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約翰壹書

約翰壹書4:13-21約翰壹書4:13-21


13-16是[聖靈讓我們知道神的愛]與9-10節[聖子向我們顯明神的愛]前後呼應。1.我們之所以能知道自己[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13節:約14:20)是因為[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13節:三24:約14:16-20)。2.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2節:林前12:3)使我們能[認耶穌為神兒子](15節)也就是承認[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14節)。這就是神所顯明的愛(9-10節),也是信徒們[所看見,作見證的](14節)。3.因此,是聖靈使我們知道並且深信神藉著聖子所顯明的愛(9-10)。[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16),可譯為[我們知道並且深信神是愛我們的](和合本修訂版)。16b-18節是[愛是得救的確據]與7b-8節[愛是認識神的確據]前後呼應。1.[神是愛](16節)愛是神的本性,因此,[住在愛裡面](16節),是人[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祂裡面](16b)的確據。2.當[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17節),實現了神的愛在我們裡面所要達到的目的以後,就可以讓我們有把握[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17節)。因為愛能證明我們像基督(3:2),可以在神面前[坦然無懼](2:28:3:21:5:14),所以[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18節:羅8:15)。3.相反[懼怕裡含著刑罰](18節),被[懼怕]控制的人已經在接受刑罰,成了[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5)。愛的完全帶來的第一個果效就是在審判之日能坦然無懼,與此相反[懼怕]是對其果效的否定性疑惑。常常擔心自己沒有得救的人,是因為沒有[在行為和誠實上](3:18)彼此相愛,所以[在愛裡未得完全](19節)神的愛還沒有實現在他們裡面所要達到的目的。19-21節是[應當愛弟兄,因為神先愛我們]與7a[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從神來]首尾呼應。[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19節)。祂的愛已經向我們[顯明了](9-10節)[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主動賜給我們得救的確據(17節)。若有人自稱[愛沒有看見的神](20節)卻[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20節)[就是說謊話的](20節)。[愛神的,也當愛弟兄[(21節)因為[愛神]與[愛弟兄[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綱[(太22:37-40)。對信徒來說,愛不是一個選擇,也不是一個建議,而是一個命令;人若愛神,就必須遵守祂的命令(2:5;5:3)而祂的命令是[彼此相愛](3:23)。一個人若自稱[愛神]卻不肯[愛弟兄[或只愛那些可愛的弟兄,表示他的生命有問題。 思想:神不要我們因為[懼怕刑罰]而愛,而是要我們與祂有一樣的性情。要我們因為被祂的靈引導,超越自己舊有的本性,被聖靈感動甘心去愛。我們對神,對人的愛,是回應和彰顯神的愛。愛神的心不只是情感或言語,更要[在行為和誠實上](3:18)透過愛弟兄的行動顯明出來(3:14)。 祈禱:親愛主,我們愛,因為神你先愛我們。主你不要我們因為[懼怕刑罰]而愛,而是要我們與你有一樣的性情;願主你的愛讓我們活出完全的生命。使我們能愛你所愛。阿們!

約翰壹書 4:9-12約翰壹書 4:9-12

9-10節是[聖子向我們顯明神的愛]與13-16a[聖靈讓我們知道神的愛]前後呼應。[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9節),這個歷史事實顯明了神的愛(約3:16),啟示了愛的本質(10節)。1.人的自我肉體裡沒有真愛,也不能理解真愛,所以[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10節),愛是神主動發起的。2.神[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10節),既滿足了公義,又成就了救贖,這是神主動用自己的愛挽回了自己的忿怒,所以約翰宣告: [這就是愛了](10節)。真愛的本質不是變幻莫測的情緒或感覺,而是一種意志,是主動,捨己,公義,信實,憐憫,溫柔,忍耐地恩待最不配的人。如果不用[挽回祭](2:2)這個詞,就無法解釋神的愛。人若只強調神的愛,卻忽略公義和救贖,這樣的福音就是不能使人得救的[別的福音](加一6)。11-12節是[彼此相愛彰顯神的愛]。[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12節),可譯為[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滿了](和合本修訂版)。神的愛源自於祂自己(7-8節),藉著祂的兒子顯明出來(9-10節),在祂的兒女中得以完滿(12節)。[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11節),因為:1.信徒既然[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7節),就當遵守神的命令(3:23)用[彼此相愛]來彰顯和回應神的愛(20-21節)。我們若不能[彼此相愛]是因為不認識神,裡面沒有從神而來的[愛](7)。2.[神是靈](約4:24)[從來沒有人見過神](12節),只有基督道成肉身[將祂顯明出來](約1:18:西1:15)。[神是愛](8節),基督身體裡的肢體[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裡面](12節),讓世人透過我們認識神(約13:35)。這樣,[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滿了]實現了在我們裡面所要達到的目的。 思想: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這愛能夠使我們明白神在地上設立教會的原因。若每個信徒都是同一個樣式,無論是想法,愛好,喜歡的東西也一樣;教會將只是共同的物體。神設立教會,就是叫世人看見,縱使有很多不同種類的人在中間,卻因耶穌基督的愛;我們仍然合而為一,彼此相愛,世人因此就會認識何為真正的愛。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因為我們能愛,是因你先愛了我們。求你把這樣的愛每日都充滿在我們裡面,因這份愛是世人所期盼的;願主使我們能將使我們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阿們!

約翰壹書 4:7-8約翰壹書 4:7-8


4:7-21的主題是[認識神的彼此相愛]與2:3-17[認識主的遵守誡命]前後呼應。當約翰提到[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6節)以後,接著就討論什麼才是真正的[認識神](7,8節)。這部分整體是一個交錯對稱結構:A(7a).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從神來:(7b-8節)B.愛是認識神的確據: (9-10)C.聖子向我們顯明神的愛:D(11-12節).彼此相愛彰顯神的愛: (13-16a)C1.聖靈讓我們知道神的愛: (16b-18節)B1.愛是得救的確據: (19-21節)A1.應當愛弟兄,因為神先愛我們。[神是愛](8節)[神是光](1:5),[神是靈](約4:24),這是使徒約翰對神本性的三大宣告。但我們不能反過來說[愛就是神],[光是神],[靈是神]。正如摩西宣告[神乃是烈火](申4:24),但卻不能說[烈火是神]。今天,許多人卻把愛當作神:人類的愛越偉大,就越容易以神的口氣向人說話。信徒[要彼此相愛](7節),有兩個原因:1.[因為愛是從神來的](7a)。神是愛的源頭,祂賜給我們[愛心](7節),也供應我們[彼此相愛]的能力。2.[神是愛],神的本性就是愛,在祂裡面沒有任何與愛抵觸的事物,因此,[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7b)。而[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8a),很容易聽從假先知(6節)。[愛心]和[公義](2:29)都是辨別真假信徒的標誌,因為:1.[神是愛],祂的創造,照顧和救贖,都是因為祂的本性就是愛,而不是因為我們可愛,或是因為孤獨的神需要愛。2.[神是光],所以神的[愛]必然是在光明中行。[祂是公義的](2:29)不縱容罪:祂要用[光]揭露罪,用[烈火](來12:29:申4:24)消滅罪,但卻用[愛]拯救罪人。 思想:神就是愛,所有的愛都是從神來的,[愛]不是一個物質或精神的東西,因神愛我們,在我們身上有個美好計畫,愛的工程;更帶神愛我們的行動,就是道成肉身為我們捨命; 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我們有否每日都樂意認識神的愛,使我們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 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感謝你就是愛,是你讓我們明白愛的意義,更能夠從你生命認識愛的實質,求主使我們每日樂意認識神的愛,活出彼此相愛的生活。阿們!

約翰壹書 3:16-24約翰壹書 3:16-24

16-18節是[如何驗證真正的愛]。愛可以驗證一個人是否得救(14-15節),但愛本身也需要被驗證。人人都可以宣稱自己有愛,如果沒有可靠的方法來驗證愛是否真實,也就無法用愛來驗證一個人是否得救。[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16)。因此,真正的愛,是在必要時[為弟兄捨命](16節)。1.愛的本質就是[捨己](加2:20)。世人的恨帶來[殺人](15節),基督的愛帶來[捨命],所以我們的[彼此相愛](11節)也當效法基督[為弟兄捨命]。2.[為弟兄捨命]並非只是願意為弟兄而死,更是願意為弟兄而活,甘心樂意地放下自己,[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在日常生活中與弟兄分享生命中的所有(17節)。為弟兄死容易,為弟兄活難,因為需要時時顧念弟兄的感受,放下自己的堅持。17節可譯為[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缺乏,卻關閉了惻隱的心,神的愛怎能住在他裡面呢](和合本修訂版)。1.我們可能很少有機會[為弟兄捨命]但卻有很多機會與有需要的弟兄分享[世上財物](雅2:15-16)捨棄自己,供應別人。如果我們[看見弟兄缺乏,卻關閉了惻隱的心]表明自己裡面並沒有[神的愛]住在自己裡面(24節)。2.16節的[弟兄]是複數,17節的[弟兄]是單數,我們很容易愛整個普世教會,但卻不容易愛我們所[看見]的那位不太可愛的[弟兄]。愛的本質不是感覺,不是言語,而是[捨己]的行動,[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18節)表達出來。不付出代價[只在言語和舌頭上](18節)的憐憫,同情或安慰,根本不是真正的愛(雅2:15-16);只有虛偽的外表,沒有內心真誠的行動,也不是真正的愛(雅2:20,16)。因此,任何關於愛的宣稱或感受,都必須[在行為和誠實上]經過檢驗,才能證明一個人[已經出死入生了](14節)。19-22節是[愛弟兄有得救確據]。如果我們能[在行為和誠實上](18節)驗證自己的愛,就可以從這一點確信自己[是屬真理的](19節),因為這是[神的愛](17節和合本修訂版)在重生得救的人裡面工作。而有了得救的確據,[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19節)。20節表示良心的安慰很可能會作假,但良心的自責通常都是公正的,惟有神的憐憫和赦免才能平息它的聲音。即使我們偶爾跌倒,也沒有任何新的證據能推翻祂對我們的揀選。如果我們[是屬真理的]良心的功能就是正常的。這時,[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21節),就可以[坦然無懼](21節)地親近神(來4:16),並且知道[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22節)。因為我們所有的祈求都是為[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22節;5:14-15)。[命令]原文是複數,指神所有的命令。23-24節是[神的命令是信和愛]。23節的[命令]原文是單數。約翰將神所有的命令(22,24節)總結為[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23節)。 [信pisteuo]和[愛agapao]是這個命令的兩個方面,涵蓋了所有的命令。我們對主的信,是[使生命發仁愛的信心](加5:6)。人若不能[彼此相愛]就證明不信;人若不信,就不可能[彼此相愛]。24節的[命令]原文是複數,包括神所有的命令。只有順服神命令的人,才能[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24節),也就是[與神相交](1:6)。我們之所以能確信[神住在我們裡面](24節),不是透過邏輯的推理,肉體的感覺或神祕的經驗,而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24節)。一方面,聖靈向我們見證[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4:2);另一方面,順服不是人的天性,是聖靈使我們[心意更新而改變](羅12:2),得以遵守神的命令,[與神相交]。 思想: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真正的愛的本質不是感覺,不是言語,而是[捨己]的行動;從主耶穌捨己的生命,我們有否明白何為愛?我們能否因著主耶穌捨己的愛,去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呢?因我們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祈禱:親愛主,你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一切的愛都是從你而來,沒有主你我們的愛可能只是一種的感覺,一堆的虛話;求主使我們不再有藉口沒有力量去愛,不懂得去愛。因主你藉聖靈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懂得愛,有力去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