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羅馬書

羅馬書 9:1-10羅馬書 9:1-10

既然什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8:39)為什麼神允許祂的選民以色列人中有那麼多人拒絕主耶穌呢?既然【因信稱義】是亞伯拉罕蒙福的途徑,為什麼有那麼多亞伯拉罕的子孫拒絕相信福音呢?當時羅馬教會信徒的主體已經從猶太人變成外邦人,他們對猶太人有一些誤解,因此保羅在9至11章中特別闡明猶太人在神救恩計畫中的角色。保羅的【大有憂愁】與他的大有快樂相連(8:31-39)一個人會為自己得救大有快樂,也會為【骨肉之親】(3節)沒有得救【大有憂愁】。【弟兄】和【骨肉之親】指以色列人(4節)。保羅為了以色列人得救,寧可【自己成為咒詛,與基督分離】正如主耶穌為了我們得救,成了咒詛(加3:13)甚至與父神分離(太27:46)。保羅的這個心思,實在是體貼主耶穌釘十字架的心意。這也是摩西的心志(出32:32)。神特別揀選以色列人,要透過他們祝福全世界。【兒子的名分】:以色列人整體被稱為神的兒子(出4:22-23;何11:1)。【榮耀】即神的顯現,是神與他們同在的表記,如在摩西的會幕(出40:34)和所羅門的聖殿(王上8:10-11)。【諸約】包括神與亞伯拉罕之約(創15:18;17:4、21)西乃之約(出24:8)大衛之約(撒下23:5;詩89:28)連新約最初也是應許給【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耶31:31)。【律法】即摩西的律例。【禮儀】即崇拜儀式的規條,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耶路撒冷的聖殿儀式仍根據利未記。【應許】包括彌賽亞的應許和神賜給亞伯拉罕與祂後裔的應許。【列祖】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十二個兒子。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猶大的後裔(太1:1-2)從人的血統來看,祂是出於以色列【列祖】的有血有肉的真人;但是從祂永恆的存在來看,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以色列】指【雅各】。保羅是說【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而不是說【外邦信徒取代了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包括妾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創16:15)和從後妻基土拉所生的六個兒子(創25:2)但他們在神面前都不算能承受應許的【兒女】因為只有以撒才是神所應許的,被神稱為【你獨生的兒子】(創22:2)其他都是亞伯拉罕憑肉體所生的(8節)。【肉身所生的兒女】指憑人天然的能力所生出的兒女,以實瑪利即其代表(創16:15;加4:23)。【應許的兒女】指超越人天然的能力,單憑神的應許而生的兒女,以撒即其代表(創17:19;加4:28)。只有神所應許的以撒才是承受神給亞伯拉罕祝福的後裔(創17:5-8;22:17-18)。人不能靠自己的行為,只能憑著神應許作神的兒女:【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9節引自創18:10,證明以撒是憑神的應許所生的。即使同是以撒的後裔,仍有蒙揀選和不蒙揀選的分別。 思想: 如果我們只關心自己的屬靈追求,卻對還沒信主的親朋好友沒有負擔,恐怕我們愛自己多過體貼神的心意。在神對我們的應許中,我們有否明白尊重神的主權,願意自己不靠自己的行為,只能憑著神應許作神的兒女呢? 祈禱:親愛天父是你的揀選,是你的應許使我們能夠進入你的救恩中,更能夠成為你的兒女,求主使我們每日都懂得活在你愛的關係中,明白分享你的愛。阿們!

羅馬書 8:28-39羅馬書 8:28-39

神的旨意是藉著萬有來恢復人,藉著恢復人來恢復萬有。信徒都是神所揀選的,【按祂旨意被召的】因此在我們身上發生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出於【偶然】;【萬事】的發生都需要神的安排或允許,為了讓我們【得益處】。這好處就是讓我們能【效法祂兒子的模樣】(29節)【得榮耀】;(30節)萬事互相效力】的益處不是為了今生暫時的好處,而是要叫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一面藉著裡面聖靈的扶持代禱,一面藉著外面安排的環境際遇,漸漸地被更新而變化成基督的樣式。【衪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表明我們的信主並非是自己理性,情感或意志的結果,而是神恩典的揀選。【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表明神救恩的目的不是要得著一個一個的人,而是要把有基督樣式的【許多弟兄】建造成基督的身體教會。神全備的救恩計劃,始於神在永恆裡的【預知和預定】(29節)出於神主動的【有效呼召】藉著【因信稱義】最後要使整個教會都【得榮耀】。【得榮耀】是未來的事,但這裡使用過去式,可能是希伯來文【預言式的過去式】即對預言的事件非常有把握,以至談論它時,好像它已經發生過了。從歷史的角度,神的兒女還沒有得著榮耀,但從神旨意的角度,他們在永恆裡已經被命定要得榮耀。30節【既是這樣】指神的旨意,安排既然是如此。第二章到第七章問了許多的問題,現在保羅作總結:神要藉著賜生命靈的律,釋放我們,帶領我們神的榮耀裡。30節【幫助我們】:神不是以我們為中心,幫我們心想事成,而是照祂的方式和時間【幫助我們】成就祂在我們身上的美好旨意,誰也不能攔阻神旨意的成就。【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回應了創22:12,15。【豈不也把萬物和衪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我們與基督聯合 ,得著了基督和祂所承受的萬有,萬有就成為我們的產業:。第二章到第七章充滿了質問,每一個質問都是一個控告。世人都落在控告之下。但在神榮耀的救恩裡,一切控告在我們身上都不再發生作用【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我們不被定罪,不是因為我們沒有軟弱,失敗,而是神不接受控告。我們已經與基督聯合,神兒子所有的一切補滿了我們的缺欠,蓋過了我們的軟弱,我們的義就在神面前。我們無論多好,也不能使我們的義更好,我們無論多壞,也不能使我們的義變壞,因為我們的義乃是耶穌基督自己。【現今在神的右邊】回應了詩110:1是指著彌賽亞說的。【也替我們祈求】回應了賽53:12我們不只在心裡有一位代求者(27-28節)在神那裡也有一位代求者,即【中保】(約壹2:1 )。我們既與基督聯合,祂必愛我們到底(約13:1)任何境遇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這愛使我們在痛苦中受安慰,在軟弱時重新得力,讓萬事為我們永恆的益處互相效力(28節)。不是脫離了【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35節)才算得勝,而是【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我們不是為得勝而打仗,而是因得勝而打仗。因為【愛我們的主】已經得勝,我們所該做的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都安息在祂裡面。【基督的愛】(35節)把我們帶進【神的愛】裡。我們與基督是合一的【基督的愛】與【神的愛】是合一的。【高處,低處】是當時星象學的術語【別的受造之物】指其他出乎人所能想像的事物。35-39節列出了17種【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的事物,17在聖經裡代表豐富和完全(創7:11)。 思想: 神使都萬事互相效力;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信仰也好,生活也好,當我們感到困苦,軟弱的時間,有否深信這些寶貴的經文呢?這不是一些道理,更是主對你和我的愛與永遠的承諾。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愛與承諾,是你一次又一次藉著經文讓我們能進入你榮耀的救恩,更進入誰也不能與基督的愛隔絕的關係,我們同樣願意愛你。阿們!

羅馬書 8:14-30羅馬書 8:14-30

如果我們能順服聖靈的引導,就證明我們無論男女,都是在恩典之下自由的【神的兒子】而不是【在律法以下】(加5:18)【仍舊害怕】的【奴僕】( 15節)。【兒子的心】原文是【兒子的靈】這靈所賜的生命是神兒子的生命,這生命使我們接受了神兒子的地位,也讓我們能活出神兒子的實際。【阿爸】原文是猶太小孩用來親暱稱呼父親的亞蘭文;【父】原文是外邦人稱呼父親的希臘文。並非【我們的靈】不能確定自己【是神的兒女】而是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這一事實。【兒女】原文是 tekna(意思是【子女,後代或兒子】不是14節所用的hyioi (【兒子】)。這兩個字互相通用,都是指有資格承受產業的【後嗣】(17節)。【兒女】指生命的關係【後嗣】指承產業的資格。【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正是我們所歡歡喜喜望的【神的榮耀】(5:2)是【自由的榮耀】(21節)。這【榮耀】乃是神藉著萬事互相效力,把我們模成神兒子的模樣(28-30節)。【神的眾子顯出來】即被神揀選的人都【得著兒子的名分】(23節)進入基督的身體教會。萬有若沒有那【要充滿萬有的】(弗4:10)基督永遠的同在並【托住】終究都要敗壞,分崩離析,歸於虛空。【虛空】原文也可以指敬拜假神(徒14:15)。【那叫他如此的】指神,惟有神能夠使受造之物帶著指望服在虛空之下。人墮落以後,偏離了受造的目的,離開了神。人的墮落把人受託管理的【受造之物】也捲入墮落裡(創3:17)一切物質的【受造之物】受牽連偏離了受造的目的,離開了【承受萬有,托住萬有】的基督(來1:2-3),因此在【敗壞的轄制】之下日益變壞。神的旨意是要藉著恢復人來恢復萬有,借著恢復人成為【神兒女】使教會成為神的榮耀(弗3:21),來從【敗壞的轄制】釋放一切【受造之物】。所以【受造之物】能【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宇宙萬有和人一樣,都需要救贖。【嘆息,勞苦】可能指當時猶太人所能理解的【彌賽亞的生產之苦】(可13:8)。我們重生得救以後,得著聖靈的內住,就是聖靈【初結果子】這是神為信徒預備的永遠榮耀產業的【首付】【定金】或【憑據】(林後1:22;弗1:14)也像信徒的【身分證】。【得名分】指神兒女的地位完全彰顯出來,承受因這地位而來的產業。【身體得贖】指復活;人的物質身體是物質世界的一部分,大自然的得贖(賽11:9)將會與人的【身體得贖】同時發生。24節【得救】是過去式,指我們已經得著救恩。【在乎盼望】表示我們要等將來才能完全享有救恩【身體得贖】(23節)。這盼望不是因著肉眼,而是因著信心之眼的看見而有的(林後5:7)。當我們盼望等候的時候,會有許多的患難,試煉叫我們覺得【軟弱】但聖靈會藉著扶持,代禱來與我們一同承擔軟弱。【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我們的禱告常常既不知道甚麼是我們該要的,也不知道甚麼是神所要的。26節【說不出來的嘆息】指無法用人類言語表達的方式。聖靈的代禱是【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所以必蒙神應允。 思想:當我們確知我是屬於神,是天父的兒女,就不應留戀現在的物質世界。因萬有是屬神的,神不但要恢復人,救贖人,也要恢復萬有,救贖萬有,讓祂因自己的工作得著榮耀,更與屬祂的人同得榮耀。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恩我們能永遠屬於天父你,更成為你愛的兒女, 萬有是屬於你,求天父使我們每日都享往你給予我們的身份地位,更使我們活出天父的愛。阿們!

羅馬書 8:1-13羅馬書 8:1-13

當人完全絕望的時候(7:24)神就給人看見那條出路,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為祂的肢體(12:4-5)依靠祂,為祂而活。【在基督耶穌裡】意思是基督一切所作的就成了我們的所作所為,基督一切所有的也成了我們的所有。與基督聯合的人,無論什麼難處都不要憑自己去掙扎,奮鬥,讓自己出頭,而是躲在基督裡面,讓祂出頭。【定罪】不只是【稱義】的相反,也包括判決之後的刑罰【在基督耶穌裡】既然已經稱義,裡面是基督,外面也是基督,就沒有理由繼續服刑。雖然人裡面的兩律還在交戰,但現在出現了第三個【律】使神的生命能進來,讓我們【心中的律】得著剛強和供應,不需要任何規則,就可以順服聖靈的管理,制服【肢體中犯罪的律】(7:23)活出蒙神悅納的生活。在受造之物中,生命的律是最大的律,生命的力量是最大的力量,生命在哪裡顯出來了【罪和死的律】就停止了。不是律法不好,而是因著人的【肉體軟弱】使律法【有所不能行的】顯不出正面的功用,不能把人帶到神的面前,只能定罪人,叫人絕望。人既然跟不上律法的要求,趕不上神的心思,【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來成就祂的旨意。【罪身的形狀】直譯為【罪的肉體的形狀】。保羅為了強調人的【肉體】被罪霸佔,所以說【罪身】。【贖罪祭】就是用上帝兒子的生命來買贖人,是生命贖取生命的原則來成就救恩。【在肉體中定了罪案】指與基督聯合的人的罪已經在基督的【肉體】中被定罪、刑罰,解決了人【肉體】的基本問題,神不再追討我們了。基督在十字架上【贖罪祭】的一面解決了罪,一面也解決了【肉體】對我們的攔阻,使得我們能【不跟隨肉體,只隨從聖靈】。【隨從肉體】的人活在律法之下【隨從聖靈】的人活在恩典之下,這恩典是要完全律法【賜生命】(2節)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體貼肉體】使人犯罪,拒絕神,拒絕屬靈的成長,結果【就是死】。【肉體】的性質是不服神,拒絕神,攔阻我們的屬靈成長,人甚麼時候【體貼肉體】就成為一個【與神為仇】的人。人若想靠著肉體的努力來事奉神、【賄賂】神,無論怎麼努力都是白費。因為【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當聖靈安然【住】在我們心裡作主人,作王,而不是作客的時候,我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我們今生的身體因著罪的後果,一定要死亡,但我們的靈卻因信稱義而活過來,將來我們的身體也必要被聖靈復活(11節)。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是我們將來身體復活的保證,為此神【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林後5:5)。神已經算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6:6;加5:24)但要把十字架的功效一件一件地落實在我們身上,讓我們不【順從肉體】【治死身體的惡行】【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6:11),我們自己的努力是做不到的,只能靠著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 思想: 經文讓我們明白今日信徒有聖靈的內住,更每日得著聖靈的幫助與同在,縱使生活仍會面對試探,肉體私慾的誘惑,取決的關鍵就是我們願意【體貼肉體】還是【體貼聖靈】我們又願意每日體貼甚麼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賜下我們寶貴的聖靈,不但住我們心中,更成為我們的幫助,成為我們的力量。求主使我們每日都願意體貼聖靈,過著生命平安的生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