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約伯記

約伯記 11:13-20約伯記 11:13-20


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他舉起手;你若有罪孽,就當地除掉,也不容不放在你的帳架上。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視力;你也必堅強,無所畏懼。你一定會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你的日子要比中午更明,雖然有黑暗,仍像早晨。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四面巡查,也必安歇。你躺在床上,無人驚嚇,有許多人向你求恩。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 13-20節的話表面上是正面的勸勉,實際上卻綿裡藏針,原文每節都引用了約伯的用詞。這顯示瑣法並非沒有聽約伯的話,而是沒有體會約伯的心聲,只顧如何反駁,所以處處針鋒相對。他雖然無禮,文采卻不差,但這文采卻使他顯得更無禮:(11:13-14)瑣法勸約伯要[將心安正](即悔改歸正),並[向主舉手](象徵禱告與敬拜)。他認為約伯的苦難是因為隱藏的罪,所以必須徹底棄絕罪惡([遠遠地除掉]),才能恢復與神的關係。(15-18節)瑣法描述一個理想的結果,若悔改,人生將充滿平安,堅固與希望:(19-20節)[你躺臥,無人驚嚇,且有許多人向你求恩。惟有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是氣絕。]這裡瑣法做出一個強烈對比:義人:平安,受尊重。惡人:失明,絕望,滅亡。瑣法是神用來對付約伯,造作約伯的第三個工具,他的立論不需要任何根據,既不是經驗,也不是傳統,而是自己的直覺。他的權威就是他自己,他認為對的就是對的,所以武斷地定罪約伯(5節)。雖然他的話最短,卻和[麻雀]一樣嘰嘰喳喳,毫無意義。瑣法所描繪的美好生活(15-19節),與以利法(5:17-26)和比勒達(8:20-22)所勾勒的相似,都是同一個[認罪-赦免-蒙福]的[屬靈公式]。 思想: 聖經確實教導我們認罪悔改,歸向神,但不能像瑣法這樣,把悔改當作解除苦難的[公式]。神的工作遠超我們的邏輯,祂有祂的時間表與心意。瑣法描繪了美好的未來,但前提是悔改。他的語氣並非關愛,而是有條件的應許。儘管瑣法的話語在語氣上有問題,但他提到的一點仍是正確的:當我們與神親近,就有平安,希望與光明。 祈禱: 親愛的主,當我經歷患難時,幫助我不輕易定自己或他人的罪,而是安靜尋求祢的旨意。即使苦難纏身,讓我心中仍保有盼望與信靠,不受錯誤神學所動搖。求祢使我的心安靜,使我的口滿有恩言,能夠用祢的愛扶持他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