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申命記

申命記 26:1-19申命記 26:1-1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15節是重申律法(12:1-26:15)的最後部分,包括奉獻【初熟的土產】(1-11節)和每逢三年奉獻第三個十分之一( 12-15節)。百姓【進去得了】(1節)應許之地,從此就活在神的應許之中,享用豐富的恩典。百姓每次收穫【初熟的土產】(2節)的時候,都要到神面前重新【明認】(3節)自己所領受的恩典。而奉獻【初熟的土產】(18:4)就是向神承認一切地裡的出產都是神的恩典,而不是歸功於巴力或自己。5-10節概括了以色列人下埃及,在埃及受苦,出埃及,進迦南的事實,與6:20-25一樣,成為以色列人的信仰宣言,提醒百姓世世代代謹記神的恩典,保守自己長久地活在恩典裡。百姓與利未人和寄居者一起【 歡樂】(11節),指一起享用筵席,分享神所賜的【一切福分】(11節),用分享恩典的實際行動,來承認自己所領受的一切都是神白白的恩典。【十分取一之年】(12節)就是【每逢三年的末一年】(14;28)指七年安息年週期中的第三年和第六年。這一年要額外取出【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12節),分給本城的【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12節)。而第七年是安息年,全年的土產都要給【僕人,婢女,僱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利25:6)。第三個【十分之一】(12節)不用送到【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2節),而是留在本城幫助有需要的人。雖然這【十分之一】是神的【命令】(13節)但神並沒有安排人來監督,而是讓百姓自己宣誓已經【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13節),並且照著神的心意使用了。因為神的心意是讓百姓認識並承認神的恩典,因著愛神而愛人,甘心樂意地與別人分享恩典,這樣才能坦然地求神【垂看】並【賜福】(15節),承受更加豐富的恩典。【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14節),意思是遵守了潔淨的條例。因為這【十分之一】雖然是分給了有需要的人,但實際上是分別為聖獻給神的【聖物】。【為死人送去】(14節)指敬拜巴力(詩106:28)。在迦南神話中,巴力每年死而復活一次,帶來旱季和雨季的更替。16-19節是重申律法(12:1-26:15)之後的勸勉,表明人承受祝福的關鍵,就是以順服來【認耶和華為你的神】(17節)而神就以祝福來【認你為祂的子民】(18節)。17-18節原文的語氣,是訂立盟約的雙方公開宣認彼此的關係。人並不能倚靠自己的能力來遵行神的律例典章,而是因為【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祂的道】(17節),所以神就【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18節),因此賜下能力,【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18節),使百姓不僅在地位上,也在屬靈的實際上【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19節)。這一切都不是根據人的努力,而是神根據祂自己的【應許】(18-19節)白白地賜給了祂所揀選的人。
思想: 人不管在今生是亨通還是受苦,本質上都是【將亡】(5節)的人,因為亨通或受苦都只是轉眼之間,結局都是永遠的滅亡。我們只有認識自己是【將亡】的人,才能真正認識恩典。當一個人活在神的心意中的時候,就成為神在百姓中間得著恩典的管道;當我們行在神的心意中的時候【我們】全體都會蒙神賜福。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認識祢的恩典,更能夠經歷祢恩典,求主使我們珍視看重祢的恩典,更愛賜恩典的神。阿們!

申命記 25:1-19申命記 25:1-1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沒有【責打】(2節),就不能遏止犯罪。但【責打】必須有分寸,因為神對百姓的刑罰是為了挽回人,而不是為了敗壞人,用過度的【責打】來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和羞辱。神記念受管教的【惡人】(2節)在刑罰的同時顯出憐憫,後來猶太人擔心責打超過【四十下】(3節)輕賤了弟兄,所以寧可少打一下。(4節)【踹谷】是古代中東人把麥粒從麥穗中分離的方法。農夫把收割下來的麥穗排列在禾場上,讓牛拖著沉重的打穀橇碾過麥穗,然後用叉子將壓開的麥穗揚在空中,讓糠秕被風吹散,剩下的就是麥粒。牛通常會一邊走,一邊低頭吃麥穗。【不可籠住它的嘴】(4節),就是允許牛在為人勞苦的時候,可以不受限制地吃麥穗。(5節)神藉著【叔嫂婚姻】的習俗,顯明神要永遠記念祂所選召的人【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6節)。【城門】(7節)指城門洞兩側的小房間,是以色列人處理交易和訴訟的公共會所(得4:1)。【興起他哥哥的名字】(7節)原文是【為他兄弟堅立名字】。【鞋】(9節)原文【נַעַל】指古代中東人常穿的涼鞋。鞋子被古代以色列人作為交易的憑證【在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脫了他的鞋】(9節)表示取消了他獲得產業的權力(得4:8)。雖然弟弟有義務【娶他哥哥的妻】(7節),但婚姻也是要兩廂情願的,所以他仍然可以選擇不娶。神並不強迫人,而是讓人學習作正確的選擇,但神也藉著【脫鞋之家】(10節)的儀式清楚地表明了選擇的結果:人若不體貼神的心意,結果必定要蒙羞。【叔嫂婚姻】的製度(5-10節),表明神的心意是要永遠記念自己的百姓。這位妻子雖然是因為愛丈夫的緣故而傷害了別人的下體,但不止故意悖逆了神的心意,而且很可能會導致別人不能生育,不能進入【耶和華的會】(23:1)破壞神的計劃(創22:18)。所以神的懲罰非常嚴厲:【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她】(12節)。律法中只有這裡規定要砍斷肢體,目的是為了阻止這種危險的行為。【升斗】(14節)原文是【伊法】是一種約22升的容器。【法碼】(15)原文是【石頭】,是標著重量的石頭。【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15節)原文是【當用完整又公義的法碼,完整又公義的伊法】。用重【法碼】買,輕【法碼】賣,大【升斗】進,小【升斗】出,是古代常見的商業欺詐行為。【公義】不只是體現在屬靈的場合,也體現在日常生活,交易買賣所用的【升斗】和【砝碼】中。神的百姓若遵行神的道,敬畏祂就必因著神的信實和恩典,不需要靠【行非義之事】(16節)來生存。【亞瑪力人原為諸國之首】(民24:20)是進迦南的路上最強悍的國家。他們【並不敬畏神】(18節)在列國中帶頭攻擊神的百姓,抵擋神的旨意,成為一切抵擋神和神百姓的勢力的代表。因此,神宣告祂【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17:16),而交給百姓的責任,就是【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 19節)。
思想: 神既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祂不但永遠記念被管教的百姓(1-3節),記念牲畜(4節)記念沒有後代的人(5-12節)記念活出公義的人(15-16節)祂也永遠【記念】(17節)該被追討的亞瑪力人(17-19節)。因此,神提醒我們【不可忘記】(19節):我們應當竭力保守自己活在神賜福的記念中(猶21),而不是讓自己落在神追討的記念裡。
祈禱:親愛天父,求祢幫助我們成為憐恤人的,能學像祢憐恤別人,讓我們活在神所賜我們為業的地上,活出祢的樣式;教導我們保護和顧念有需要的人。阿們!

申命記 24:1-22申命記 24:1-22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4節原文是同一個長句,1-3節是假設前提,4節是得出結論。因此,1-4節並不是允許離婚,而是禁止人在以【玷污】(4節)為名離婚後,再以任何藉口復婚。(1節)【不合理的事】原文是【露體的事,羞辱的事】是指不正當的裸露,或不合體統的行為,但並不是犯姦淫,因為犯姦淫要用石頭打死(22:22)。(4節)【玷污】原文是【被玷污】表明女方可能是無辜的,是被迫承認自己不潔淨。既然前夫認為她不潔淨而離婚,再復婚就自相矛盾了。在神的眼裡,百姓生養眾多,將見證世世代代傳遞下去,比【從軍出征,辦理公事】(5節)更加重要。所以【新娶妻之人】(5節)可以有一年休假來陪伴妻子。(6節)【全盤磨石】指上下兩塊磨石。當時的家庭每天只磨當日的麵粉,安息日之前才磨兩天的。如果磨石不能操作了,就無法供應當日的口糧,所以說【是拿人的命作當頭】(6節)。(7節)古代中東雖然到處都有奴隸買賣,但法律都禁止誘拐,綁架自由的公民成為奴隸。當時的奴隸絕大部分都是被自己的家人出賣,或者是戰俘。(8節)到營外隔離是關於處理大麻風的律法,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是先知,又是婦女的領袖(出15:20),但是當神責罰她,讓她長大麻風的時候,她也被【關鎖在營外七天】(民12:15 )沒有成為例外。(10節)【當頭】就是抵押品,【衣服】(13節)原文是外衣,窮人白天穿在身上作外袍,晚上用它當被子。古人的【衣服】是家中最值錢的東西,所以常常作為藉貸的【當頭】。再合理的【當頭】也不能損害借貸者的生命,尊嚴和基本的生活(6,10,12節),所以【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13節),對於【困苦窮乏的僱工】(14節),窮人比富人更【把心放在工價上】(15節),富足的人若不體恤貧窮者的軟弱,以致拖欠工錢,虧欠了別人,結果是自己在神面前受虧損。在以色列人的文化中【日落】(15節)已經是第二天了,所以當日的工價【不可等到日落】(15節),以免僱工擔心自己當天的生活費沒有著落,因而向神求告,【罪便歸你了】(15節)。(16節)神的公義要求各人承擔各人自己的罪【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不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17節),在田間留下莊稼(19節),在橄欖樹上和葡萄園中留下果子(20-21節),這些都是古代以色列人日常生活中的瑣事。以色列人【在埃及地作過奴僕】(22節)是神所允許的經歷,目的既是讓他們【成為大國】,也是讓他們因著記念【作過奴僕】的經歷,學習體諒那些活在困苦中的人。
思想: 神也允許我們生命經歷患難,神又把有需要的人安排在我們的生活環境裡,要我們實際地操練憐憫和慈愛,在享用恩典的同時,也學會分享恩典。因此,我們應當把生活中遇到的有需要的人都看作是神派來的,要給我們機會學習,成長,好【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19節)。
祈禱:親愛主,感謝在我們生命的的安排,感謝祢在我們生命的賜予,我們深信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主祢獨特,細心的設計,更能藉著我們的生命,彰顯祢的恩典。阿們!

申命記 23:15-25申命記 23:15-25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5-16節)因為奴僕的逃脫,很多時候是因為主人欺負他們、惡待他們。所以,面對這樣的主人,毋須把奴僕歸還給他們。人就算作為奴僕,也應得到尊重。15節這些【奴僕】可能是從外邦逃來的,並非本地的奴僕。神並不喜歡人成為奴僕,所以吩咐百姓保護逃奴,不僅如此,還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16節)讓他在神的國度裡有分。17節【妓女】指女性廟妓【孌童】指男性廟妓。與廟妓行淫,是迦南偶像崇拜儀式中的一部分。神所看重的是人裡面的實際,而不是外面的錢財。錯誤的手段並不能成就良善的目的,用行惡,行淫或詭詐而得的錢財奉獻,神絕不悅納。第19-23節提及借貸和許願的事;借貸也是一種許願,就是承諾會償還給對方。百姓向神許願也是一種承諾,關係到個人的誠信,只是這裡是對那些借給弟兄的人說話。古代中東的貸款利息高得驚人,主前十五世紀的努斯文獻(Nuzi Text)裡,一些合同的利息高達百分之五十,因此許多古代中東法典都管制利息上限。但神的律法則完全禁止百姓向弟兄收利息(出22:25;利25:35-38)百姓為著神的緣故所失去的利息好處,神就用祂自己來代替,在【一切事上賜福】給他們(20節)。以色列在神面前是一個整體, ,必須互相扶持,才能顯出正常的功用。以色列人借錢給貧窮的弟兄,目的是為了【幫補他】(利25:35),學習彼此供應,所以【不可取利】(19節)。以色列人借錢給貧窮的弟兄,目的是幫補弟兄,所以按著恩典的原則【不可取利】(19節);以色列人【借給外邦人】(20節)目的是貿易或投資,所以按著公平的原則【可以取利】(20節)。神並不短缺什麼,但祂卻看重人藉著許願所表明的心。人若不向神【許願】(21節),神並不勉強人;但人若向神許了願,就【償還不可遲延】(21節)。因為向神許了願卻不【謹守遵行】(23節),不只是信用的問題,而是藐視神,不以神為神,所以不能不被定罪。24-25節是古人出門在外,並不能隨處找到飯館,所以允許在別人的田間吃穗子或葡萄,可以供應旅行者的需要。神體恤有需要的人,但並不鼓勵人的貪欲。當場【隨意吃飽】(24節)是體恤,【裝在器皿中】(24節)拿走就成了搶奪;【用手摘穗子】(25節)是體恤,【用鐮刀割取】( 25節)就成了偷竊。
思想:神是愛惡分明的神,祂不要就是不要,奉獻的來源不對,祂就不要。愛神所愛和惡神所惡的時候,我們不是按自己的喜好公平來定奪,也不是勉強自己來配合,因為談論【愛】是有感覺的,所以要明白對方的想法並盡力貼近,這才是真正的【愛神所愛】。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藉著聖經能夠明白祢的所愛,明白祢的所恨,求主開我們眼睛,能讓我們願意每日在我們生命愛主祢所愛和惡主祢所惡。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