有需要的人,但實際上是分別為聖獻給神的【聖物】。【為死人送去】(14節)指敬拜巴力(詩106:28)。在迦南神話中,巴力每年死而復活一次,帶來旱季和雨季的更替。16-19節是重申律法(12:1-26:15)之後的勸勉,表明人承受祝福的關鍵,就是以順服來【認耶和華為你的神】(17節)而神就以祝福來【認你為祂的子民】(18節)。17-18節原文的語氣,是訂立盟約的雙方公開宣認彼此的關係。人並不能倚靠自己的能力來遵行神的律例典章,而是因為【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祂的道】(17節),所以神就【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18節),因此賜下能力,【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18節),使百姓不僅在地位上,也在屬靈的實際上【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19節)。這一切都不是根據人的努力,而是神根據祂自己的【應許】(18-19節)白白地賜給了祂所揀選的人。
思想: 人不管在今生是亨通還是受苦,本質上都是【將亡】(5節)的人,因為亨通或受苦都只是轉眼之間,結局都是永遠的滅亡。我們只有認識自己是【將亡】的人,才能真正認識恩典。當一個人活在神的心意中的時候,就成為神在百姓中間得著恩典的管道;當我們行在神的心意中的時候【我們】全體都會蒙神賜福。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認識祢的恩典,更能夠經歷祢恩典,求主使我們珍視看重祢的恩典,更愛賜恩典的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