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節的主題是[無視真理,沒有愛心的人]。第9節 [丟特腓]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朱庇特神所滋養的]可能是當地教會的領袖之一。他為了維持自己的地位,不但挑戰使徒的權柄,而且既無視真理,也沒有愛心,行為逐步升級:1.拒絕使徒寫給教會的信,不順服真理(9節);2.惡意中傷使徒,毀謗真理(10節);3.禁止別人接待使徒的信使,沒有愛心(10節);4.將接待使徒信差的人趕出教會,製造仇恨(10節)。丟特腓不承認使徒的權柄,就是不順服真理的權柄,所以使徒約翰準備親自前往處理,當眾[提說他所行的事](10)。教會唯一的元首是基督(弗4:15)既不是領袖,也不是政府,教會領袖的職分是服事人的崗位;而不是榮耀人的地位,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可10:44)。1.該猶是一位僕人式的領袖,他行真理(3節)愛弟兄(6節)正如主自己所設立的僕人榜樣(約13:3-5)。2.丟特腓是[好為首的]他愛自己過於愛真理,為了私利[轄制所託付](彼前5:3)的羊群,竊取了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 )的地位,把自己的意見看得比使徒的教訓更重要。一方面,自我的人總是享受作領袖的感覺,很容易把教會當作自己的私域,不容外人染指,把轄制會眾當作看守群羊、把建造巴別塔當作獨立自主。另一方面,懶惰者都會習慣跟隨超級巨星。如果有一位領袖博學多才,能言善道,事奉得力,成效卓著,很快就會被追捧,難免自我膨脹。11-12節的主題是[有真理為愛作見證的人]。約翰一面責備丟特腓,一面推薦低米丟,鼓勵該猶[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11節)。神不會讓我們在屬靈的路上躑躅獨行,總會賜下肢體彼此扶持。[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11節)這是【約翰壹書】所教導的原則(約壹2:3-4)實際上是質疑丟特腓是否是屬乎神的真信徒,因為[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祂](約壹3:6)。12節[低米丟]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屬於低米特神的]他可能是本信的信使。主後380年的【使徒憲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記載(卷7第4章46節)使徒約翰按立了一位低米丟擔任非拉鐵非教會的第一任監督。不是低米丟給真理作見證,而是[真理本身]給低米丟的愛心作見證。人並不是善惡的標準,真理才是評估低米丟是否行善的標準。13-15節是問安。本信寫到這裡,已經寫到當時一張蒲草紙的尾端(約貳12),所以約翰就不再繼續了。他比較喜歡[當面談論](14節)而不是寫信。只有面對面的相交,才能避免誤解,深入探討真理;實際地彼此相愛。[願你平安](15節)是希伯來式的問安語,主耶穌在復活之後賦予它新的意義(約20:19,21,26)。在該猶的教會中有丟特腓在興風作浪,所以這個問安尤其合適。新約的信徒之間通常互稱[弟兄姊妹],但有時也互稱[朋友](徒27:3),正如主耶穌稱門徒為祂的[朋友](約15:13-15)。新約書信中只有此處用[朋友]稱呼信徒。[按著姓名問眾位朋友安](15節)意思是[一個一個地問安]。 思想:或許在今日的教會中,自告奮勇的領袖,往往在真理和愛心上都出現問題,成為[好為首的丟特腓];只有蒙神呼召的僕人,才能經過十字架的對付,成為真理和愛心全備的該猶。我們有否為教會的領袖代禱,讓我們同心作主的僕人呢? 祈禱:親愛主,你是我們生命最美好的榜樣,因你成為奴僕的樣式,是主你活出神僕人的生命,就是活出為首為大最美麗的模樣,求主使我們一生都懂得學習主你的樣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