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雅各書

雅各書3:9-18雅各書3:9-18


9-12節指出,口舌是人生命的出口。第9節可譯為[我們用它來稱頌我們的主和天父,又用它來咒詛照神的形像被造的人](新譯本)指信徒一面在聚會中敬拜讚美神,一面在生活中彼此爭吵毀謗[一口兩舌](提前三8),假冒為善。[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1:8)行為上表現為[按著外貌待人](2:1)[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2:14)言語上表現為[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10節)。對重生得救的信徒來說,這些都是[不該當的](10節)。同一個泉源不會發出兩樣水(11節)同一棵果樹不會結出兩種果子(12節)人的言語是裡面真實生命的流露。 [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12:34)所以[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12:36-37)。因此,人若要製伏舌頭,首先要順服聖靈,使我們的[心意更新而改變](羅12:2)。3:13-4:12的主題是[從上頭來的智慧幫我們抵擋試探]與1:12-25[從上頭來的真道幫我們忍受試探]前後呼應,組成一個交錯平行的結構:一個真正[有智慧有見識的](13節)人[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13節),也就是藉著從智慧而生的溫柔謙卑,彰顯出美好的行為。因為主耶穌是[柔和謙卑](太11:29)的。[溫柔]的反面,是[懷著苦毒的嫉妒和自私](14節)。信徒心裡若還[懷著苦毒的嫉妒和自私]就要注意[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14節)因為這是[嫉妒和自私]必然的結果。[懷著苦毒的嫉妒和自私]的所謂智慧,並不是神所賜的(1:5),而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15節),只能暫時有效,是肉體的本相,帶著鬼魔的性情(提前4:1)。屬地智慧的標誌就[嫉妒,自私](16節)必然會導致[擾亂和各樣的壞事](16節)[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 15節)。[從上頭來的智慧](17節)是神所賜的屬天智慧(箴2:6)可以憑信心向神求(1:5-6)。基督是[神的智慧](林前1:24)[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林前1:30),因此,屬天智慧就是基督生命的發表,特徵是:1.[清潔](17節)從聖潔的神(利11:44)而來的智慧,首先必然是聖潔的(1:27)。2.[和平](17節)從賜平安的神(羅15:33)而來的智慧,其次必然是[使人和睦](太5:9)的。3.[溫良](17節),原文又被譯為[溫和](提前3:3)[謙讓](腓4:5)。經過十字架破碎的心是[溫柔](13節)的,對人是溫和,謙讓的。4.[柔順](17節)直譯是[對理性敞開](英文ESV譯本)不固執己見,願意順從合理的意見。5.[滿有憐憫,多結善果](17節)可譯為[滿有憐憫美善的果子](和合本修訂版)。這種[憐憫]不只是情感和言語的同情,也伴隨著憐憫的行為。6.[沒有偏見](17節),不歧視,不偏待。7.[沒有假冒](17節)真誠,不虛偽。18節表示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使人和平的人](太5:9),撒下了[和平]的種子,收穫的智慧乃是公義的果子。 思想:屬世的事,與屬靈的事都是顯然易見,我們必須每日認清屬世的事;更要求從上頭來的智慧,否則我們只能活在屬世的生命中,心裡只有懷著苦毒的嫉妒和紛爭;不能結出美善果子的人生。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樂意賜下我們從上頭來的智慧,因我們沒有屬天的智慧,我們每日都會活在屬世的生命,心裡只有懷著苦毒的嫉妒和紛爭;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每日都倚靠你,讓從上頭來的智慧充滿我們。阿們

雅各書 2:14-26雅各書 2:14-26


14-26節的主題是[對人的行為反映信心]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人若把自己的理性,情感,意志當作[信心],只是頭腦中的知識(19節)並非信靠順服[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14節)?[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所以,不能產生行為的假信心並不能救我們。[弟兄或是姊妹](15節)指教會的肢體,也包括會堂裡的猶太人。(15節) [平平安安地去吧]是猶太人散會時常說的話。 [這有什麼益處呢](15節)指這些口惠而實不至的漂亮話不但對他人無益,也不能給自己帶來屬靈的[益處](14節)因為我們必須先照顧有缺乏的弟兄,神才會應允我們的求告(賽58:7-9)。真正的彼此相愛不是[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3:18)。17節表示只有口裡的安慰,卻沒有實際的行動,對人毫無益處(16節);同樣,只有自稱的信心,卻不肯用相稱的行為[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1:27 ),對自己也沒有益處。好行為不是得救的根據,而是重生的結果;行為是信心的果子,結不出果子的信心[就是死的](17節),並不能使人得救(14節)。[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18節),意思是[你自稱的信心根本不真實,因為沒有行為作證據]。[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18節),意思是[我的信心有行為作證據]。[神只有一位](19節)是猶太人最重要的信仰宣言,每天必須誦讀兩次的[示馬Shema](申6:4)。這個真理[鬼魔也信,卻是戰驚](19節)他們甚至比十二門徒更認識基督(可1:24)但並不順服神的權柄,所以對神怕得發抖。神所賜的信心不是知識上的相信,而是對神的信靠和順服,必然會[生發仁愛](加5:6),產生與信心相稱的行為。20節表示認為信心不必伴隨行為的人,是[愚昧的人],因為他們並不比鬼魔[信]得更好。[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祂的義](23節;創15:6),這個[因信稱義](羅4:11)的事件發生在以撒出生之前。因此,亞伯拉罕[將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21節)的[因行為稱義](21節;創22:1-18)是用行為來印證他的信心。[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17,20節),而亞伯拉罕的[信心與行為是一致的](來11:7),被證明是真實的,有效的,所以[信心就因著行為得到完全了]。(23節)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祂的義。]指亞伯拉罕的行為,實現了使他得以稱義的信心。[得稱為神的朋友](23節),引自代下20:7,賽41:8,比喻亞伯拉罕與神的親密關係。[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24節),亞伯拉罕因信被神算為義(23節),但這信若不能產生行為,那就是不信。在基督裡[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這種真信心能讓人在環境的逼迫和壓力下,仍然[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羅10:9),[妓女喇合接待使者](25節)指耶利哥城的妓女喇合出於信心(來11:31)保護了以色列人的兩個探子(書2:1-4)。她是因著信而願意冒險(書2:9-13)。不是信心要靠行為補充,而是信心必然伴隨行為,正如活人的身體裡面必然有[靈魂](26節),兩者是不可分割的。 思想: 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人若想進入神的國,只需要信心,只根據恩典(羅4:5);但恩典不會讓人懶惰,已經進入神國的人,必然會因著信心生發行為,回應恩典。我們有否願意每日活出回應恩典的行動呢? 祈禱:親愛主,你是鑑察人心的神,你賜下我們恩典,更讓我們能夠藉著我們的生命回應你的恩典,求主幫助使我們每日活出回應恩典的行動。阿們!

雅各書 2:1-13雅各書 2:1-13


本章的主題是[信心必定伴隨行為] 1-13節的主題是[對人的態度反映信心]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我們[不可按著外貌待人](1節);相反,人若要[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1:27),首先就要保受自己的價值觀[不沾染世俗]。在基督裡並沒有貧富,文化,種族,性別,地位,智力等[外表]的區別,每個人來到神面前,都是根據自己與主耶穌的關係,[在此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西3:11)。(2節) [會堂]是猶太人聚會的地方,此時散居各地的猶太基督徒還可以在猶太會堂裡聚會。會堂的猶太人不一定都信主,富人通常受到熱情款待,窮人則容易被輕視冷落。第4節表示我們或許不會故意[按著外貌待人](1節),但內心卻常常不知不覺地[對人有歧視,成了心懷惡意的審判官]取代了審判主的地位。[世上的貧窮人](5節),在世人的眼中是貧窮卑微的。但神卻照樣揀選了他們。神沒有應許人在物質上富足,但卻[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祂所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國](5節)。人無論貧富,並不是越窮越容易信主,越窮越不倚靠錢財。雖然財富會成為作門徒的絆腳石(可10:23)但只要是出於神的揀選[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可10:27)。那些欺壓信徒,褻瀆基督的[富足人](6節)是猶太會堂中不信主的猶太人(6-7節)。當信徒面臨經濟上的試煉時,很可能傾向於巴結富人,看輕窮人,結果卻是同時失去這兩群人;不但失去所歧視的窮人,也得不著所偏待的富人,因為奉承和巴結並不能使富人信主。信徒和教會若是看上了某人的錢包,不但不能將真道傳給他,反而會讓自己[沾染世俗](1:27)。第8節當中[要愛人如己]引自利19:18,是律法的總綱之一(太22:37-40)。我們[愛人如己]是因為對方是[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3:9),而不是因為對方的外表。[若按外表待人,便是犯罪](9節),因為違反了[愛人如己]的律法。而違反律法中的任何一條,都是得罪神,相當於[犯了眾條](10節)。[不可姦淫](11節)是十誡中的第七誡(出20:14),[不可殺人](11節)是第六誡(出20:13)。這兩條誡命和其他律法一樣,都是神頒布的,無論違反了哪一條,都是不順服神,在神面前便為有罪。[使人自由的律法](12節),就是寫在新約信徒心裡的律法(耶31:33)。這是[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1:25)可以使我們從內心願意順服神的律法(結36:27)。因此,新約信徒[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12節),就更有責任[照這律法說話行事](12節),因為我們將來在基督台前是[按著本身所行的](林後五10;彼前四17)受審判。[按外表待人](9節),是沒有憐憫心的表現。[憐憫]是神的性情(出34:6)每個罪人都需要神的憐憫,所以也應當憐憫別人(太18:32-33)。[那不憐憫人的](13節),不但無視於[愛人如己](8節)的律法和神的心意(亞7:9-10),而且驕傲地以為自己不需要憐憫,所以神就依照公義的原則審判他們(太18:34),讓他們[受無憐憫的審判](13節)。相反,[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13節),因為一個真心[憐憫人的],是因著承認自己也是需要被[憐憫]的罪人,所以神也會按照憐憫的原則審判我們,那時[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太5:7)。 思想:當教會為了事工的方便,組成各類的團契時候,更要謹慎,不可脫離基督的身體。或許我們的會很不願意與[低層次]的弟兄姊妹互為肢體,總是傾向於依照屬世的標準來分門別類。因愛人如己,正活出我們信仰的實在,更是表示愛我們看不到的神。 祈禱:親愛主,是你憐憫我們,使我們成為蒙恩的人,更讓我們能夠愛你所愛的人,求主使我們每日進到你的憐憫愛中,使我們懂得愛神愛人。阿們!

雅各書 1:16-27雅各書 1:16-27


16節意思是在試探中不要自欺欺人,諉過飾非,而要承認自己的罪(14-15節),仰望神的[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17節)。因為神不是試探的源頭,而是[各樣美好的恩賜]的源頭;祂不會給我們犯罪的意念,而會給我們[各樣全備的賞賜]。但受試探的人總是害怕有所失去,渴望有所得著,不確定神的供應是否符合我們的所需。神[不試探人](13節)。人的私慾是[生出罪來,生出死來](15節),使我們成為轉瞬衰殘的[草上的花](10節)。神卻是[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18節),所以也會在試煉中賜下聖靈(路11:13);出路(林前10:13)和能力(林後12:9,讓我們能[忍受試煉](12節)得著[生命的冠冕]。日月星辰會改變,轉動,但創造它們的[眾光之父](17節)卻[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17節),對我們的旨意不會前後不一。神不會一面用真道重生我們(18節),一面用試探毀滅我們(13節)。祂若允許我們[落在百般試煉中](2節),也會賜下夠用的恩典(林後12:9)和忍受的出路(林前10:13)。既然神不是試探的源頭(13-15節),而是恩賜和賞賜的源頭(16-18節),並且已經[用真道生了我們](18節),[落在百般試煉中]( 2節)的人就應當[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21節),結出行道的果子,好讓人能[忍受試探](12節),[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得福](25節)。領受真道的正確態度是:1.[快快地聽](19節)積極地[領受那所栽種的道]。2.[慢慢地說](19節)仔細思想,不要急於對面臨的困境和神的旨意下結論。3.[慢慢動怒](19節)[存溫柔的心]謙卑順服聖靈的管理,不屈服於試探。[人的怒氣不成就神的義](20節),用[人的怒氣]去替神做工,是信徒揮之不去的一個試探。但神所喜悅的公義,絕不是靠著人肉體裡出來的[怒氣]實現的。神用真理光照人,用恩典挽回人,而[人的怒氣]只是體貼肉體,不順從聖靈的表現,只會惹動別人的肉體,敗壞弟兄的生命;只能發洩情緒,把人推離神,對於神的工作毫無幫助。[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惡](21節)也就是除去[自己的私慾](14節)和私慾生出的罪(15節)。因為[擔負罪惡,被各樣的私慾引誘](提後3:6)的人[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3:7)。無法[領受那所栽種的道]。人若真正[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必然會將真道活出來,因為知道[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11:28)。而[單單聽道](22節)卻不[行道]的人,恐怕並沒真正重生得救,只是[自己欺哄自己](22節)。許多人[聽道而不行道](23節)不是為了遵行神的旨意,而是為了多一點聖經的知識,多一些屬靈的感覺。因此,他們就像在鏡子裡匆匆一瞥,並沒有時常[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25節),[道]並沒有紮根於心中,只有表面,暫時的印象,[隨即忘了](24節)。[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就是使人重生(18節),得救(21節)的福音真道。人若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25節),使人能[忍受試探]。一方面,一個真正行道的人,首先在於內心的順服。一個人能否[勒住他的舌頭](26節),是他內心光景的標誌。一個真正屬靈的人,說話帶著基督的恩典,能夠造就人;一個管不住口舌的人,言語裡都是自己的意見和情緒,只會敗壞人。因為[這人的虔誠是虛的](26節),裡面不順服聖靈的管理,只是[自以為虔誠](26節),[欺騙自己的心](26節),其實是[聽道而不行道的](23節)。另一方面,[虔誠]的本質就是順服神,活出神的性情。因此,在神面前[潔淨沒有玷污的虔誠](26節),必然會伴隨著外在的行為:首先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太22:37) 其次是[愛人如己](太22:39)。[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27節),代表[愛人如己],不是根據人的同情,而是根據神的性情(詩68:5)。[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27節)代表愛神,親近神。神的保守並不是人放鬆懈怠的理由,反而是人保守自己的根據。正因為信徒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彼前1:5),對自己的[保守]才不會徒勞落空。所以,信徒有責任[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 思想: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正是我們蒙恩,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的原因;因此,我們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就讓美善的神每日光照我們到祂眾光之中。 祈禱:親愛主,我們相信一切美善的恩賜及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你而來,在伙沒有改變,甚至轉動的影兒都沒有,你對我們的恩典就是這樣的堅定。願我們常活在我們眾光之父中。阿們!