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申命記

申命記 17:14-20申命記 17:14-20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ov8knGfjARY


神在百姓中設立的第二種權柄是【王】(14節),14-20節是神關於君王的心意。君王的職分是世襲的,負責抵禦外敵,組織實施公共工程,遵照神的律法在地上執行行政,軍事的權柄。但【若說】(14節)一語表明,人間的【王】並不是神所命定的權柄,只是神所允許的權柄。【立王】(14節)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集中全國的力量來抵禦外敵,但【立王】也會成為百姓的重擔。以色列是【祭司的國度】(出19:6),因此他們在進入迦南之後的四百多年裡,並沒有【像四圍的國一樣】(14節)立王治理國家,而是接受神在士師(審判官)、祭司和先知之上親自作王,接受神親自的保護。神首先吩咐【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15節),因為立約的百姓是屬神的,不能再被外邦人轄制帶領,跟隨別神。而即使是【從你弟兄中立一人】(15節),也不是根據人意,而是要立【神所揀選的人為王】(15節),因為神要藉著對君王的心意,來顯明將來國度的理想君王。神向將來百姓中的君王發表了三個禁令:1.【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16節)意思是不可倚靠增加軍事力量來增加自己的權力,以致忘了倚靠神。當時耕地用牛,運輸用驢,只有拉戰車需要用【馬匹】需要從當時最強大的國家埃及進口。【不可使百姓回埃及】(16節)意思是【不可為了加添馬匹而使百姓回埃及】從埃及進口馬匹,或與埃及結盟(賽31:1)。2.【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17節)意思是不可與外邦國家建立結親聯盟,以致偏離神。古代中東的君王普遍以政治婚姻作為外交工具,以結親的方式建立聯盟關係,所以君王普遍【多立妃嬪】(17節)。3.【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17節)意思是不可追求自己的虛榮,以致自高自大。君王積聚金錢、財富,可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和驕傲。(18節)【這律法書】可能指申命記或摩西五經。律法書的正式抄本由祭司保存(31:9)君王登基時,需要單獨【為自己抄錄一本】(18節)。以色列的君王在登基時也必須抄錄【這律法書】,作為與神之間的盟約(王下11:12)。【平生誦讀】(19節)原文是【一生的每一天都誦讀】。但在神的百姓中間,只有神才是真正的王,人間的君王只是執行神所賜予的權柄,並不是最高的權威。因此,君王必須明白神的心意和法則,帶頭【學習敬畏耶和華】、【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19節)。只有一位每天都【誦讀】律法的君王,才有可能讓神的話語不住地提醒和限制自己:神才是一切權柄,律法和恩典的源頭。這樣的君王才有可能拒絕權力、美色和金錢的試探,不但不【心高氣傲】(20節),而且能謙卑地【追求至公至義】(16:20)長久地活在神的祝福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20節)。
思想:經文提醒我們一個不肯花時間【平生誦讀】律法書的人,就沒有資格作王;一個不肯花時間【平生誦讀】聖經的人,如何有力量從靈裡帶領事奉呢?我們哪一天不讀聖經;哪一天就可能【心高氣傲,偏左偏右】用自己的話來代替神的話,用自己的意思來代替神的意思,以致靈性死亡,沒有辦法讓神的權柄在自己的身上顯出。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留下聖經,祢的話給予我們,能讓我們學習,跟隨天父祢的旨意,更成為我們每日的力量及指引,求天父每日提醒我們,使我們每日渴慕天父祢的話語,活出天父的旨意。阿們!

申命記 17:1-13申命記 17:1-1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人若把有殘缺,惡病的牛羊獻給神,就是不把神當作神,這樣的心態是【神所憎惡的】(1節)。神是以色列一切權柄的惟一源頭,所以審判官施行審判的第二條原則,就是不可做【神所憎惡的】事,能清楚分辨甚麼是【神所憎惡的】也要厭惡神所厭惡的。神已經吩咐過要除去敬拜偶像的人(13:1-11),而這裡所強調的,是審判官在除去【神眼中看為惡的事】(2節)時的審判原則(2- 7節)。神所要對付的是【可憎惡的事】(4節)而不是對付人。所以審判官施行審判的第三條原則,就是小心查證【神眼中看為惡的事】1.必須【細細地探聽】(4節),不能根據傳聞,必須詳細調查;2.【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6節),防止惡人的誣告;3.【見證人要先下手】(7節)在神,在人面前為自己見證的真實性承擔責任。(9節)【當時的審判官】原文是單數,指當時最高法院的【審判官】。百姓進入迦南地以後,在【各城】有各支派地方法院的【審判官】(16:18)。而地方法院【難斷的案件】(8節),要在【神所選擇的地方】上呈到最高法院作最終判決。(9節)【祭司利未人】原文是複數(12節)【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原文是單數。最高法院至少由一位當值的【祭司】負責【指教】律法(11節),由一位【當時的審判官】負責【斷定】(11節)。如果遇到疑難的【隱秘的事】(29:29),就由大祭司使用【烏陵和土明】(出28:30)向神求問【判語】(10節),完全交給神作決定,而不是憑幾位大法官投票裁決。神一面要百姓學習小心查證【神眼中看為惡的事】(2節),一面也要人認識自己的有限,謙卑地把難處帶到神的面前,學習活在神權柄的管理下。最高法院從神領受的【判語】(11節)代表神的權柄,所以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不可偏離左右】(11節)。人若是不服從神的【判語】,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必治死】(12節)。因為人若不肯順服神藉著人所顯出的權柄,所謂的【信服神】都是假的。(13節)【擅敢不聽從】原文是【放肆、傲慢地不聽從】【擅敢行事】(13節)原文是【行為傲慢】。人若傲慢自大,就是不以神為神,而是以自己為神,所以才不把神藉著人所指示的【判語】放在眼中,這是【神所憎惡的】(1節),絕不能在應許之地存留。
思想:經文讓我們明白神要我們將最好的獻給神。為何神要我們獻上最好的?其實神所要的並不過祭物,而是我們奉獻的內心。神在審判中,也同時存在赦罪的恩典。當罪來到神面前,神首先察看的是能否赦免我們的罪,但我們仍要承擔罪的後果。因神樂意將我們生命的污穢清除;神要我們住在聖潔裡,神要與我們同在,所以神樂意除去我們一切的污穢。當我們除去污穢,生命就變得輕省。神要我們除去生命的罪和偶像,才能帶領我們進入豐盛的生命。
祈禱:親愛主,求祢幫助我們每日都願意除去生命的污穢和偶像,使我們活出聖潔的生命;幫助我們將神的話謹守遵行,以致我們能行在神生命的道路上。阿們!

申命記 16:1-22申命記 16:1-22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你要注意亞筆月】(1節)是亞筆月十四日的【逾越節】是以色列人一年之中的第一個節期,是神救恩工作的起頭。【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3節)又叫【無酵節】(利23:6) 代表將罪從生活裡徹底清除,追求過聖潔的生活。【逾越節】只是序幕,而【除酵節】才是內容。因為神的拯救不是停在工作的開始,而是要成就拯救的目的,把神的性情恢復在人的身上,所以首先必須有【逾越節】的救贖,脫離罪惡和死亡的轄制;然後一定要有【除酵節】的成聖,擺脫罪惡和死亡的影響。【回到你的帳棚去】(7節)意思是回到守節期間暫時居住的地方。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以後,必須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2,6,7節)守節。整個逾越節的節期是七天,加上往返路程,最多大約要離開家十四天。所以摩西特別提醒百姓,不可為了人的方便,在本城【獻逾越節的祭】(5節)。【七七節】是【收割初熟麥子的時候】(出34:22)。從【逾越節】到【七七節】之間的五十天,是迦南地的收割季節。氣候溫和的平原,大麥在陽曆四月成熟,小麥稍晚一點就開始收割。因此當百姓在【七七節】收割完莊稼之後,就要在神面前學習感恩,歡樂。【甘心祭】(10節)指百姓甘心獻的平安祭,可以和眾人一起感恩分享。同樣,摩西在這裡所強調的,是進入應許之地以後,每年的【七七節】必須到【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11節)與【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一起感恩,分享和喜樂(11節)。【住棚節】(13節)又被稱為【收藏節】(出23:16)在陽曆九,十月間,是一年農業工作的結束,古代以色列人從初熟節到五旬節收割莊稼,五旬節之後收取葡萄,收完葡萄以后後慶祝住棚節。同樣,摩西在這裡所強調的,是進入應許之地以後,每年的【住棚節】必須到【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15節),與【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一起感恩,分享和喜樂(14節)。(16節)【一切的男丁】指十三歲以上的男人;神在出埃及的時候就已經向百姓宣告:【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出23:14)。16:18-18:22宣告了神在百姓中間所設立的四種權柄:審判官(16:18-17:13),君王(17:14-20),祭司(18:1-8),先知(18:9-22)。神要藉著這四種權柄,顯明神才是一切權柄的源頭;而神的權柄通行的地方,才是神的國度。(21節)【木偶】原文是【亞舍拉】指代表迦南女神亞舍拉的木柱或樹木,通常立於巴力祭壇旁邊(士6:25 )。(22節)【柱像】指代表迦南男神巴力的石柱。在神的祭壇旁邊設立偶像,是把兩種信仰摻雜在一起。人無論是敬拜偶像,還是以敬拜偶像的方式來敬拜神,或者在敬拜神的時候又敬拜偶像,都是與神為敵,都是【神所恨惡的】(22節)。神是以色列一切權柄的惟一源頭,所以審判官施行審判的第一條原則,就是不可做【神所恨惡的】事,能清楚分辨甚麼是【神所恨惡的】也要恨神所恨的。
思想:以色列人的屬靈光景起起伏伏,並沒有嚴格地【一年三次】朝見神。神的百姓若不【追求至公至義】同樣就不能長久地活在應許之中,三大節期在地上所表明的見證也會跟著停止。我們若願意追求至公至聖首先就必須承認至公至義聖的標準是亙古不變的神,而不是朝三暮四的人。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樂意願意我們來朝面祢,親近祢,因為祢知道主祢才是我們的公義,是我們的正直,求主再次提醒我們唯主祢是至公至義的神。阿們!

申命記 15:1-23申命記 15:1-2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節)【豁免】原文是【免除債務】字根是【鬆開,放下שָׁמַט】;【不耕不種】原文就是【豁免שְׁמִטָּה】的字根【鬆開,放下שָׁמַט】表明地是屬神的(利25:23)而百姓一切的所有也是屬神的。每逢七年的最後一天是【耶和華的豁免】神讓祂的百姓此時彼此免除債務,是要讓所有的人都能體會到,神的心意是【豁免】人,使人可以長久地享用恩典;既然神已經給弟兄鬆開了生命的捆綁,百姓也應當學習幫助弟兄鬆開生活的捆綁,與他們同享安息。因此【借給你弟兄,無論是什麼,你要鬆手豁免了】(3節)。不肯【鬆手豁免】弟兄的人,是不懂得恩典的人,也就沒有條件長久地享用恩典。神的百姓接受神的權柄,才有條件接受神的祝福;百姓若【謹守遵行】(4節)豁免年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4節)。這不是因為百姓彼此豁免債務,就可以均貧富,實現福利社會;而是因為百姓若肯【鬆手豁免】(3節),表明他們已經學會了享用恩典,所以神【必大大賜福】( 5節)於他們,讓他們能享用更多的恩典。神的百姓借貸給弟兄,目的不是為了投資,也不是為了錦上添花,而是為了【幫補你窮乏的弟兄】(7節)學習分享神的恩典,所以不可收取利息(23:19-20)。即使【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9節)借出去的收不回來,也要甘心樂意地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10節)。【困苦窮乏】(11節)是人離棄神的產物。神的百姓若肯接受神的權柄【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11節),神也就向人鬆手,讓百姓中間不再有【窮乏的弟兄】(7節)。【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12節)實際上是簽訂【六年】的僱工合同(12節)【到第七年】便可重獲自由。希伯來人賣身為奴,大都是因為債務問題;如果奴隸空手得自由,可能很快又會因為貧困而再次欠債淪為奴隸。因此,神要求主人從自己的【羊群,禾場,酒榨之中,多多地給他】(14節)讓得自由的奴隸豐豐富富地出去,能脫離貧困,不再繼續為奴。神要百姓記念自己【在埃及地作過奴僕】(15節)的經歷,體會作奴僕的痛苦,也體會恩典和救贖的寶貴。(17節)將耳朵【在門上刺透】象徵放棄自由,永遠留在主人的家中。這位奴僕經歷了恩典以後,卻願意選擇用自由去換取恩典,原因是因為【愛】:【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16節)神對主人的旨意是:當主人甘心樂意地【任他自由的時候】(18節);當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擊殺了埃及地所有頭生的人和牲畜,卻以羔羊的血保護了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所以以色列人應當把【一切頭生的公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出13:11-15),【分別為聖】(19節)歸給神,不可做任何其它的用途。進入應許之地以後,百姓居住的地點可能離【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20節)比較遠,所以改成一年之內都可以去,那時頭生公牲畜長大了,祭肉可以【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12:18)一起分享。有殘疾的頭生公牲畜不可以用來獻祭,但還是屬於神;因為不是獻祭,所以【潔淨人與不潔淨人都可以吃】(22節)與打獵得來,不能用於獻祭的【羚羊與鹿】(22節)一樣對待。但不是獻祭,沒有祭司在場監督,所以尤其要注意【不可吃它的血】(23節)。
思想:無論是豁免年免除債務(1-11節)第七年釋放希伯來奴隸(12-18節),還是每年奉獻頭生的公牲畜(19-23節),都是要人學習白白地放下自己的所有。這樣的製度在世人看來,並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則,但神正是要藉著這樣不合常理的命令,使祂的百姓【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因為人只有認識到自己一切的所有都是神白白的恩典,才會看重賜恩典的神過於看重恩典,學習甘心放下自己的所有。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生命不但學習缺乏時的信靠神,在生命中能夠擁有時更要我們學習要敬畏祢;求主使我們深知主祢的恩典,祢的賜予,因一切都是出於主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